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作為新時代背景下企業财務管理的重要内容,反映并影響着企業的管理水平以及工作效率,且對企業的經濟收入、轉型發展有着不可忽視的作用。因此,掌握内部控制的幾個重要策略,是企業提高管理水平,進而提升工作效率,最終獲得更多利潤并走上新型發展道路的必由之路。其中,職責分離是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
所謂職責分離,通俗來說就是不讓一個人掌握一份工作任務的全部流程,通過合理的組織機構設置以産生相互牽制、相互監督的作用。比如,一家公司應雇傭出納與會計,管賬的不管錢,管錢的不管賬。或銷售人員催款、财務人員回款等。假如一家公司的銷售人員又催款又回款,那麼這家公司就沒有做好職責分離,即它的内部控制體系是不科學、不正确的。
我們還可以再進一步細化職責分離。職責分離并非如人們想象的隻需設立兩個職位這般簡單。如果想要通過職責分離使内部控制體系進一步完善,還需企業管理層掌握财務管理知識與技巧,并合理地進行調度安排。因此,希望下面的實例能夠激活大家的思維,探索出職責分離的精髓。
我們曾給一家大企業做方案,應該說企業當時的工作流程還是十分嚴密的,但這家企業的出納還是抓住了漏洞,貪污了800萬元,他是怎麼做到的?
這家企業的出納每個月月末要去銀行拿銀行對賬單,然後返回公司,再做一個銀行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其實就相當于企業的流水單,但銀行對賬單上的餘額和公司銀行賬上的餘額是肯定對不上的。之所以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因為會有銀行已支付而企業未支付或企業的支出已經記入公司銀行賬而銀行未支付的部分。比如銀行已經劃轉了企業的稅和社保,但如果出納還沒來得及去銀行拿單據,就還沒有記入公司銀行賬,這種情況屬于前者;而當公司銀行賬上已經記錄了工資成本,但銀行還未實際撥款,就屬于後者。總而言之,由于時間差的存在,會導緻“對不上”的情況出現,因此要做銀行餘額調節表,好讓銀行對賬單和公司銀行賬“對得上”。
這名出納做好了銀行餘額調節表後就去找财務經理審批,因為财務經理事務繁多,一看對得上,就簽字了。出納發現了漏洞,于是就在外面做了一份假的銀行對賬單,這份對賬單看起來和真的一模一樣。接着他把自己偷轉出去的錢都從對賬單上抹掉,同時篡改了企業的銀行日記賬,再把銀行餘額調節表做平,就交去審批了。财務經理看完覺得對得上,就簽字過關,于是這名出納就這樣瞞天過海,貪污了800萬元。最後是我們給銀行發詢證函,由銀行蓋章确認銀行餘額時才發現了這名出納貪污。
這個實例其實給了我們兩個啟示:第一,審計人員通常不用客戶提供的銀行對賬單作為審計依據,而是向銀行進行函證,這樣做能有效規避貪污事件的發生,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監督作用;第二,工作環節的分離是職責分離的關鍵。這家企業的工作流程最大的纰漏就是部分工作環節全由一人負責,沒有做好職責分離——出納一個人既拿銀行對賬單又做銀行餘額調節表。如果是出納拿銀行對賬單,會計做銀行餘額調節表,或會計拿對賬單,出納做銀行餘額調節表,即做好職責分離,大概率就可以避免貪污了。
此外,組織結構控制也是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組織結構可細分為内部組織結構和外部組織結構。内部結構控制是根據企業情況搭建的内部組織結構,各個部門相互合作與監督。如高管或CEO、CFO歸董事會管,董事又是由股東通過股東大會任命;有些大型企業還會設置諸如内控部和審計委員會這樣加強監督控制的部門。
外部組織結構則為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等組織結構。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的創辦其實更應該有财務負責人的參與。因為分公司、子公司、辦事處的納稅規則并不相同,且不同組合可能使稅負下降很多,這其中涉及較為專業的稅務籌劃的知識,因此應由财務人員參與此類事務。關于公司結構的搭建,我們後面會展開詳盡闡述。将公司結構運用好,往往會給公司帶來可觀的節稅效果。同時,根據公司結構的搭建情況還會有一些具體的财務管理工具,比如收支兩條線是對集團公司資金進行有效控制,全面預算是對企業的收入、成本和費用的控制。
總而言之,内部控制的工作是多方面的。貪污的危害不容小觑,很多企業不是被競争對手打敗,而是被自己内部的貪污拖垮了。貪污猖獗的公司,絕大多數内部控制做得不好,甚至完全沒有内部控制。要想鏟除貪污這顆毒瘤,職責分離是不可不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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