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關于事實勝于雄辯的論證

關于事實勝于雄辯的論證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7-20 16:17:40

關于事實勝于雄辯的論證(模棱兩可大同小異)1

名家,先秦時期諸子百家之一,司馬談《論六家要旨》的六家(陰陽﹑儒﹑墨﹑名﹑法﹑道德)之一,中國邏輯思想開創者。西漢劉歆認為出自于禮官,因禮官要辯名位以尊禮儀。又稱“訟者”、“辯者”、“察士”、“刑名家”,這是因為出現成文禮法之後,他們需要對法律條文中的名詞概念進行辯察,運用理性邏輯、不造成歧義的語言寫出邏輯明确的法律條文。

名辯思想之所以能夠得以發展,是因為舊有的概念不能反映新事物的内容,而新出現的概念還需要社會的公認,由此造成了很普遍的名實不符的現象,這些問題急需解決,故仲尼雲:“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也。

名、實之辯具體操作是:首先将“語言”與“事實”分離開來,消解表達事實的語言與事實本身的确定關系,再騰挪組合,重新定義事物的真實存在。但是,這樣做容易形成事物的不确定性,使世間萬物變得虛幻。

關于事實勝于雄辯的論證(模棱兩可大同小異)2

有些事實用語言或文辭很難表述清楚,我們稱之為“詞不達意”;《道德經》開篇說:“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就是說,一種道的形态或者說一個客觀的存在,如果可以用文辭去命名,一定反映不出“道”的全面性、真實性和普遍性。我們就算搜腸刮肚也不能把事情說清楚,因為我們的認知有限,我們的文字也有缺陷。文字、語言與“道”原本就是沒有關系的各自獨立的存在,是人主觀地想要在認識與自然之間建立起聯系,此時這種聯系不如說是人與人之間對“名”與“實”的相互的、普遍的認同。而名家就是試圖解決這個問題。

我們咋看名家辯題,似乎有明顯的詭辯傾向,但也反映了他們對事物多面性的認識,并有比較清晰的辯證邏輯。荀子評價說:“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衆。”司馬談評價:“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莊子評價:“辯者之徒,飾人之心,易人之意;能勝人之口,不能服人之心。”這些人都覺得名家細究入微,論辯的邏輯卻很難辯駁清楚。

下面就從名家一些著名的辯題,試述我個人對他們辯證邏輯的理解,并嘗試了解一下他們對事物有怎樣的認識,也許很淺薄,希望大家不吝指教。

關于事實勝于雄辯的論證(模棱兩可大同小異)3

一、兩可說

鄧析,是春秋末期鄭國人,開名辯之學,與法家代表、改革家子産同期,也是個革新派。《呂氏春秋》說:鄧析“與民之有訟者約,大獄一衣,小獄襦褲。民之獻衣而學訟者不可勝數。”即說,鄧析幫人打官司,還收律師費,也教人和傳播法律知識,并收取學費。《呂氏春秋•離謂》說他:“以非為是,以是為非,是非無度,而可與不可日變。”《列子•力命》說他:“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辭。”

《呂氏春秋·離謂》中有一個“贖屍詭論”的故事或可用來分析理解“兩可說”:洧水甚大,鄭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者。富人請贖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鄧析,鄧析曰:“安之。人必莫之賣矣。” 得死者患之,以告鄧析,鄧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無所更買矣。”

在這個故事裡,鄧析提供的建議是“安之”,能安心等待就将會獲得最大的利益,即多得錢或少付錢,因此在利益分配上雙方是矛盾的。利益最大化能夠成立的條件有兩個:其一,自己是對方唯一可進行交易的人,因為沒有其他人會買富人的屍體,也沒有其他人能賣富人的屍體;其二,對方擔心屍體腐爛,而這兩點雙方都同時具備。鄧析的建議是對雙方各自獲取最大利益的可行性的認可,都沒錯。

關于事實勝于雄辯的論證(模棱兩可大同小異)4

鄧析在贖屍一事中考慮到雙方的共同屬性,而忽視了雙方互相對立的立場,突顯了同一性,模糊了矛盾性,結果就是導緻交易不能完成,雙方都受損失。隻能說他是故意的了,在接受得屍者咨詢時他肯定就知道結果了,隻是抱着看笑話的幸災樂禍的心态而已。因為他本來就沒立場,又沒收律師費、咨詢費,看熱鬧不嫌事大吧。

曆史上大多數學者對“兩可說”都是持批判态度的,認為它是詭辯,糾纏不清,混淆是非,模棱兩可。從《鄧析子•轉辭》中說的“參以相平,轉而相成,故得之形名”來看,就知“兩可說”還是遵循一定标準的,即名、實要相互驗證,從而使雙方能夠相互轉化、相互契合,最終求得實體與名稱的相得益彰。

關于事實勝于雄辯的論證(模棱兩可大同小異)5

二、合同異

惠施,宋國人,名家的代表人物,莊子的至交好友,主張合縱的最主要人物,在魏為相時曾被張儀所逐。

莊子在《逍遙遊》上批評他:“拙于用大”,在《齊物論》上批評他:“非所以明而明之”。是說他:本來事物大有大的用處,小有小的用處,但惠施不善于利用事物大的特點;并不非要明白的事,而非要強加于人。《莊子•天下》篇稱:“惠施多方,其書五車。”即成語“學富五車”的出處。

在名、實關系上,惠施從現實存在出發,認為“實”是基礎,而“名”是“實”的反映。惠施的“齊物十事”對自然界的分析貫穿着“合同異”的思想,其他論題多是用以論證這一觀點。合同異是“齊物十事”之五:“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此之謂大同異。”

為什麼說“合同異”是惠施一以貫之的思想呢?我們看“齊物十事”之一:“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内,謂之小一。”這就好似現代物理學“宇宙”(大一)和“基本粒子”(小一)的概念。當然,這是有層次的,這就是大同與小同的差别。例如在“馬”這一層次,黑馬、白馬、大馬、小馬,将他們共性的概念抽離再統一,形成“馬”這一類動物的概念,就是從較低層次的“小同”向較高層次的“大同”的轉變。以此類推,即可推論出“齊物十事”之十:“泛愛萬物,天地一體”的結論,這也與莊子的“萬物皆一也”的說法很接近了。

關于事實勝于雄辯的論證(模棱兩可大同小異)6

三、離堅白

公孫龍,趙國人,曾經做過平原君的門客,名家的代表人物。《公孫龍子》現存6篇:《迹府》、《白馬非馬論》、《堅白論》、《指物論》、《通變論》、《名實說》。以“白馬非馬”論和“離堅白”而著名,是他思想的核心内容。

《荀子•正名》篇批評白馬非馬論“此惑于用名以亂世者也”。鄒衍認為公孫龍是“煩文以相假,飾辭以相敦,巧譬以相移,引人使不得及其意,如此害大道。”是說公孫龍:以繁瑣、修辭和巧辯的概念去迷惑人們,使人無法理解他的意思,以混亂事實,這樣會不利于追求真理。

惠施的合同異與離堅白的區别在于:前者強調事物的同一性,後者強調事物的差别性,因此分别以合同異派、離堅白派來代表各自一方的思想類别。

《堅白論》大概的意思是說:堅、‘白、石三者結合在一起不可以,其中兩者結合在一起則可以。因為當你看時,隻能看得見白,看不見堅,這時堅的屬性離開了,隐藏起來,而白與石合,是為白石;當你摸時,隻能感覺到堅,摸不到白,這時白的屬性離開了,隐藏起來,而堅與石合,是為堅石。所以隻能有白石或堅石,不可能有堅白石。

關于事實勝于雄辯的論證(模棱兩可大同小異)7

既然看見了白,又摸到了堅,為什麼不能是堅白石呢?

1、堅、白是很多物體的共同屬性,不隻是石頭的屬性,有堅而不白、白而不堅、不堅不白的物體或石頭,因此堅性、白性是彼此分離的獨立存在;

2、堅、白的屬性與石頭結合憑借的是視覺、觸覺,而視覺、觸覺也是分離的。當一個人因癱瘓而失去觸感時,看見了白色的石頭,他不可能确定是堅硬的;同樣的,一個人眼瞎了,摸到了堅硬的石頭,他也不可能是确定是白色的。

所以,白石是白石,堅石是堅石,不可能是即堅又白的堅白石。

公孫龍在其《名實論》中提出了“唯乎其彼此”,即“名”必須具有确定性的正名原則。闡述了任何一類具體事物都應該具有一個确定屬性和屬于一個确定範圍,并明确“名”的外延和内涵。“提出了“審其名實,慎其所謂”的名實治國的理念。“離堅白”和“白馬非馬”都是在正名原則基礎上提出的命題。

名家作為司馬談《論六家要詣》的六家之一,其思想還是非常豐富、深邃的,在中國思想史上首次提出了相對完整和系統的邏輯理論,開啟了後期墨家和荀子的邏輯思想。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