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圖文

 > 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

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

圖文 更新时间:2024-10-08 20:35:50

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到底是什麼)1

稅務證明,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事項時,提供的材料中,需要由行政機關或者其他機構出具的或者描述客觀事實、表明符合特定條件的材料,就是稅務證明。

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稅務機關申請辦理稅務事項時,稅務機關告知申請人的書面内容,具體内容包括證明義務、證明内容、承諾方式以及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在申請人的書面承諾符合已經告知的相關要求,申請人也願意承擔不實承諾帶來的法律責任時,稅務機關應該不再索要有關證明,并依據書面承諾辦理相關稅務事項的工作機制。

  1. 證明事項和實行範圍包括哪些?

從2021年7月1日開始,在全國範圍内對以下6項稅務證明事項行使告知承諾制:

  1. 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結婚證(已婚的提供)等家庭成員信息證明;
  2. 家庭住房情況書面查詢結果;
  3.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核發的辦學許可證;
  4. 分支機構審計報告;
  5. 企業在境外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證明或者有關審計報告;
  6. 相關部門核準企業股權變更事項證明資料。
  1. 應該如何辦理?

納稅人在處理實行告知承諾制的稅務證明事項時,可以自主選擇是否适用告知承諾制辦理:

選擇适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稅務機關以書面形式(包含電子文本)告知納稅人相關事項,包括證明義務、證明内容、承諾方式和不實承諾的法律責任;之後稅務機關将不再索要該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并依據納稅人書面承諾,辦理相關稅務事項。

不選擇适用告知承諾制:納稅人應當提供該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

  1. 納稅人需要對承諾的真實性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如果稅務機關的核查情況和納稅人承諾的不一緻,納稅人應依照要求提供相關佐證材料後再予以辦理。如果在事中事後的核查或者日常監管中發現承諾不實,情況嚴重的将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關于上述問題,你還有什麼不清楚的嗎?想要了解更多資訊,歡迎關注或聯系“廣州印心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哦!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圖文资讯推荐

热门圖文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