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們繼續介紹當代著名哲學家,邁克爾·桑德爾的哲學思想。今天的内容依然非常抽象,但這是桑德爾批判羅爾斯正義論的關鍵一期,大家耐心仔細看完。前面我們介紹了“原初狀态”是羅爾斯“正義論”的核心,羅爾斯通過對原初狀态各種條件的設定和解釋,推導出了人們在原初狀态中,必然會選擇兩個正義原則。
羅爾斯用了大量的篇幅來論證從原初狀态到正義原則的合理性。而羅爾斯“原初狀态”的設想實際上來源于康德式的先驗自我,或者說是對先驗自我的經驗化,但他試圖在經驗的範圍内依然保留其理論的道德力量,實現這一任務的關鍵就是“原初狀态”,而原初狀态的重要目的是實現了:自我和目的的分離。讓自我可以優先于任何外在的目的而存在。
前面我們介紹了,在羅爾斯設定的原初狀态中,我們擁有自我意識,但是這個自我獨立于外界的一切經驗因素和功利性目的,比如這個自我不知道自己的地位、種族、性别、階級、财産,也不受任何天賦、價值觀和環境因素的影響,顯然,在羅爾斯“無知之幕”的思想實驗的“原初狀态”中設定的自我,類似于康德道德哲學中的“先驗自我”,好像是一個純粹的自我意識。
通過這種方式,羅爾斯實現了自我和目的的分離,同時讓自我優先于任何外在的目的。進一步,羅爾斯推導出來了,自我的權利優先于外在“目的的善”。這個自我就是一個擁有他所選擇的各種目的的主體,同時這個主體,也把善的觀念看成是一種值得承認的觀念,所以,羅爾斯實際上把這個主體看成了一個道德主體。因此,羅爾斯說:作為道德主體,我們并不是由自己的目的所界定,而是由自己的選擇能力所界定。這句話很重要,實際上羅爾斯是确立了自我主體和目的的分離,并确立了主體的優先性。
但桑德爾指出,羅爾斯在原初狀态中設定的主體,實際上是一個唯意志論的行為主體,并沒有擺脫先驗論的範疇,或者說,這個主體并具有真正的自我,而是一個作為占有主體的自我。桑德爾說,這個自我具有雙重性。首先,它完整占有了自我的主體,完全決定了我是誰,讓我們失去了自我認知和反思的能力,我們沒有身份,沒有價值觀和任何目的,“我是誰”被完全預設了。桑德爾指出,實際上真正的自我的力量恰恰體現在,因其目的而産生的能力上。
其次,桑德爾認為,這種占有完全分離了自我和目的之間的關聯。把自我獨立于目的,讓自我具有某種優先性,但是也因此失去了真正的自我,因為,這時候的自我,是一個沒有任何目的的存在者。桑德爾說,如果把自我看成是優先于目的的存在者,那麼這個自我就不具有認知能力,也不具有反思能力,是被預先給定的,被占有了主體的自我。這種占有實際上讓我們失去了真正的自我。
桑德爾舉了一個例子,當一個人被造物者賦予了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利,比如生命、自由和對幸福的追求等等,我們可以說這個人是自由的,他占有了這些權利,但是我們也可以說這個人被限定在這些權利之中,一個人沒有權利剝奪他人的權利,而隻能享受他自己的權利。當我們說我們占有一些東西,實際上我們也被一些東西所占有,這種關系是相互的。就像一個小孩越想得到一件玩具,這種心思和欲望就越是占據了他的心智。總之,桑德爾指出,羅爾斯所設定的在“原初狀态”下獨立自我,并不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自我。
羅爾斯解釋說,在原初狀态中構想一個相互之間沒有利益關系,也沒有任何目的動機的主體,是為了确保正義原則不依賴于強假設,能夠在不依賴于任何特殊善觀念的前提下産生正義的原則。但桑德爾指出,羅爾斯的這種假設恰恰是一種“強假設”。
因為,這種觀念認為“正義”應該産生于一個沒有利益相關的環境中,尤其是他排除了或者說貶低了比如仁愛、利他主義和共同體情感等等動機的價值,這是一種強烈的個人主義的偏見,這句話也非常重要。羅爾斯“原初狀态”的預設恰恰不是一種中立的環境,而是帶有自由主義的個人主義偏見的觀念。根據這種觀念,對于一個人來說,最好的希望莫過于自由自在地做自己的事情,隻要不侵犯他人的權利。總之,桑德爾認為,羅爾斯對“原初狀态”的設定,并不是一種中立的設定,而是帶有強烈的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傾向。
雖然羅爾斯曾經反駁過這種個人主義的偏見,認為一個有序的社會不應該首先鼓勵個人主義價值,個人不應該隻追求自己的路,而對他人毫不關心,共同體的價值也可以由個人選擇去追求。但毫無疑問,羅爾斯的觀念是個人主義的,羅爾斯的“自我”不僅是一個占有的主體,而是一個“先在個體化的主體”,且總是與其所擁有的利益具有某種距離。這種距離将自我置于超越經驗的位置,讓它變得無懈可擊。
但是桑德爾指出,如此徹底獨立的自我,排除了任何目的和善的觀念,排除了任何依附關系的可能性,它也排除了一種公共生活的可能性,排除了一切共同體的價值,但實際上生活中,參與者的身份和利益是至關重要的。
羅爾斯在“無知之幕”中,預設了一個自由而獨立的自我,不受任何先在條件的約束,能夠自主地為自己選擇各種目的。唯一約束我們的道德責任的來源,并不是習俗、傳統或繼承狀态,而是每一個個體的自由選擇。這種思想強調,甚至過度誇大了個人的權力,而忽視了共同體的價值和集體責任。
這種自由主義的自由觀和倫理觀的薄弱之處,與它的吸引力密切相關。如果我們把自己看成自由的、獨立的自我,不受任何未經我們選擇的道德紐帶的束縛,那麼我們就不能理解很多,我們通常認可甚至獎勵的道德和政治義務。這包括團結和忠誠的義務、曆史性的記憶等等。
哲學家麥金泰爾說:“一些年輕的德國人相信,在1945年後出生就意味着,納粹對猶太人所做的一切與他和同輩猶太人的關系,沒有任何道德關聯。”,麥金泰爾說,在這種觀點中,我們看到了一種道德上的膚淺。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是這些,下一期内容我們繼續介紹桑德爾的哲學思想,我們再進一步分析,即便羅爾斯的“原初狀态”的設定是合理的,那在“原初狀态”下達成的正義原則,就真的具有道德價值嗎?桑德爾的回答依然是否定的,更多精彩内容,下一篇文章我着聊。如果喜歡我的文章,請點贊收藏,并關注我,我們下一篇文章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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