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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産證辦不下來隻給土地使用證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1-26 08:39:42

房産證辦不下來隻給土地使用證?來源:【青島信網】信網9月2日訊(記者 陸彥蓉)12年前,市民張先生在市北區四流南路購置了一棟房屋,可至今遲遲辦不下房産證,原因則是這套房屋登記屬于山東省房地産開發集團青島公司(以下簡稱“山東省房”),而土地卻屬于青島紡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紡聯”),房屋與土地的登記不一緻,所以張先生一直未能拿到房産證後期經過多方協調,眼看着張先生能拿證了,可兩家企業又在土地轉讓和相關費用的問題上無法達成一緻,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房産證辦不下來隻給土地使用證?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房産證辦不下來隻給土地使用證(土地和房屋登記不一緻)1

房産證辦不下來隻給土地使用證

來源:【青島信網】

信網9月2日訊(記者 陸彥蓉)12年前,市民張先生在市北區四流南路購置了一棟房屋,可至今遲遲辦不下房産證,原因則是這套房屋登記屬于山東省房地産開發集團青島公司(以下簡稱“山東省房”),而土地卻屬于青島紡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島紡聯”),房屋與土地的登記不一緻,所以張先生一直未能拿到房産證。後期經過多方協調,眼看着張先生能拿證了,可兩家企業又在土地轉讓和相關費用的問題上無法達成一緻。

業主12年未能辦證

2010年,市民張先生在市北區四流南路96号購置了一棟四層的房屋,總價款為950萬,原以為買房是件開心事,可房産證拖了12年沒辦下來,這成了他的“心病”,而最讓張先生頭疼的是,自己的一套房屋牽扯到了兩家企業。“我買的這套房屋,房子是山東省房的,可地卻是青島紡聯的,兩家企業不配合,我這個證就辦不下來。”

原來,張先生購置的這套房屋開發商是山東省房地産開發集團青島公司,而土地則原本屬于青島市第五棉紡織廠。1994年,省房與第五棉紡織廠簽署了一份《聯建協議書》,雙方約定,第五棉紡織廠出地,山東省房出建設資金将四流南路96号的商業與綜合辦公樓進行聯建,按工程的總建築面積進行房屋分配,第五棉紡織廠占45%,山東省房占55%,而張先生所購置的房屋則包含在聯建協議内。後期,第五棉紡織廠改制後為青島紡聯集團五棉有限公司,随後申請破産,青島紡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則拍賣下了該塊土地的使用權。2019年,山東省房與青島紡聯簽署了《土地轉讓協議》,由青島紡聯控股集團将該塊土地55%的面積轉讓給省房,确保其取得房屋的産權及連帶的土地使用權。

雙方曾對簿公堂

信網了解到,因長時間無法辦理房産證,2020年張先生将山東省房與青島紡聯一并起訴,根據市南法院的調解,青島紡聯需配合山東省房與張先生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而後山東省房需配合張先生辦理産權及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但現在問題就出在土地轉讓變更了,我辦房産證就需要青島紡聯繳納增值稅,可他們就是一直不交,現在更是連土地轉讓的協議都不承認了,導緻現在辦證無法進展下去了。” 張先生表示,辦房産證的前期手續自己都已經完成,該繳納的相關費用也已經繳齊,而現在青島紡聯遲遲不交錢讓人十分無奈。

青島紡聯:房屋所屬土地是國有資産無法轉讓

根據張先生的說法,信網聯系到青島紡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還在積極協調處理此事,但因張先生購買房屋的土地屬于國有資産,所以無法進行轉讓。“當年國棉五廠破産時,這塊土地就已經用來蓋了房子,但在做資産清算時,将這塊土地又重新算作了資産被公司一同拍下了,就導緻房屋和土地都算作資産賣給我們了。”

業主想辦證,法院進行了協調,青島紡聯也在積極處理此事,可就在處理的過程,該公司意識到了問題。“我們原本以為這塊土地沒有任何價值了,但在處理過程中,稅務核算發現,這塊地價值1500萬,又因為我們公司是國有企業,這塊地即便沒有用途了,但在當年被算作了資産賣給我們,這就成了國有資産,如果我們再無償轉讓給山東省房,可能将會違法一些法律規定。”該工作人員告訴信網,張先生的房産證問題公司仍在積極想辦法解決。

未繳納的房屋稅款成辦證的關鍵

若青島紡聯将這部分土地轉讓給山東省房,則需要繳納60餘萬的增值稅,而現在這筆錢則是張先生能夠辦理房産證的關鍵。

山東省房的工作人員稱,此前兩家企業與張先生已經在協調處理此事,土地轉讓的相關手續也已經在推進,可就當需要青島紡聯繳納稅金時,對方公司卻變了說法。“之前我們雙方都簽了協議,而且我們公司相關手續已經辦好了,需要繳納的各項費用也留出來了,就等青島紡聯那邊先交錢,可他們現在就一直找理由,一直不交稅金。”

随後,信網通過青島不動産登記中心了解到,目前張先生的房屋無法辦證的具體原因在于土地出讓金沒有繳納。“這筆錢現在到底應該誰來交,是最主要的問題。”

欠的稅金到底應該誰來繳納?張先生購買的房屋所屬土地是否真的像青島紡聯所說,是因國有資産所以無法轉讓?帶着疑問,信網聯系到北京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的車秋峰律師,車律師表示,根據兩家企業簽署的《土地轉讓協議》,青島紡聯應該按照協議規定将土地轉讓給山東省房。“當時青島紡聯既然已經拿到了部分房屋,則應該按照協議轉讓土地,但目前這份協議是否有效,是否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這需要兩家企業去溝通協商,業主的主動權并不大。”車律師表示,目前法院的調解仍在執行階段,業主若想要盡快辦證可聯系執行法官,讓其組織企業一起協商解決。

本文來自【青島信網】,僅代表作者觀點。全國黨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發布傳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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