記者今天從教育部獲悉,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指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曆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對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業機會,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校園内發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教育形式限制性條件。各地要落實好就業創業政策,确保符合條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葉雨婷)
責編:李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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