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貴州一個廠礦大院,走到了中國香港,走到了美國哈佛,最終走到了《奇葩說》BBking辯手的位置,詹青雲在新書《趁着年輕,我偏要勉強》中以場景轉換搭建起她一路走來的人生經曆。她不是媒體口中的貧窮少女,也沒有所謂的天才頭腦,她的人生有着踏踏實實的努力和普普通通的快樂。本文為書中選摘,以飨讀者。
《趁着年輕,我偏要勉強》
詹青雲 著
中信出版集團
詹青雲:
别人很容易就能做好的事,
我總要付出額外的努力
在參加各種節目的過程中,或在某些從未聯系過我卻顯得跟我很熟的公衆号文章裡,我會被加上些人設,像“女文青”“雙子座小公舉”之類,感覺不是褒義詞,但确實是我。我自己最喜歡的,是“詹青雲好甜啊”和“沙雕女孩最快樂”。還有一些,如“沒有感情的女辯手”之類,我雖然不完全認同,但也都接受。最不能接受的,反而是“從小到大都是學霸”這一點。
我從小到大都不是學霸。因為一直在朝着更大的地方和城市轉學,所以我總在誤以為自己已經是學霸的時候,遭受來自現實裡不斷升級的同學突然的沖擊。除了本科時去美國做了一年交換生,而一般美國學生的數學真是學得有限,每一次轉學都以“完全聽不懂這裡的數學老師講課”起頭,而後以和數學老師最是依依不舍結束。每一次都是追趕得艱辛,而得意的日子太短。到最後,尤其是在哈佛同學的面前,我已經需要并且可以鼓勵自己:“你很棒了,你盡力了,你不用跟他們比。”其實在各個成績決定出路的地方,怎麼可能不用跟别人比?為什麼不用跟别人比?不過是因為很明顯比不過了。最後不過是想開了,人各有各的牌,隻能比打法,不能比結局。
至少,我肯定不是從小到大都是學霸。至少在上四年級以前,我還是每天放學都可能被留下來補課,被老師罵到麻木,看卷子一頭霧水,最讓老師們唉聲歎氣、怨聲載道的那一類差生。我是“爸爸是大學畢業的廠裡幹部,媽媽是隔壁子弟高中老師”的光環和聚光燈之下,一個著名的失敗案例。
小時候,我媽也一度在我很聰明和很傻兩個原本應該很分明的判斷之間舉棋不定。一方面我小時候是公認的“很矯”的小孩,也就是像模像樣、能說會道,是個人精,被搶了玩具從不哭鬧,隻低聲威脅“姐姐,你再不還給我,我就會哭哦”。我有令許多媽媽羨慕的專注和耐心,可以整日沉浸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一遍又一遍地聽我的《三國演義》《水浒傳》磁帶。我在四歲時已經是一部《三國演義》《水浒傳》故事點讀機,誰來了都可以想聽哪段點哪段。我讀起書來飛快,而書裡那些很長的蘇聯名字和偵探小說的複雜劇情,都能記憶猶新。
另一方面我在剛讀書那幾年,在老師眼裡是一個一無是處的學生,參加考試隻會拖低平均分,不能唱歌跳舞,運動會上愣頭愣腦,打掃衛生馬馬虎虎。大概到三年級,老師終于發現我很會出黑闆報,我從此開始了一項長達十年,我唯一可以為班集體做貢獻的事業。殊不知,就連出黑闆報這樣的小事,我媽也早給我買過專業的書,我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設計黑闆報的。笨鳥先飛這種做事方式,我小時候身體力行,對此很有平常心。好像很自然的,别人很容易就能做好的事,我總要付出額外的努力。
我想,還好從小在家庭裡得到的愛是完滿和無條件的,我并不懷疑自己的價值。讀小學以後,雖然總是被看低,總是受到老師的言語羞辱,但我對世界也沒有憤懑,我總是希望自己能做得好一點,能得到它偶爾的認可。小時候那個特愛說話、特能講故事的小朋友,在學校裡被徹底“踩平”,如果不是我媽總愛提起那些童年趣事,我已經完全忘記了。我對小學的記憶是徹底的謙卑,總發自内心地佩服别人。但是這種謙卑仍然是陽光的,是真誠和樂觀的,也算是老天給我打開的窗。
我自己明白,我所有那些被認為是天賦和才華的東西,無一不來自漫長的積累。如果說我有什麼天賦,就是那種一旦決定運轉起來,就一天也不能中斷的學習慣性,以及對短期結果全無期待的耐心。所以我的自我評價還是偏傻,好多人能一下做成的事,我需要預備好一陣子。
因為小時候學不好語文,從三年級起,我媽提議進行背古詩的家庭比賽。在她的鼓勵和後來形成的慣性下,我每天背兩句古詩,直到初三畢業,從無一天間斷。這件事,讓我蠻驕傲的,比我的高考分數和GRE(美國研究生入學考試)分數讓我驕傲得多。可惜加上爸媽懷着無限熱情跟我擺過的火柴、玩過的奧數遊戲、每天跟着媽媽學的英語,這一切努力,也隻是讓我在小學時代能跟上,還可以而已。
就連打籃球這樣看似小有天賦的事,我也知道,隻是源于我比其他女孩子早早開始。舅舅和我爸在我上學前就愛帶我打球,小學時每個我媽要補課的周六,我都一個人在空曠的高中操場上打籃球,每天在家裡練投籃,跟我爸比賽,領先大家三年開始練習三步上籃(不能理解為什麼好多人竟然真的一學就會),後來也隻是能在班上打主力而已。
我見過太多有天賦的人了。我一直覺得,能跟上這些人的各種天賦,我總是需要很漫長的準備和積累。直到有一天,這些積累組合到一起,突然會重塑出一個我,仿佛生而知之、科科不錯、文武雙全。到那時候,學校和老師又會重點培養、資源傾斜,頂端優勢就開始發揮作用了。隻有我自己覺得所有人都比我有潛力,知道我“烤”起來其實很慢熱,隻是已經默默地“烤”了自己很多年而已。
小學的時候,有一天大家一時興起要比賽,往牆上打乒乓球,看誰接得多。我完全不知道怎麼控制球拍,打出去的球,橫斜着反彈出去,紀錄是一個回合。大部分同學總能接兩三個回合,有一個同學打了十幾個回合,被大家驚為天人。從那天起,我迷上了往牆上打乒乓球,也不是一定要和他們比高低,但就是很想體會那種能控制球的感覺。
我打了一天又一天,也許是一年又一年,從終于能接兩個回合,到幾十個、幾百個回合。全程隻有我媽是我的見證人,每一次有新的紀錄我都會跟她分享,激動地跑過去對她說:“媽媽,我接了四百個回合!”我媽都會給予激動的回應,擁抱親吻我,說:“太厲害了吧!”雖然她大概也不知道我為什麼迷上了這個挺枯燥的遊戲,弄得我也覺得自己挺厲害。
到後來,我想我的同學們早已忘了這個遊戲,沒見人再往牆上打乒乓球了,而我已經可以輕易接到一兩千個回合。我是情緒非常穩定的應試型選手,隻要會的題,考試都能做對。終于有一天,我有了一種自信,我知道隻要我想,我就可以一直打下去,這門沒有人繼續練的“武功”,我已做到獨步天下了。那一天過後我就不再練了,沒有告訴過哪個同學,也沒有組織過比賽,因為一來挺奇怪的,二來不必了,我自己心裡知道,這比賽我從此不會輸了。
是啊!晚成的人,是沒有出風頭的機會的,一件事的熱度早已過去,又獨自練習了好久,才終于追上了它,在被廢棄的賽道上“深藏身與名”。但内心是歡喜的。它們對我有别的意義,如此樸素的意義——有志者,事竟成。我孩童時脆弱的自信,在被考試和老師摧毀以後,太需要這樣的确定了。一些第一次着手覺得太難,完全摸不到門路的事,我也是可以學會的,我隻是慢,但等我學會的時候,我會學得很好,很厲害。這是一種真正的底層自信,後來碰到很難的考試,又一次進入新的競争環境,我确實都“沒在怕的”,因為我太習慣落後了,我知道日子要一天天過,會有我往牆上打了兩千個回合,一笑收手的那一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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