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甯波發布
随着今年第6号台風“煙花”逼近,市防指決定于7月22日14時将防台風應急響應提升至Ⅲ級。全市各地各部門嚴陣以待,全面防禦。那麼,不同級别應急響應究竟意味着什麼?采取的措施又有哪些不同?一起來了解↓
根據2020年7月20日出台的《甯波市防汛防台抗旱應急預案》,按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洪澇台旱應急事件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别重大(Ⅰ級)四級。
事件分級
1、
一般(IV級)事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一般(IV級)事件:
(1)市氣象台發布海上台風警報或台風警報,或預報近海低壓24小時内可能登陸或影響我市,并預計可能對我市有影響。
(2)市氣象台預報未來24小時3個以上區縣(市)将發生較大範圍60毫米以上降雨量;或3個以上區縣(市)實測面雨量達到50~80毫米(不含),或兩日累計面雨量達到80~120毫米(不含),或3日累計面雨量達到100~150毫米(不含),并且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大雨或暴雨。
(3)甬江幹流和一二級支流主要控制站達到警戒水位,并預報将持續上漲。
(4)降雨偏少,水庫、河網蓄水持續減少,全市飲水困難人數超過10萬人或受旱作物面積達到20%以上(不含)。
2、
較大(Ⅲ級)事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較大(Ⅲ級)事件:
(1)市氣象台發布台風警報,并已經或預計對我市有較嚴重影響;或市氣象台發布熱帶風暴警報,并預報将在廈門市以北的福建境内或上海市境内登陸,或在東經123度以西範圍内緊擦我市沿海北上,并将對我市帶來一定影響;或市氣象台發布強熱帶風暴(台風、強台風、超強台風)警報,預報将在廈門市以南或上海市以北登陸,并對我市造成一定影響。
(2)3個以上區縣(市)實測雨量達到80~100毫米(不含),或2日累計面雨量達到120~160毫米(不含),或3日累計面雨量達到150~200毫米(不含),并且市氣象台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大雨或暴雨。
(3)甬江幹流和一二級支流全部控制站和平原河網全部代表站超警戒水位,并預報将持續上漲。
(4)降雨明顯偏少,水庫、河網蓄水不足,全市飲水困難人數超過20萬人或受旱作物面積達到30%以上。
3、
重大(Ⅱ級)事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重大(Ⅱ級)事件:
(1)市氣象台發布台風警報或緊急警報,并已經或預計對我市有嚴重影響;或市氣象台發布強熱帶風暴(台風、強台風、超強台風)警報,并預報将在廈門市以北的福建省境内或上海市境内登陸,或在東經123度以西範圍内緊擦我市沿海北上,并将對我市造成較大影響。
(2)3個以上區縣(市)實測雨量達到100~150毫米(不含),或2日累計面雨量達到160~230毫米(不含),或3日累計面雨量達到200~300毫米(不含),并且市氣象台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大雨或暴雨。
(3)甬江幹流和一二級支流主要控制站和平原河網部分代表站超過保證水位,并預報水位将繼續上漲。
(4)降雨顯著偏少,水庫、河網蓄水明顯不足,全市飲水困難人數超過30萬人或受旱作物面積達到40%以上(不含)。
4、
特别重大(Ⅰ級)事件
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特别重大(I級)事件:
(1)市氣象台發布台風緊急警報,并已經或預計對我市有特别嚴重影響。
(2)3個以上區縣(市)實測雨量達到150毫米,或2日累計面雨量超過230毫米,或3日累計面雨量超過300毫米,并且市氣象台預報未來24小時仍有大雨或暴雨。
(3)甬江幹流一二級支流全部控制站和平原河網全部代表站超保證水位,并預報水位将繼續上漲。
(4)降雨嚴重偏少,水庫、河網蓄水明顯不足,全市飲水困難人數超過50萬人或受旱作物面積達到60%以上(不含)。
應急響應行動
1、
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一般(Ⅳ級)事件時,由市防指副指揮長兼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市防指辦公室常務副主任組織市應急管理、水利、氣象、自然資源規劃、農業農村、海事等部門會商。
(2)市防指發布防禦工作通知,市防指辦常務副主任、副主任值班。
(3)市防指副指揮長兼辦公室主任視情連線有關區縣(市)防指進行動員部署。
(4)市氣象局每日至少2次報告天氣預報結果,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時,随時更新預報。
(5)市水利局每日至少2次報告洪水預報結果。
(6)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每日2次報告地質災害、風暴潮、海浪監測預報結果,并根據需求實時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支撐。
(7)市防指成員單位每日15時向市防指報告工作動态。
(8)洪澇台風災害影響地區縣級防指每日15時向市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态,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9)甯波軍分區做好隊伍集結準備,武警甯波市支隊和市消防救援支隊随時進入戰備狀态,并将準備情況報市防指。
當市氣象台發布海上台風消息并預報台風将沿東經123度附近北上,對我市海域作業造成影響時,市防指啟動海上防台風應急響應。
2、
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較大(Ⅲ級)事件時,由市防指副指揮長兼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1)市防指副指揮長兼辦公室主任組織市應急管理、水利、氣象、自然資源規劃、農業農村、海事等部門會商。
(2)市防指副指揮長兼辦公室主任組織動員部署,有關防指成員單位參加;視情連線有關區縣(市)防指。
(3)市防指相關副指揮長值班。
(4)市氣象局每日至少3次報告天氣預報,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時,随時更新預報。
(5)市水利局每日至少3次報告洪水預報結果。
(6)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每日2次報告地質災害、風暴潮、海浪監測預報結果,并根據需求實時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支撐。
(7)市防指視情組織有關成員單位派員進駐市防指進行聯合值守。
(8)市防指成員單位和縣級防指每日7時、15時向市防指報告工作動态,突發災情、險情應及時報告。
(9)市防指每日8時、16時向省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态、突發災情、險情應及時報告。
(10)甯波軍分區、武警甯波市支隊和市消防救援支隊根據市防指指令,向可能遭受較大災害地區預置隊伍,并将落實情況報市防指。
3、
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重大(Ⅱ級)事件時,由市防指常務副指揮長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市防指常務副指揮長或受其委托的市防指副指揮長兼辦公室主任組織市應急管理、水利、氣象、自然資源規劃、農業農村、海事等部門會商。
(2)市防指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通知。
(3)市防指常務副指揮長組織動員部署,有關防指成員單位參加,并連線有關區縣(市)防指。
(4)市防指常務副指揮長、副指揮長值班。
(5)視情向災害發生地派工作組指導工作。
(6)市氣象局每日至少4次報告天氣預報,當監測分析天氣條件有較明顯變化時,随時更新預報。
(7)市水利局每日至少4次報告洪水預報結果。
(8)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每日3次報告地質災害、風暴潮、海浪監測預報結果,并根據需求實時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支撐。
(9)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消防救援支隊、武警甯波市支隊、甯波軍分區、省預備役師炮兵團、甯波海事局、市通信管理局、國網甯波供電公司、甯波銀保監局等成員單位聯絡員或熟悉情況的幹部進駐市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要求進駐。
(10)市防指成員單位和縣級防指于每日7時、15時向市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和工作動态,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11)市防指每日8時、16時向省防指報告工作動态、突發災情、險情及時報告。
(12)甯波軍分區、武警甯波市支隊和市消防救援支隊根據市防指指令,參加搶險救援。
4、
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特别重大(Ⅰ級)事件時,由市防指指揮長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1)市防指指揮長或受其委托的常務副指揮長組織應急管理、水利、氣象、自然資源規劃、農業農村、海事等部門會商。
(2)市防指發布全力做好防汛防台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緊急通知。
(3)根據需要并報經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或非常抗旱期。
(4)市防指指揮長組織動員部署,市防指全體成員參加,并連線有關縣級防指。必要時,提請市委主要領導部署防汛防台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
(5)市防指常務副指揮長值班。
(6)視情向災害發生地派工作組指導工作。
(7)市氣象局每日至少8次報告天氣預報,根據監測情況實時更新預報,遇突發情況随時報告。
(8)市水利局随時報告洪水預報結果。
(9)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每日至少3次報告地質災害、風暴潮、海浪監測預報結果,并根據需求實時提供測繪地理信息技術支撐。
(10)市防指全體成員進駐市防指。
(11)各應急工作組牽頭單位分管負責人、組員單位聯絡員參加應急工作組,按照分組要求開展工作。
(12)市防指成員單位和縣級防指于每日7時、11時、15時向市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态,突發災情、險情随時報告。
(13)市防指每日8時、12時、16時向省防指報告事件進展及工作動态、突發災情、險情應及時報告。
(14)甯波軍分區、武警甯波市支隊和市消防救援支隊根據市防指指令,參加搶險救援。
來源:甯波市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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