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内,陝西渭南市兩名男子相互配合,盜竊了23輛山地自行車,其中22輛已銷贓。經認定,涉案22輛自行車總價值為三萬餘元,其中最貴的一輛被盜自行車價值3880元。
近日,中國檢察網公布了一份起訴書。涉案的35歲左某和24歲盧某均已被逮捕,今年4月20日,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對二人提起公訴。
被告人左某和盧某均為陝西渭南市人,小學文化。2015年4月16日,左某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2018年1月17日,他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于2019年3月15日刑滿釋放。
出獄一年後,左某再犯盜竊罪。據起訴書,2020年10月30日,左某在渭南市一所中學門口停車場,采用撬鎖的方式,盜竊一輛藍色捷安特山地自行車和一輛紅色捷安特山地自行車。
後由盧某駕駛一輛銀灰色長安牌貨拉拉面包車,将被盜自行車運至西安,銷贓給“小弟”。經臨渭區價格認定中心認定,被盜自行車價值分别為2304元、798元。
起訴書中所記載的16起盜竊案中,二人均采用同樣的作案方式。左某負責撬鎖盜竊,盧負責駕駛貨拉拉面包車轉運盜竊車輛,運送至西安,銷贓給“小弟”。
涉案自行車均為山地自行車,經臨渭區價格認定中心認定,已被銷贓的22輛車在案發日期價格認定總值為35547元。車輛單價最低為350元,最高為3880元。
2020年11月27日18時許,左某盜竊了一輛藍色美利達山地自行車。随後,盧某駕駛貨拉拉面包車轉移被盜車輛時,被當場抓獲。
2020年12月12日,左某和盧某因涉嫌盜竊罪,被警方刑事拘留,經渭南市臨渭區人民檢察院批準,于2021年1月20日被公安逮捕。
檢方認為,被告人左某與盧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左某刑事責任。以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追究盧某刑事責任。二人認罪認罰,可以從寬處理。
九派新聞記者 王佳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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