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蹲守家屬的目的,是因為墓地20年繳費的”到期潮“已經來臨,隻能通過這種辦法來尋找”失聯“的家屬,一旦找到了家屬,墓園則會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勸說家屬們趕緊為逝者續上費用,或許很多人心裡會不快,覺得在家屬懷着傷感之情祭祀時工作人員突然”跳“出來要錢,太不近人情。
那麼,墓園這種做法真的合理嗎?最初我也不理解,因為在我們湖北農村老家,家家戶戶都是土葬,親人去世後也是直接埋葬在自家莊稼地裡,土地就是自己的,想要埋多久都可以,根本沒有人管,更沒有“墓地管理費”一說。
直到在墓園看到真實現狀後,我才明白,公墓并不是越老越值錢,随着公墓存在的時間越久,家屬們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越來越多,背後的原因讓人無奈。
“老墓”租約到期卻無人續費,家屬給出的理由讓人心塞。上周我陪公婆一起去墓園掃墓,墓園工作人員檢查完逝者檔案後告訴我們,老公姥姥的墓地管理還有1年就要到期了,為了不影響逝者“生活”,建議我們提前續約,目前可以選擇續約5年和10年的管理費。
于是老公交錢給姥姥又續約了10年,當我們在墓園辦公室辦理相關業務時,正好看到墓園辦公室外的空地上,散落着一些破碎的骨灰盒、骨灰罐,6名工作人員拿着登記表指揮着工人們挨個目的去尋找對應的墓碑,并進行相應的編号。
看到眼前的場景我們都震驚不已,逝者的骨灰都混在了一起,根本無法分辨到底是誰的,骨灰盒因為埋得時間過久了都已經被腐蝕的破破爛爛,公公趕緊詢問幫我們辦理業務的工作人員,這些在地上丢棄的骨灰到底是什麼情況?
工作人員瞅了一眼外面的骨灰,無奈地告訴我們:這些都是無主墓地裡清理出來的骨灰,這些骨灰都是已經到了20年的期限,有些是家屬失聯,有些則是家屬直接表示拒交管理費,不在乎墓園怎麼處置骨灰的。對于那些拒交管理費的墓地,如果家屬同意墓園自行處理,那麼根據國家規定,墓園就要把這些骨灰全部清理出來,把墓地重新上市銷售。
當我們交完錢準備離開前,正好也有一家人過來續交墓地管理費,這家人已經逾期4個月了,墓園多次聯系家屬過來續約,但是家屬因為各種原因無法趕來,當墓園表示要按無主墳墓處理骨灰後,家屬才慌忙從外地回來補交費用。
墓地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們,像這樣的情況很常見,現在墓園裡有很多10年以上的墳墓,每年的清明節都沒有家屬前來拜祭,有的墓碑受到風化都已經破損了,甚至上年頭的墓地都看上去非常殘破不堪了,想要聯系一下家屬過來給逝者修補一下墓地,70%的家屬直接在電話中表示拒絕和無所謂,家屬們則表示人已經死這麼多年了,沒必要再把錢浪費在這上面了。
事後,我們又詢問了公墓管理者,像我們這樣的家屬,如果逝者的管理已經到期了,但是家屬們卻在外地,因為種種原因無法趕來續約,那麼墓園也會直接把骨灰挖出來随意處置嗎?
墓園領導告訴我們,像“挖骨灰”這樣的做法其實他們也是無可奈何,但是現在土地資源有限,而墓園的坑位也是有限的,市場需求量大,而坑位越來越少,于是墓園每隔一段時間會清理一些無主墳墓。
一般來說,站在社會道德層面,他們不會丢棄任何骨灰,因為墓園也知道出現無人拜祭和無人續交管理的情況有很多,有的可能家中無後代,有的可能後代或者家屬們都出國了,也可能已經去外地生活了,清明節根本趕不回來祭祀先人。
在給“無主墓地”做處理前,他們會嘗試一切辦法聯系亡者家屬,比如通過當時預留的手機号,如果聯系不上,最後會向派出所報備,通過派出所來尋找家屬聯系方式,實在聯系不上了,墓園也不會立刻就“挖墳掘墓”。
他們也會給家屬留一個最後期限,再等待幾個月,看看是否有親屬前來認領,如果實在等不到了,他們會将根據民政局、省民政廳等相關部門文件另作處理,畢竟現在聯系方式變更的太快了,有的人半年就能換幾個号碼。
公墓花錢購買了不就是永久的嗎?為什麼要20年一續約?很多人會有疑問:當初我給家人買墓地時,墓園都告訴我們是永久的,既然墓地是永久居住為什麼要20年一繳費?
答案:不是永久的。
其實墓地的使用期限跟土地的使用期限是一樣的,就像商品房是70年的産權。
而所謂的“20年一續約”,這并不是墓地的使用年限,而是指墓地的管理費,20年為一個周期進行繳納,隻要按期交納護墓費用,即可繼續使用墓地。
關于我國公墓使用年限及續費問題,民政部發布的《公墓管理暫行辦法》中第二章第十六條和第十七條是這樣規定的:
1、第十六條規定:經營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費一次性收取最長不得超過二十年。
2、第十七條規定:凡在經營性公墓内安葬骨灰或遺體的,喪主應按規定交納墓穴租用費、建築工料費、安葬費和護墓管理費。
總結來說,公墓屬于國家的土地,它的産權是屬于國家的,我們花錢買的僅僅是它的使用權。就像買房子一樣,買完房子後也并不代表房子永遠屬于我們,當房産的70年産權到期後,國家如果要求收回土地,也有權把土地上的房産全部推倒。
可能每個地區的公墓使用權期限不同,如果城市的居住人口比較多,特别是老年人口衆多,那麼這個城市每年的死亡率肯定會比其他“年輕化”的城市要高,因此公墓的利用率就會非常高,所以城市為了提高墓地的使用率一般把“土地使用權”設定為20年左右,滿20年後還要交納管理費,逾期不交者将按無主墓處理。
如果20年後如果墓園一直聯系不上家屬來續交管理費,公墓會如何處理?
以遼甯省為例,按照1995年出台的《遼甯省公墓管理辦法》中的規章所述:在經營性公墓内安葬骨灰的,應按規定繳納墓穴安葬管理費。墓穴安葬管理費按年計算,一次性收費最長不得超過20年。期滿繼續使用的,仍需繳納費用,逾期3個月不繳納的,按無主墓穴處理。
對于家屬遲遲不來續交公墓管理費的,又沒有辦法聯系上家屬的,一般情況下墓園會這樣解決:
1、對原先的骨灰盒進行編号深埋,空出來的公墓坑位則重新“上市”賣給下家。
2、将骨灰盒集中轉移到合适的骨灰塔,避免親屬多年後突然出現來找麻煩。
而有的墓園在把骨灰盒移走後,還是會對此進行标注和登記的,有朝一日家屬來認領骨灰時,墓園也會根據登記的信息去骨灰塔尋找骨灰。
其實,給逝者按時繳納墓園管理費也是對逝者的一種尊重,就像我們平時繳納的物業費一樣,如果不繳納物業費,小區裡的路燈壞了就無人來維修,小區裡的垃圾也無人打掃,我們生活中住房要是遇到什麼麻煩,物業也不會管。
墓園的性質也是一樣的,也是需要賺錢,如果家屬們都不交費用,誰給墓園的工人發工資?無人發工資,墓園管理員們又憑什麼去為你維護墓地的幹淨整潔?
很多人都覺得墓園收取管理費就是在賺死人錢,其實有些道德綁架了,如果公墓管理沒有任何盈利的話,估計很少有人願意去從事這份工作,畢竟是跟死人打交道,人都有敬畏之心,無利可圖誰願意去做呢?
公墓到期續費家屬是否還要再次繳納一大筆費用?很多人在20年墓地管理費到期後不願意給逝者續約的原因就是:怕二次續約需要交一大筆錢。
畢竟20年前可能墓地隻要幾千元就能買到,如今墓地一平米需要3-20萬,随着物價越來越高,20年前的物價水平和現在物價肯定标準不同,20年前管理費可能就幾塊錢或者十幾塊錢,20年後什麼價位無法預估。
目前現在的法律對于墓地後期的處理并沒有明确規定,墓地20年的期限到期後怎麼續交,續交多少錢,以什麼價格為标準等法律上也沒有明确規定,因此給墓園和家屬帶來很大的難題。
在2012年3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和民政部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殡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明确:繳費到期後的墓穴,群衆申請繼續使用的,公墓經營單位收取的公墓維護管理費由各地價格主管部門依法納入地方定價目錄,收費标準按公墓維護管理的實際成本及合理利潤核定,具體由各地确定。
1、以青島市百齡園公墓和九峰公墓收取公墓維護管理服務費的标準為每年200元,續費期原則上為5年。
2、以哈爾濱公墓為例,墓位價格在1萬元以下(含1萬元),年管理費120元;價格在1-3萬元(含3萬元),年管理費為190元;價格在3-7萬元(含7萬元),年管理費為300元;價格在7-10萬元(含10萬元),年管理費為400元;價格在10萬元以上,年管理費為500元。
3、以濟南市玉函山安息園公墓為例,已經期滿20年的普通型公墓(原售價10000元以下)收取墓地管理費最高不超過15元/月,中高檔的墓地管理費最高不得超過25元/月,執行期為5年,期滿後需要重新報批。
4、以沈陽骨灰入土植樹紀念林為例,該墓園八成以上為“純樹葬”,樹葬沒有墓穴費,隻收取管理費,20年前是300-400元左右,據墓園管理者表示,續交20年,總價還是300-400元左右。
5、以沈陽普通的傳統墓園為例,20年前墓穴價格一般為3000元左右,如果按照當年售價1%收費标準,每年為30元管理費,如果一次性繳納20年,管理費為600元,20年如何續約需要重新報批。
所以,如果墓地20年的合同即将到期,家屬們最好提前去跟墓園簽署續約合同,并續交墓地管理費,家屬們如果擔心負擔過大,可以5年一續約。
公墓可以随意購買嗎?購買公墓時需要注意什麼?
現在很多上年紀的老人會提前給自己準備好身後事,比如提前置備好壽衣、農村的老人還會提前給自己打造好棺材,提前給自己買好墓地。
老人們一是未雨綢缪,二是為了給子女們減輕些負擔,畢竟墓地費是一年比一年要貴,如今墓地費最便宜3萬元一平米,誰也不敢保證10年後墓地是什麼價格。
而買墓地就像是買房一樣,雖然住戶不同但同樣不能馬虎。我們都知道現在房地産行業買房的套路很多,要是不認識幾個熟人,僅憑個人經驗買房很容易踩坑,買墓地也是如此。
那麼,我們在給已故親人購買公墓時需要注意些什麼呢?
1、購買時注意“二道販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墓地是不允許預售以及民間轉讓的,所以在購買墓地時一定要注意墓園是否存在私人倒賣行為,防止買到二手墓地。
2、建築行業都講究建築風水學,買墓地又叫做“買陰房”,再加上殡葬文化博大精深,裡面有很深的學問,在買墓地時最好請一個略懂風水的人一起前往,可以參考一下。一般墓園附近會有很多這樣的人,但也有一些是騙子冒充的,或者是跟墓園一起合夥敲詐的,我們在找人時需要謹慎。
3、買墓園跟買房一樣,是有年限的。我們在購買前最好打聽到價格,貨比三家,一定要親自去墓地裡考察一下環境,了解一下墓園的情況再簽合同。在簽合同前看好墓地使用年限,以免出現“沒到時限就被迫遷出”的情況。
4、挑選陵園墓地時一定要結合自身條件,一般公墓都是建在郊區,做子女的為了能敬孝,最好是結合實際情況,算好來回的車距、時間來挑選一個離自己家最近的,免得日後拜祭時錯過了最佳時間。
5、購買公墓最好是選擇一些名氣比較大,正規的陵園。要看看銷售單位是否合法,看看有沒有工商、民政、土地部門頒發的證件,以避免因選購了非法墓地導緻的遷墳的情況出現。
結語。目前我國一直都在提倡和引導人們選擇生态、環保的殡葬方式,比如我們所熟悉的樹葬、海葬、草坪葬等。
而這些生态殡葬無論是從費用上還是從未來的拜祭方式上都比傳統的火葬要省錢省事兒。我們作為子女後代,在親人們在世時或許沒法盡到我們的心意,至少在他們死後,我們應該給他們營造一個好的長眠的福地。
現在很多城市墓園都推出了新的政策:如果墓地管理費到期後,家屬不願意繼續續租,可以報名參加一些生态葬,比如樹葬和海葬。像鄭州的福壽園,就推出了壁葬、花葬等公益性墓區,這種墓區價格相對便宜,能照顧到很多經濟不寬裕的家庭,近些年深受大衆的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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