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個人,在國外過着紙醉金迷的生活,當然,這和我們的生活并沒有什麼關系。
但如果有一個人,維持她紙醉金迷生活的資金來源是因為母親的貪污受賄,
而這個人,為了給自己女兒“好的生活”貪污了工廠無數工人的工資,壓榨他們應得的所有,得來了3.5億的巨款。
3.5億,多少人奮鬥一生也得不來,可是卻有人心安理得的貪污,更有人心安理得的在外揮金如土。
那個揮金如土者是曲婉婷,貪污者則是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
在她們身上,當真是上演了一場“母親為了女兒生活富足不惜為她犯法貪污”的“感人至深”的戲碼。
但她們是自私的,因為她們這場戲的代價,是幾百名工人在水深火熱中生活了十幾年,且被壓榨到幾乎一無所有。
曲婉婷的媽媽張明傑曾是哈爾濱某廠子的一個領導,當時恰逢改制職工下崗她就直接貪污了下崗職工的錢,為了省錢還停止給職工宿舍供暖,果斷将鍋爐房廢棄,最後把省下來的錢,據為己有。
哈爾濱的冬天多麼冷啊,零下幾十度,幾百名工人就在冰天雪地裡,自生自滅。
而這樣的日子,一共持續了十幾年,十幾年裡,冬天工人們的宿舍,沒有一絲暖氣。後來張明傑被查,曲婉婷便出國逃往加拿大,而她出國留學的錢,正是那些下崗職工們的錢。
多少人奮鬥大半生,卻因為一場貪污付之一炬。
他們辛苦了那麼多年,換來的不是應得的平安健康的生活,而是生活更變本加厲的折磨:許多沒有拿到退休金的下場職工衣食無着,甚至不少人被凍死餓死。
此時的曲婉婷在國外享受着高消費帶來的優越的物質生活,應該無法體會到那種食不果腹,連生存都是基本問題的痛苦折磨吧,有時候好好活着真的很難,而那幾百個工人生活上的困難,則都是拜她們母女所賜。
曲婉婷這個人,當真是強烈刷新了我的三觀。
在國外接受媒體采訪時,她說過這樣一句話:“我媽媽是我的英雄,她是一個勤奮的人,她給了我能得到的最好生活。不管她是如何得到。”
最後一句話其實最有“意思”。
錢的來源她不關心,她關心的隻是有多少錢,這筆錢能給她帶來多麼優質的生活。
其實這段話可不可以換成這樣理解?
“我媽媽是我的英雄(為了我不惜犯罪),她是一個勤奮的人(多少年裡就貪污了高達3.5億的巨款),她給了我能得到的最好生活(不為員工留一點活路,隻要是錢就往自己腰包裡攬),不管她是如何得到(貪不貪污無所謂,有沒有錢才是王道)。”
踩着人血骨頭讓她過上衣食富足的生活,曲婉婷的内心非但沒有任何的愧疚,反而好像很慶幸。
慶幸她母親貪污,才讓她這麼有錢。
這樣的人,不僅是三觀有問題,還應該問她還有沒有良心。
記得前幾年爆火的反貪污電視劇《人民的名義》中,高小琴夥同祁同偉、歐陽菁等人,用五千萬做局,撬動了大風廠十個億的資産,胡靜飾演的角色的原型如今看來正是曲婉婷的母親張明傑。
可悲的是很多電視劇都是來反映現實的,可悲的是,電視劇上很多的不幸在現實中都真有其人,真有其事。
現實生活要比電視劇殘酷啊,真的有人在我們不知道的地方,過着我們難以想象的生活。
殊不知,那些沒拿到工錢的工人們冬天該怎麼過。
這個人多惡毒啊,這些人多慘啊,
你揮金如土,家财萬貫和别人有什麼關系呢?我不過是羨慕一下,再不濟酸一下,然後繼續艱難卻仍然努力的生活。
可如果别人揮霍的錢,是自己父母這一輩人大半輩子的工資,是他們若幹年辛辛苦苦的工作完成後應得的,最後卻進了不相幹的人的腰包裡,還會沒有關系嗎?
曲婉婷,1983年生人,她有一個“偉大”的媽媽,為了貪污了3.5億,以保她在的榮華富貴,在國外可以紙醉金迷。
她揮霍的每一分錢,以此換取的一份快樂,都建立在無數工廠的工人随時被凍死餓死的悲慘遭遇上。
而她的母親,至今關在牢裡,作為女兒的曲婉婷,隻是保持着每年都發幾次的微博,來為自己的母親“伸冤”,沒有任何實質的行為,關于張明傑貪污的款項,她守得死死的,既不承認,也不上交國家。
張明傑在牢裡的前期,曲婉婷發微博說自己每天都會以淚洗面,可是正是她說自己“以淚洗面”的這幾天,她還每天發自己和男友的合照,高調秀恩愛,也許是她“偉大”的母親托夢告訴了她吧,不必為她傷心,重要的是玩的開心。
錢,沖淡了多少人之間的感情,包括這被人們稱之為最靠譜的感情——親情。
她現在過得多“快樂”啊,擁有着過億的資産,可以在外追求自己的音樂夢想,隻不過代價是母親要坐牢而已。
她的身上好像貼着“惡人專屬”标志,她的醜陋和長相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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