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drey/文
“啊啊啊啊!”
半夢半醒間被室友吵醒,“一大早浪叫什麼?!”
“支付寶餘額限額20萬了!!!”
“哦”,擡手擦擦眼屎,“人家限額跟你有什麼關系,說的好像你有20萬似的。”果然收到一對白眼。
為了确認消息是否屬實,趕緊去我支付寶瞅了一眼。
“咦?我就沒有啊。”
“怎麼會?”
“難道是因為我太迷人了?舍不得限制我?”
“呵,要點臉行嗎!”
雖說很可能事不關己,但現如今攤兒上買一斤桃子,店家都可以立馬掏二維碼說“手機刷一下”,還是要了解一下這個限額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打今兒起,《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将正式生效,支付機構将對客戶實行實名制管理。根據監管部門要求,用戶根據賬戶的身份信息完善程度不同,享有不同的餘額支付額度。
那麼這個額度到底是怎麼分的呢?
根據《辦法》,網絡支付賬戶分為三類:Ⅰ類、Ⅱ類和Ⅲ類賬戶,驗證渠道越多,賬戶權限越大。Ⅰ類賬戶隻需一個外部渠道驗證客戶身份信息,賬戶餘額可以用于消費和轉賬,主要适用于客戶小額、臨時支付,如微信支付寶紅包、小額轉賬和小額消費等;第Ⅱ類通過至少3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額度為10萬元/年;第Ⅲ類通過至少5個外部渠道驗證身份,額度為20萬元/年。此外還有功能限制,前兩類賬戶隻能消費和轉賬,隻有第Ⅲ類賬戶可以購買理财産品。
具體區别如下:
I類額度1000元/終身,綁定一張銀行卡就夠了;
II類額度10萬/年,要上傳身份證,或再綁定一張不同的銀行卡;
III類額度20萬/年,在II類基礎上再加2項驗證。如:綁定銀行卡、上傳身份證、開通芝麻信用,在支付寶裡交水電燃氣費,甚至是在支付寶買保險,等都可以作為身份信息驗證的辦法。
從限額來看,三類賬戶中,當屬III類賬戶“最高級”,《辦法》對第三方支付的餘額支付方式給予了最高20萬/年的限額。
難怪一直聽說各家互聯網公司,尤其是那些有支付牌照或者想拿支付牌照的,大半年前就開始琢磨這份文件對業務的影響了,這可是直接影響用戶體驗呀!不過沒辦法,央媽有央媽的考慮,例如風險、安全、資金流向、金融穩定這些高大上的詞,聽起來好有道理而且還蠻唬人的樣子。
互聯網金融行業在經曆了去年的那些風風雨雨之後,《辦法》的出台體現了監管層對互聯網金融特别是互聯網支付中出現的一些亂象及其治理,誰讓支付是互聯網金融的基礎呢。
這不,前兩天又剛剛聽說,繼農行、招行之後,民生銀行也關閉了P2P的快捷支付通道,不支持P2P平台的網銀充值業務。沒有支付,何來P2P?
再仔細一想,現在連支付寶、微信這樣的大平台都被限額了,估計那些小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們根本不能很開心的玩耍,因為根據《辦法》的最新規定,他們都要被實施分類監管了,如果是那些規模比較小的,盈利又不佳,就要被限制業務發展了。
根據業界大咖講,《辦法》的出台承認了第三方支付個人賬戶的法律地位,算是一個進步,同時對行業來說也是個好事,畢竟厘清了資金盜刷等關系每個人切身利益的權責劃分,應該是更加安全了。
室友說,對于很多人來說,20萬也不是個小數目了,之于我這種窮逼更是巨款。也有不少豪人怨聲載道,無力吐槽。
還有出門隻帶支付寶的小夥伴,心疼三十秒。
而我隻能用幸災樂禍來安慰安慰自己了…
不過請諸位冷靜,仔細想想,其實餘額限額并沒有什麼實質性的卵用啊!那上面明明白白寫着,隻有賬戶餘額消費才會扣掉餘額度,花呗、餘額寶、銀行卡,仍是完全自由的嘛!就算你花兩百萬也是沒人管的啊!
依我來看,熱門刷個話題度,擔心卻無需過渡,就算有一天真的影響了我們群衆利益,也要記得俗話說得好,甭管政策有多少,對策絕對不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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