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秀說,姐姐你别犯糊塗了,山林的兔子跟蟾宮的兔子都是兔子不假,卻相差了一輪,十二年,就是說葉家的四爺不是比你大六歲,是整整大了十八!” ---《狀元媒》
葉廣苓的短篇小說集《豆汁記》描寫了滿清遺老和八旗子弟後人的故事,其中《狀元媒》中描寫了主角的父母經由“滿清最後一個狀元”劉春霖做媒的整個過程。
劉在說媒時故意隐瞞了“父親”的年紀和家中具體的情況,隻說比“母親”大了六歲,家中正妻過世了,4個孩子已經長大成人,最小的也已經高中畢業,然而新婚之日卻發現“父親”是個已經謝頂的四十來歲中年男人,家中甚至還有一房妾侍,孩子大大小小近乎十個!
“母親”在洞房花燭夜聽“父親”講完實情,當場哭得驚天動地,手腳冰涼幾欲暈厥,但是這樁“騙局”已經無可挽回,“母親”終究成了“父親”的填房。
葉廣苓不愧是寫故事的高手,她筆下的故事生動有趣,一個個小人物的命運時刻牽動着人心,一哭一笑都讓人覺得既真實又無奈。
包辦婚姻在上個世紀的中國還是非常普遍的,我們所熟悉的許多文人墨客都曾經經曆過家中包辦婚姻的痛,這種落後的老觀念造成了當時許多婚姻悲劇。
徐志摩的原配夫人張幼儀就是典型的包辦婚姻受害者,徐志摩根本不愛這位原配夫人,認為和她的結合就像是小腳與西服一樣,不般配。後來他為了追求林徽因,甚至和剛剛生産的張幼儀離婚,無情地抛棄了這個女人。
魯迅先生和他的原配妻子朱安之間也是一場父母包辦的婚姻,更過分的是,魯迅的母親甚至沒有經過兒子的同意就給朱安家下聘,還把魯迅從日本騙回中國結婚,她的種種行為導緻了朱安終其一生都獨守空房,孤獨半生。
媒妁之言,父母之命
因為魯迅是家中的長子,自從父親去世後,母親就開始為他的婚姻大事操心。
魯迅的祖籍在紹興,祖父是當地有名的士大夫,後因考場受賄事件而入獄,父親又染病身故,因此家中一下子變得經濟困難。
朱安出生于紹興的商人家庭,從小接受的是中國傳統教育,纏小腳,擅長女紅、烹饪,脾氣和順但目不識丁,長相也并不特别突出。
這樣的女性與魯迅先生心目中理想的另外一半相去甚遠。然而魯迅的母親卻非常中意朱安,認為她溫良恭儉,是一個合适的媳婦人選,于是她在沒有征得魯迅同意的情況下,貿然就向朱家“請庚”,用現在的話說就是給兩個孩子“訂婚”了。
結果魯迅和朱安就在完全不認識的情況下,訂下了這樁讓朱安痛苦一生的婚姻。
1899年,兩人正式訂婚,朱安比魯迅大上兩三歲,按照當時的風俗确實是非常般配的。到了1901年年底,魯迅即将從礦路學堂畢業,本來是兩個人成親的好時機,但是魯迅卻得到了公費出國留學的機會,1902年3月就坐上了開去日本的輪船。
朱家期待的婚事隻能延期,但他們安慰自己,姑爺去留洋回來後身份就不一樣了,對朱安來說也是一件好事。
然而,魯迅一直待在日本學習,中間隻回國過一次,就是1903年回家探望家人,那個時候他已經剪去了辮子,還身穿西裝,與當地的民俗很不一樣了,大家都知道了周家少爺是一個新派人物,朱家越發擔心這樁婚事,害怕魯迅退婚。
魯迅通過母親傳達過他對女方的一個要求:放開小腳,然後去學堂讀書。
這兩個要求朱家一個也沒做到,也不想做,他們是一個傳統舊式家庭,秉持着“所有好人家的女兒都是小腳”的老觀念,萬萬不會讓女兒放開小腳。
另外舊社會信奉女子在家從父兄,出外從夫,更沒有進學堂的道理,這也就此斬斷了這段婚姻通往幸福之路的可能性。
1906年,正在日本專心文學創作的魯迅連續收到家長催促他回家的信,最後一封信上說母親病重,讓他趕快回家。然而等他趕回家,母親好端端地坐在家中,環顧四周已經裝修一新,原來寫信是為了騙他回家成親。
這場婚姻最後就是以欺騙的形式完成的,令人沒想到的是,魯迅在整個婚禮過程居然沒有做出任何反抗的行為,反而任由家人擺布,到底是完成了婚禮的過程。
然而,更令人想不到的是,當晚他就卷起被子睡到了書房,三天後就收拾行李回到了日本。
一直到1909年,魯迅才再次從日本返回故鄉,這期間朱安獨守空房,任由眼淚流了一遍又一遍,在這場婚姻中,不僅僅魯迅是無辜的,朱安也是一個受害者,她不能明白為什麼丈夫這樣對待自己,然而她不是怨恨家裡人給她安排的這門“好親事”,反而是責怪自己,認為一定是自己做錯了什麼,才招緻了丈夫的冷落。
這個可憐的被封建禮教荼毒緻深的女人,已經将自己和周家綁在了一起,每日除了哀歎别無他法。
再次相逢,仍若陌生人
1919年,魯迅一家賣掉鄉下的祖業,一家人來到北京,住在一處老式的三進院内。外院是魯迅先生的住處,中院住着朱安和周母,内院是魯迅的弟弟們住。
這樣看似住在一個屋檐下,魯迅和朱安卻幾乎沒有交流,魯迅曾經多次對友人說:她是我母親的太太,不是我的太太。這是母親給我的一件禮物,我隻能好好地供養它,愛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這樣的話未免也太傷人了,然而魯迅似乎鐵了心與朱安拉開距離,他也想過離婚,但是站在朱安的角度看,她如果以“休妻”的身份回到娘家,日子必定過得凄慘無比,當時被休的女人地位是非常低的,娘家人都會引以為恥。
1923年,魯迅自立門戶,他問朱安是要跟他一起搬家還是回娘家,朱安堅定地說:要跟大先生一起搬家。
不久後,周母也搬出了原來的宅子,與魯迅、周安同住。這以後家裡的财務就交給朱安負責,就算這樣魯迅和朱安之間也并沒有增添許多話題,每天的交流僅限于寥寥數語。
朱安雖然愛着自己的丈夫,也滿心尊敬他,卻對他的事業全無了解,也許也沒有想到要去了解男人的想法,她孤獨地守在舊時代的女人的世界裡,整日裡最重要的事情是陪婆婆解悶說話,侍奉老人。
然而,就是這樣單純平靜的日子都被打破了。
1927年,魯迅在中山大學任教,許廣平任助教,兩人開始同居,并且于同年10月搬到上海的房子裡正式開始同居生活。1929年,兩人生下兒子周海嬰。
這件事情一度給了朱安沉重的打擊,她一直在等待自己在魯迅心目中的地位變得重要的一天,然而事實卻是如此殘酷。
我也是魯迅的遺物
朱安孤獨一生,周母生前曾經對她說過,要她用孩子與魯迅聯系感情。朱安回答道:“老太太嫌我沒有兒子,大先生終年不同我講話,怎麼會生兒子呢?”
朱安的精神生活是貧乏的,到魯迅死後,她連生活都變得貧困不堪。朱安和周母的生活費初時由許廣平負擔,許廣平最艱苦的兩年中無法再負擔她的生活費,轉由弟弟周作人負擔,但是周作人卻直言:我苦哉,我苦哉!
他對于負擔母親和嫂嫂的生活費并不情願,朱安對于收周作人的這筆錢,心裡也并不情願,她知道魯迅與弟弟關系不好,不願意收他的錢,而且周作人給的錢也很難維持基本生活的開銷,她仍舊過得很艱難。
後來周母去世,朱安不願意再收周作人的錢了,因此,1944年的時候,她聽從周作人的建議,在報紙上刊登消息,準備出售魯迅生前的藏書。周作人讓北京圖書館開列了藏書目錄,預備委托别人代為出售。
許廣平聽到這個消息,立即去信給朱安,信中希望朱安能夠保存先生的遺物,說自己并未忘記朱安的處境,并且去信給周作人,希望他能繼續接濟朱安,自己日後一定想法籌錢還上。
然而同時,她卻在報紙上委托律師發表聲明,稱魯迅死後一切遺物都應由全體家屬妥為保管,以備國人紀念。
朱安非常不安,她在一次給魯迅友人的回信中這樣寫道:我今年也已經66歲了,生平但求布衣暖菜飯飽,一點不敢有其他的奢望……我也仍舊知道名譽和信用是很可寶貴的,無奈一天一天的生活壓迫,比信用名譽更要嚴重……字字句句情真意切,隻讓人為老婦人的凄涼處境哀歎不已。
得知魯迅先生的藏書要被出售,上海文化界進步人士都心急如焚,他們派出代表去見了朱安,朱安聽聞來意,立刻陰沉下臉,她最後沖着來人說:“你們總說魯迅遺物,要保存,要保存!我也是魯迅遺物,你們也得保存保存我呀!”
說到最後她激動起來,長期生活的貧困又加上對來自各方面壓力的反感,使得這位老婦人終于撐不住了,她心中的酸楚像止不住的洪水那樣翻湧而出,她孤獨半生終于說出了心裡話,而衆人卻無法反駁。
随後衆人将許廣平被憲兵逮捕,周海嬰生病的情況一一向她道出,這個善良的女人立即改變了态度,她關切地問道海嬰的情況,還說,大先生就這塊肉了,為什麼不将海嬰帶到北平來!
最後售書一事不了了之,此後許廣平在自己生活亦相當艱難的時刻仍勉力維持朱安的生活,總算是保住了魯迅的遺物。
1947年,朱安逝世,她希望将自己葬在魯迅的旁邊,對于普通夫妻來說,這種心願再正常不過,然而對于朱安來說卻是一場空想,不僅許廣平,其他親戚也不會同意,最後她葬在北京西直門外的保福寺墓地,甚至沒能和婆婆葬在一處。
小結:
朱安的一生就這樣結束了,除了那次公開售書,人們幾乎留不下什麼對她的印象。她像是一片影子,栖息在舊封建傳統的周母身邊。
作為妻子,她盡了最大努力,在她和魯迅名存實亡的婚姻生活中,是她獨自照顧周家老太太一直到臨終,減輕了周家三兄弟贍養老太太的壓力,而魯迅雖然也算是個孝子,但是在實際孝敬母親生活起居方面,他是毫無建樹的,更别提弟弟周作人了,在魯迅在世的時候,周作人隻提供母親每月50元的零花錢,大頭都是由魯迅供給。
朱安是封建禮教制度的犧牲者,是這場婚姻中最不幸的一個,她不是嫁給了魯迅,而是嫁給了封建禮教,嫁給了舊時代的婚姻觀念,因為就算她一生沒有得到過魯迅的青眼,她仍說“我生是周家的人,死是周家的鬼……”她從來沒有怨恨過魯迅,對他是一心一意的愛和尊敬,這就是她一生不幸的根源!
要根除無愛婚姻釀成的悲劇,就必須要破除舊式的倫理觀念和婚姻制度。
現代社會父母包辦婚姻的事情已經很少見了,年輕人可以自由戀愛結婚,但是在一些地方仍有封建禮教的殘餘,許多年輕人被迫與父母選定的對象結婚,年輕人面對這樣的包辦婚姻應該要勇于說不,努力說服自己的父母,不然就會釀成更多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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