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摹的最終目标是創作。我們的500方篆刻臨摹作業已經接近結束,我們有必要稍稍談一下創作風格的問題了。
實際上,當我們開始接觸晚清幾位名家的作品時,已經能夠注意到,他們的作品都有自己強烈的個人風格,尋找屬于自己的風格,或者說,通過創作實踐累積(主要是刀法習慣,篆法與章法習慣的積累與審美選擇)出來自己的風格,已經成為我們必須思考的問題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再借着黃牧甫的作品說說風格這件事。來看他的這方“家在揚州廿四橋”:
(黃牧甫“家在揚州廿四橋”)
這是一方多字印,内容是“家在揚州廿四橋”,揚州廿四橋,典故最早出自杜牧的《寄揚州韓綽判官》詩:“二十四橋明月夜,玉人何處教吹箫?”再後,是曆代文人的反複吟詠,因此,揚州廿四橋很有名,關于“廿四橋”這個名字,有兩種說法:一說是有二十四座橋,“廿四橋”是合稱;一說是一座橋,橋名字就叫“廿四橋”。現在揚州市經過規劃,在瘦西湖西修了長橋,築起亭台,成為新的二十四橋景點,為古城揚州增添了新的風韻。
不過,這不重要。因為我們考慮的,更多是它的篆刻層面的東西。
這方印印中文字素材的來源很複雜,有甲骨文、金文、籀文、古文、小篆、簡牍文(嚴格說,這些分類不嚴謹)。比如,“家、在”就來源于甲骨文和金文字形,而“揚”其實是小篆,“州”則是古文,“廿”則古文、小篆均有此字形,“四”則并存于“甲骨文、籀文、古文”,而“橋”字,來源于古文與簡牍文字并有的字形。
黃牧甫對它們進行了統一“風格化”,這與我們上一篇所說的“印化”不同。通常我們說的“印化”,是把文字素材整合得能夠入印、适合入印,而“風格化”是使這些文字素材帶有某種風格,是向作品風格傾向化的進一步深化動作。
針對于這一方印,黃牧甫的操作是把這些各種各樣的文字素材統一調整,使之“金文”化。“印化”使這些文字調整為适合入印的漢篆形象,但細審線條特征和布白特征,卻有明顯的“三代以上”(李尹桑語)特點。當然,這不是黃特甫的獨創,但卻被他完全“個人風格”化了。他在“頣山”一印的邊款裡曾說:“小篆中兼有古金文味,惟龍泓老人能之,此未得其萬一。牧甫”如圖:
(“頣山”的和它的邊款)
如何進行“金文”化改造呢,黃氏至少做了兩方面的“風格化”努力:
1、盡量使文字線條呈現“中粗端銳”的銳利感,同時利用薄刃刀鋒的鋒利保證線條光潔與銳利,并盡量消解兩筆交接處的圓轉接筆(小篆是“圓轉”的,金文等早期文字是“方折”的)。如圖:
(“金文”風格)
藍色标示的是線條的銳利感;黃色标示的是方折筆畫交接。
2、“減圓為方”,并強化金文特有元素。即減少圓轉的文字部件,保留金文特有的“肥筆”特征。比如“家”字的“宀”字頭和“豕”部,比如“揚”字“昜”部頭上的“日”部,比如整個“州”字,比如“在”字中部的肥筆。
(減圓為方,強化肥筆)
經過以上操作,印面文字被“風格化”,将各種文字素材整得得“形近”而“意古”。
當然。它還有常規的章法安排,比如“疏密”、“聯絡”、“突現塊面”等以前講過的章法手段在這方印裡都有使用。如圖:
(章法的常規操作)
印面的格局是六字均分印面的格局,除了“廿四”二字合占一字位置外,基本均分,黃牧甫的操作是,以“揚”字的手部搭接“橋”字右部的頭部,“家”與“揚”也有兩處搭接,由此組成了或上角和左下角的“密”,同時左上角和右上角的“疏”,二者形成視覺對比,使印面有了節奏感。同時,“在”字中心的肥筆,又巧妙地點綴和平衡了印面,形成了視覺焦點。
“家、揚、橋”三字的搭接,實際上同時還加強了印面左右團聚,“在、州”的搭接同樣起這個作用。而“揚”字與“橋”字的搭接以及“揚”字與“州”的牝牡相銜及穿插又達成了印面上下的團聚。
(黃牧甫像)
印面上的每一個字,都有它自己的篆法,實際上這就是一個字的小章法,它主要受字法的影響,而每一個字篆法的調整,又要受全印“風格化”的影響,進而對全印的大章法産生影響,最終形成篆刻家的個人風格,這種風格與刀法及用刀習慣互相影響後,更加顯性。黃牧甫因為從事過攝影業,所以對平面構圖設計具備相應的現代思維,因此,他的作品風格也帶有現代工藝美術所特有的某些特性。
(【布丁讀印】之152,部分圖片源自網絡,版權歸原版權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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