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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表寄丢了,水果8天才寄到,咋辦? 快遞新規征求意見結束,近三成意見跟丢件、延誤、保價、簽收有關
8月29日上午,中消協宣布:中消協及各地消協自8月11日就《快遞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快遞新規)征集意見以來已有結果,共收到修改意見292條。
揚子晚報記者整理發現,292條意見中,快遞延誤、丢失、損毀、保價、簽收類問題占27.1%,可見消費者最揪心的依然是這些老大難問題。中消協同步發布了消費者、各地消協就快遞新規提出的具體意見,以及快遞服務典型案例,揚子晚報記者據此進一步采訪江蘇省郵政業消費者申訴中心人士。
消費者意見最集中的前五類問題
最新數據
1 快件延誤、丢失、損毀的賠償問題,
共29條意見,占比10.0%
2 快遞企業義務及民事責任,共28條意見,占比9.6%
3 貴重物品、保價和保險問題,共28條意見,占比9.6%
4 行政監管及處罰,共27條,占比9.3%
5 簽收問題,共22條意見,占比7.5%
典型案例
保價
6200歐元的手表丢了隻賠60元
保沒保價有何區别?該怎麼賠?
【案例】青島吳女士寄6200歐元的歐米茄手表到成都。後快遞公司告知快遞已丢失,因未保價隻能賠付郵費的3倍共計60元。
上海消費者快遞工藝品“玉白菜”到南甯,快遞費470元,保價8000元。送達後發現碎了,對方承認此事,但不同意賠償。
李女士快遞到廣州一台筆記本電腦,收件時發現電腦屏幕已碎裂拒收。快遞公司以未辦理保價為由,隻給75元賠償。
【聲音】據快遞新規規定,企業可以要求寄件人對貴重物品予以保價。吉林消費者周景超等建議應明确“貴重物品”的定義,因為消費者理解各不相同。廈門消費者陳福猛等認為,安全送達是快遞企業的應盡義務,要求保價會增加消費者負擔,也為提高收費打開方便之門。深圳消費者馬進則認為:目前的保價費過高。
陝西和甘肅消協建議:快遞企業未盡到保價提醒義務的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消費者的損失。
四川消保委建議:“快件發生延誤、丢失、損毀或者内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确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應按照《民法》、《合同法》中關于等價有償的原則進行賠償。寄件人能夠證明其實際損失的或實際損失超過約定保價金額的,應當按照寄件人的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江蘇省郵政業消費者申訴中心主任高嶽接受揚子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保價對消費者來說是個保障,隻要經過保價,出現遺失、損毀等情況,一定會得到賠償。舉例而言,按照浙江郵政業最新出台的賠償規定,如果上述消費者吳女士既進行了保價,又能提供歐米茄手表的發票,就可以照原價賠償;但如果沒有保價,又無法提供發票,則一般按寄遞費的10倍賠償,總金額不超過800元,所以,他建議消費者寄遞貴重商品時選擇保價比較妥當。
丢件
皮裝丢失幾個站點扯皮隻賠30元
消協建議應當實行首接首賠
【案例】安徽宋小姐網購皮裝,從廣德快遞到甯波。一周後沒有收到,上網查看發現包裹停留在宣城。後被告知包裹丢失。電話聯系快遞公司終點站,公司讓她找廣德始發站。始發站推責宣城站。最後告知宋小姐,由于沒有保價,隻能依《郵政法》按郵資費10元的三倍賠償30元。
【聲音】快遞新規規定,“因快件發生延誤、丢失、損毀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損害的,用戶可以要求該商标、商号或者快遞運單所屬企業賠償,也可以要求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賠償。”
浙江消保委建議增加規定:“有關企業應當實行首接首賠。”理由是由首先接到訴求的企業先行賠償,防止發生相互推诿。
延誤
猕猴桃8天後送到都滲水了
江蘇消費者建議注明送達時限
【案例】2016年9月6日,陝西眉縣消費者郭某快遞價值5000元的250公斤猕猴桃,并支付運費和保價費2000元,包裝費250元。直到9月14日才到達新疆塔城,收件時發現箱子濕透,并不斷滲水。快遞公司拒絕賠償。
【聲音】快遞新規第25條規定,快件發生延誤、丢失、損毀或者内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确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确定賠償責任。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江蘇消費者沙銀昌建議明确延誤損失的責任:“運單上應當注明送達時限,對快件超出送達時間而發生延誤,導緻快件物品變質、損壞或者影響收件人的正常生産、生活,快遞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掉包
鑽石項鍊被拒收後掉包了
充分留存證據很關鍵
【案例】5月6日,寄件人向深圳一家快遞公司交辦代收貨款業務,物品為一條價值7000元的18K鑽石項鍊1條,且有保價。收件人5月8日收到快件并拒收。5月10日快件退回深圳,寄件人當快遞面拆開,發現商品已被掉包。快遞公司以不是專業人士無法判定真假為由,不肯理賠。
【聲音】浙江消保委建議增加規定:“驗收時發現内件短少、損毀或者與快遞運單不符的,用戶可以拒絕簽收,并在快遞運單上注明原因、時間,由收件人和投遞人員共同簽字确認。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絕簽字的,投遞人員應當予以注明。”
江蘇省郵政業消費者申訴中心主任高嶽表示,掉包的糾紛很難界定,就像這個案例中,牽涉到拒收、快遞退回,過程中是否會有纰漏?從這個角度上講,快遞企業拒賠有一定的道理。他提醒消費者,如果想維護自己的權益,就要充分留存證據。比如面單填寫上,注明産品性質型号,在拒收時拍照存證,和賣家溝通好。
簽收
快遞員擅放小區物管後丢件
建議協商好代簽人身份和風險責任
【案例】張女士将價值1200餘元的單肩包和100克重的銀飾交快遞寄回老家,支付運費12元。由于收件人王先生不在家,快遞員擅自将快遞放到當時沒有人看管的小區物管處,後包裹不知所終。
【聲音】送件時收件人不在,可能面臨冒領、丢失、損毀的風險,因此應當明确代簽人身份及代簽風險責任。深圳消委會建議規定:“收件人指定代收人的,快遞人員應當核實代收人員身份。代收人代理驗貨簽收的,由收件人承擔其法律後果。快遞人員未核實代收人員身份,造成收件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責任。收件人不同意由他人代收的,快遞企業應與收件人協商,确定投遞方式、時間、地址,或确定其他替代方案。”
甯夏消協建議規定:因員工責任造成用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快遞經營企業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江蘇省郵政業消費者申訴中心主任高嶽介紹,按照江蘇省郵政業相關規定,投遞員選擇代簽代收快件,必須征得消費者同意。如果對方同意使用代收,就相當于放棄了當面驗視的權利,此後如果快件丢失或損毀,消費者要承擔相應後果。如果投遞員沒有征得消費者同意而用代簽代收,然後出現問題,快遞企業就要承擔相應責任。
舉證
包裝完好但内件損壞
建議難以舉證的由快遞企業舉證
【案例】2017年4月11日,消費者寄送一台美容儀器到北京,到付433元。12日下午4點由同事代為簽收,未當面驗收。後發現快遞包裝雖然完好,但内件已在運輸途中損壞。4點30分左右投訴,但快遞公司以包裝完好已簽收為由拒絕賠償。如果要求賠償需出具第三方證明是在途中受損。
【聲音】内蒙古消協建議規定:“發生快遞丢失、損毀的,由快遞企業舉證證明在投遞、運輸、交付消費者的過程中自身沒有責任。”這是因為快遞寄送過程中,消費者對于快件丢失、損毀、掉包等難于舉證,應當由快遞企業承擔舉證責任,以減少消費者的維權負累,增強其消費信心。
其它意見
快遞人員冒領快件 建議5年行業禁入
針對冒領、私拆、隐匿、毀棄、倒賣或者非法檢查快件的,除了快遞新規中規定的治安管理處罰,安徽消協建議增加:“快遞從業人員有本條行為的,5年内不得從事快遞行業。”
關于環保:青島消費者陳雪建議規定快遞企業對快遞包裝重複利用。四川消保委建議規定企業使用可降解、可重複利用的環保包裝材料。
關于個人信息:黑龍江消費者陸瑞秋建議明确快遞企業采取措施保護個人信息。四川消保委建議推行更有利于保護用戶隐私的快遞面單。
關于強制保險:吉林消費者尹傳金等,廣州消保委、上海消保委建議新規增加:“強制快遞企業投保責任保險。”
針對停業告知:原規定快遞企業停止經營應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天津消費者馬佳敏等,山東消協、江蘇消協等建議修改為提前30日。
通訊員 王芙蓉 袁傳敏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賈曉甯 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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