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開好後業務取消了,該怎麼處理呢?這類問題,想必作為财務人員,一定經常碰到。發票處理涉及的知識,對于财務人員而言非常實用。接下來就一起來具體了解下吧!
發票開好後業務取消了,該怎麼處理?
1、假設銷售方開具電子增值稅普通發票之後,由于業務取消已經不需要這筆發票了,那麼可以通知購貨方将這一發票退回,然後将這張發票作廢即可。假設是購貨方收到銷售方開具的發票,但因業務取消,已經不需要這筆發票,那麼可以把發票退回給銷售方。
2、如果是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後,發生了銷貨退回、銷售折讓、開票有誤等狀況,需要開具紅字專票的,則不同情況,處理辦法不一樣。具體如下所示:
如果發生銷貨退回或者銷售折讓,納稅人銷售貨物并且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後,銷貨方因購貨方在一定期間内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了一定數量/市場價格下降等,而向購貨方提供了相應價格優惠/補償/折讓,則銷貨方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對紅字增值稅專用進行開具,開好後,需到主管國稅機關對該筆業務的相應記賬憑證進行備案。
發票丢失怎麼辦?要罰錢嗎?
知識延伸:發票開好後是否可以退?
答:發票開好後,是可以退的。手續會相對麻煩。假設是增值稅,當月發現發票開具錯誤,或者因某些原因發票需退回重開,則可以通過開票系統對發票進行相應的作廢處理。如果是跨月的發票,則在系統上是無法作廢的,需要做發票紅沖處理。
來源于會計網,責編:慕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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