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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諸子百家争鳴後果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19 06:11:55

先秦諸子百家的思想及主要人物與思想

  百家争鳴的局面是在春秋末年到戰國時期,漢代史學家将它們分為十家,即儒家,道家,名家,法家,墨家,陰陽家,縱橫家,雜家,農家和小說家。其中儒墨道法影響力最大。

  儒家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等為代表的先秦原始儒學。儒家是中國古代最有影響的學派。做為華夏固有價值系統的一種表現的儒家,并非通常意義上的學術或學派。一般來說,特别是先秦時,儒家學派也隻是諸子之一,與其它諸子一樣地位本無所謂主從關系。 孔子儒家思想,又稱儒學,也有人認為它是一種宗教而稱之為儒教。儒家思想是一種奉孔子(前551年-前479年)為宗師,所以又有稱為孔子學說,對中國以及遠東文明發生過重大影響并持續至今的意識形态。儒家學派之前,古代社會貴族和自由民通過“師”與“儒”接受傳統的六德(智、信、聖、仁、義、忠),六行(孝、友、睦、姻、任,恤)、六藝(禮、樂、射、禦、書、數)的社會化教育。從施教的内容看,中國古代的社會教育完全是基于華夏族在特定生活環境中長期形成的價值觀、習慣、慣例、行為規範和準則等文化要素之上而進行的。儒家學派全盤吸收這些文化要素并上升到系統的理論高度。儒家的學說簡稱儒學,是中國古代自漢代以來的主流意識流派,自漢以來在絕大多數的曆史時期作為中國的官方思想。

先秦諸子百家争鳴後果(先秦諸子百家-百家争鳴)1

  十大道家代表人物,老子、列子、莊子、關伊子、張道陵、葛洪、陳抟、邱處機、王常月、陳撄甯、易心瑩。道家,先秦時期的一個思想派别,以老子、莊子、楊朱為主要代表。道家的思想崇尚自然,有辯證法的因素和無神論的傾向,同時主張清靜無為,反對鬥争。 道道家哲學不同于儒家社會哲學的進路,直接從天道運行的原理側面切入,開展了以自然義、中性義為主的"道"的哲學。天道運行有其自然而然的原理在,道的哲學即是解釋此原理的内涵,從而得以提出一個活潑自在的世界空間。透過對此一世界運行秩序之無定限、無執着的認識,道家哲學發展出迥然不同于儒家的社會哲學,社會隻是一方存在的客體,在其中生存的人們,應有其獨立自存的自由性,而不受任何意識形态的束縛。基本上道家哲學并不否定儒家的社會理想,但對于社會責任的态度并不先存立場,而能有更尊重人類自主性的态度與存在定位。

先秦諸子百家争鳴後果(先秦諸子百家-百家争鳴)2

  法家人物有管仲、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韓非等人。通常下法家是指春秋戰國時期的一個學派。主要代表人物有商鞅、韓非等。另外,法家在古時候是指明法度的大臣。首次出自韓翃的《贈别崔司直赴江東兼簡常州獨弧使君詩》:“官重法家流,名高墨曹吏。”法家在古代與“方家”同義,都是指對書法家、畫家的尊稱。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他們以在法律界及法理學方面做出了卓越貢獻而聞名,并提出了韓非子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這為後來建立的中央集權的秦朝制定各項政策提供了相當有效的理論依據,後來的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集權體制以及法律體制,這就是我國古代封建社會的政治與法制主體。

  法家在法理學方面做出了貢獻,對于法律的起源、本質、作用以及法律同社會經濟、時代要求、國家政權、倫理道德、風俗習慣、自然環境以及人口、人性的關系等基本的問題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先秦諸子百家争鳴後果(先秦諸子百家-百家争鳴)3

  墨家這一學派在墨子領導下,内部有嚴格的紀律和組織。這一派已經自稱是“墨者”,所以,它的名稱不像其它有些學派的名稱,是司馬談的發明;“墨者”的名稱是原來就有的。

先秦諸子百家争鳴後果(先秦諸子百家-百家争鳴)4

  陰陽家。它是講宇宙論的一派,由于它把宇宙的原理歸結為陰陽兩個主要原則,因此被稱為陰陽家。陰是代表女性的原則,陽是代表男性的原則,兩者相生相克,相反相成,由此産生了中國人心目所見的宇宙一切現象。

先秦諸子百家争鳴後果(先秦諸子百家-百家争鳴)5

  百家争鳴

先秦諸子百家争鳴後果(先秦諸子百家-百家争鳴)6

  諸子蜂起

  七國争雄,天下紛擾,各國皆千方百計謀求富國強兵之策。社會的變革使文化走向民間,遊說之士面對劇烈動蕩的社會,莫不以匡君救世為己任,紛紛提出自己的政治主張。他們或遊說列國,幹谒君主;或課徒講學,着書立說;或放浪形骸,以批判的形式表達對世俗的關注;或輔政秉國,以求治世。造成了百家争鳴的局面。除孔學儒家外,還有墨、道、法、陰陽、名諸家。春秋戰國的諸子百家,大多具有獨立思考的學風,絕不苟同别人的見解,做到了思想上的大解放。所謂“百家”,隻是對當時學派衆多的現象的一種概括。在衆多學派中,比較重要的也隻有儒、墨、道、法、陰陽等數家。

  先秦諸子百家之說,當時前後有數篇文獻已論述之。一曰《莊子·天下篇》,一曰《荀子·非十二子》;至于文中間論及此者,所在多有。總結性的論述最早出現于《史記·太史公自序》,乃遷之父司馬談所撰。柳诒征謂:“莊子泛稱百家(益案:《天下篇》有‘其數散于天下而設于中國者,百家之學,時或稱而道之’),而未指稱某氏之學為某家;漢司馬談《論六家要旨》,遂有法家、名家、道家之名。”司馬談總分在他之前共幾個世紀的“百家”為陰陽、儒、墨、名、法、道德六家(或六大學派)。馮友蘭以為,司馬談是後來對“百家”試行分類的第一人,是。此後《漢志》承向歆之說,益以縱橫、雜、農、小說,為諸子十家,去小說家,又謂之九流,總稱“九流十家”,而各溯其所出(益案:向、歆父子溯其源流,是主要貢獻,見前文論“諸子出于王官”)。實際上,呂思勉認為,《漢志》之“數術”、“方技”、“兵書”三略,亦可稱為先秦諸子之一,故實可概算為十二家,即再益以兵、醫二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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