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雙方名字寫遺囑有效嗎?來源:浙江法制報 杭州的李先生(化姓)身患癌症,為了不讓自己的兩個女兒因遺産鬧糾紛,特意立了一份代書遺囑然而,在簽字前,李先生的病情突然惡化,随後去世,隻留下了一份來不及簽字的遺囑 ,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父母雙方名字寫遺囑有效嗎?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來源:浙江法制報
杭州的李先生(化姓)身患癌症,為了不讓自己的兩個女兒因遺産鬧糾紛,特意立了一份代書遺囑。然而,在簽字前,李先生的病情突然惡化,随後去世,隻留下了一份來不及簽字的遺囑。
那麼,這份遺囑還有效嗎?李先生的兩個女兒對此意見不一,姐妹倆因此鬧上了法庭。
李先生是杭州某企業的股東,早年喪偶。他一直将重心放在工作上,之後也沒有再娶。辛苦打拼多年,李先生好不容易攢下了較為殷實的家底,沒想到兩年前卻确診患了胃癌。
今年年初,已經癌症晚期的李先生預感時日無多,決定立下遺囑。李先生的父母前些年已相繼離世,他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兩個女兒。經朋友推薦,李先生決定以律師代書遺囑的形式對财産進行安排。
立遺囑當日,李先生請了兩位律師來家中,律師根據李先生口述的财産安排,制作了一份代書遺囑草稿,遺囑詳細記載了李先生對個人所有财産的安排。因為小女兒年紀較小,還在上學,李先生在遺囑中将财産更多地留給了小女兒。律師書寫完遺囑草稿以後,讓李先生盡快到醫院作健康體檢,以确認他思維清楚,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隻有這樣,在代書遺囑上的簽字才可以确認為有效。
在小女兒的陪同下,李先生到醫院進行了全面體檢,醫院确認其精神狀态良好、思維清晰。随後,李先生将體檢結果告知律師,并和律師約定第二天在遺囑上簽字。
然而,就在簽字前一晚,李先生的病情突然惡化,并于深夜離世。
問題來了,這份還未簽字的遺囑還有效嗎?
小女兒認為,父親立遺囑時自己和兩位律師都在場,且父親去世突然,其口述的财産安排可以認定為口頭遺囑,代書遺囑也應認定為有效;大女兒卻認為,沒有簽字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最終,李先生最不想發生的一幕還是發生了,大女兒以法定繼承為由将小女兒起訴到了法院。
法庭調查後認為,小女兒主張的口頭遺囑依法不成立。李先生雖已胃癌晚期,但立遺囑當日并沒有出現病危情況,且第二天還去醫院作健康體檢,故不構成口頭遺囑。同時,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李先生的代書遺囑因為代書的兩位律師沒有簽字,更關鍵的是李先生本人也沒有簽字,所以其代書遺囑形式不符合法律規定。
經法院一審認定,李先生沒有立下遺囑,其名下财産應依法進行法定繼承,即李先生的兩個女兒平分李先生的所有遺産。
小女兒仍然對結果不服,近日已提起上訴。
來源:浙江法制報(記者 王亞 通訊員 金璐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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