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民隋女士到南甯過冬,一起過冬的好友急用錢,她借了13.2萬元給對方。可如今,隋女士不但沒有拿回全部借款,對方還将她的聯系方式拉黑了。
2月22日,記者對此事進行了采訪。
遭遇:
讨債被朋友拉黑
隋女士介紹,2015年她和愛人在南甯過冬時,結識了高女士,當年9月,高女士表示自己決定在南甯投資,需要13.2萬元周轉。
“接觸中,我得知和她母親是鄰居,所以對她很信任,一起過冬時,她還經常來我家做客。”隋女士說。
隋女士說,得知對方有困難,她與愛人商量後,将錢轉給了對方。對方說2016年春節前一定歸還。
直到2016年底,隋女士才收到高女士6000元還款。此後高女士陸續還錢,共還了57200元。
今年春節前,隋女士夫婦向對方發微信要錢,對方直接将其微信和電話拉黑。隋女士又找高女士的母親,對方家裡沒人,發微信也被拉黑了。
訴求:
希望對方盡快還錢
采訪當日,隋女士當着記者的面,給高女士打電話,可電話一直打不通。記者使用了其他号碼撥打,也沒有打通。
“我現在也很困難,希望早點将剩餘的7萬多元錢要回來。”隋女士說。
隋女士說自己手裡沒有欠條,隻有聊天記錄、雙方微信往來作為證據。
律師:
可以起訴欠款人
對于隋女士的遭遇,黑龍江鴻大律師事務所秦岚律師介紹,雖然沒有欠條,但是有雙方的微信往來,證明借款事實,這種情況下,已經能夠證明雙方之間借貸關系成立。
現在欠款人不接電話,無法取得聯系,證明對方沒有還款的誠意,所以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訴欠款人,要求還款。
市民日常生活中出借款項時,應當充分考察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必要時需要借款人提供擔保,出借款項要通過銀行轉賬或者微信、支付寶轉賬。
同時,要求借款人出具書面的借條或者是欠條等借款憑證,還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等材料,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記者 王敬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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