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領證前你會不會看日子?
A:今年雙十一,剛好在周六。我不知道政府的相關部門是否上班,不過我有幾位不錯的朋友都選擇在今天進入人生的另一階段。
也許,剛好在周六。大家前往參加也比較方便,不過她們選擇回家裡擺酒。所以,我們就發個紅包表示心意咯。
說實話,不少人領證啊結婚啊都會選擇日子。很少人想着,擇日不如撞日。都會選些特别的日子:
比如,比較容易記住的。每個月的一号啊,或者特别的節日。連愚人節,都有人選擇。光棍節,也不例外。
比如,很有紀念意義的。帶九的、還有一三一四的。代表着長長久久,百年好合。代表了,對這段婚姻的期待。
都可以理解的,畢竟“結婚吉日”會有更好的兆頭。幸福,如影随形。
Q:女生應聘“出租女友”,你怎麼看?
A:這年頭,是不是賺錢賺瘋了呢?出賣自己換取酬勞,我不明白這些女大學生怎麼想的?爸媽這麼辛苦,這麼多年的供書教學——她們,學到了什麼。就學到,出租自己包吃包玩包親熱。還真是三包呢,換來一天五百塊。是的,她們富有了。但她們的靈魂卻很窮。而且,失去了該有的尊嚴。
是,我也承認金錢有着極大的魅力。但隻要努力、勤奮,就不會說賺不到錢的。錢多錢少而已,但絕對餓不死。
為了賺錢,将自己租出去包吃包玩包親熱。這算什麼,得到的是錢。但賺得心安理得嗎?這樣的包吃包玩包親熱,還讀什麼書這麼累幹嘛?十八歲成年就可以出來了,說什麼都要對得起自己的學識、修養;對得起爸媽的養育苦心。
至少,我這麼認為的。
Q:女子網購140萬,老公需要賣房還債嗎?
A:今年雙十一,我也貢獻了好幾大千。不過,也是需要量力而行的。我也喜歡奢侈品,也未必買不起。隻是買完之後,就要真正的省吃儉用了。何必呢?我們購物也是為了提高生活質量,不能造成我們的生活負擔。你說是不是?
而這個新聞所說的女子,竟然花了140萬。關鍵是,她與老公也未必有這個支付能力。她依然沒有克制自己,所以才會造成了老公需要買房還債的悲劇。
如何看待?這是個人的金錢支撐不起個人的購買野心,如果一個人連這樣的自制能力都沒有誰能夠幫她呢?娶她的老公,這才是真正的可憐。這140萬,要還到何年何月?這讓我想到了莫泊桑的《項鍊》,而女主人公貪慕虛榮卻付出十幾年的代價。新聞的女子,她如果是好吃懶做的話——這個債,難道都讓家人來償還嗎?哎哎哎,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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