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駕駛證的記分周期如何計算?是按照自然年嗎?
答: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号),記分周期為十二個月,滿分為12分。記分周期自機動車駕駛人初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連續計算,或者自初次取得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之日起累積計算。所以并不是按自然年計算的。
駕駛人可以在駕駛證上查看本人的初次領證日期。例如,駕駛證的初次領證日期是2021年10月21日,那麼每年的10月21日0時到第二年的10月21日0時就是該駕駛人的記分周期。
來源:浙車e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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