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再次出台三農領域重磅級政策指導性文件,即《關于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此政策文件中,對于農村新型經營主體的培育及發展的政策支持,具有很多幹貨級别的政策扶持體系。我們都知道,此前對于扶持新型經營主體也有很多政策扶持内容,但均未成體系,而這次分别從财政稅收、基礎設施、金融信貸服務、保險扶持、市場營銷拓展、人才培養等六大方面作了更系統的規定,形成了一個全方位的政策體系,解決了農業新型經營主體在發展中所遇到的一系列問題。
為什麼要加大對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扶持力度?新型經營主體是個啥?新型經營主體都有那些類型?想必這些問題對于不是很懂這方面政策的人來說,認識應該并不清晰,或者說并不全面。新型經營主體對于我們來說,實際上并不陌生,例如現在我們常常看到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這個應該是大家見得比較多的了。
但是這些新型經營主體具有什麼樣的優勢,可能在現階段來說,因為存在一些管理上的不規範問題,造成部分人對新型經營主體有一些狹隘性的認識。不過這并不妨礙這些新型經營主體的優勢存在。
下面,咱們來做一個簡單的分析對比,你就會明白為什麼要扶持新型經營主體了。
在農村,我們都知道自改革開放以來,農村的土地結束了大集體時代吃“大鍋飯”的現狀,開始實行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将土地分到各家各戶,在相當一段時期,家庭聯産承包責任制解決了人們的生産積極性的問題。但随着經濟的不斷發展,改革開放不斷深入,尤其是我們國家加入WTO以後,這種分散性的經營模式弱點就開始呈現。
這些弱點帶來的問題,對于從農村出來的小夥伴們可能都有一些直觀的感受,例如願意留在家裡種地的年輕人越來越少、種出來的農産品與市場結合度不高、農産品銷售不了、質量欠佳、科技含量不高等等。所以,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農業領域的改革也不斷随着時代的步伐相繼深入,其中培育新型農業生産經營主體就是其中一項。
所謂新型農業生産經營主體,當然強調的是“新”了,就是在農村新出現的生産模式,主要是指在完善家庭聯産承包經營制度的基礎上,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職業農民和大規模經營、較高的集約化程度和市場競争力的農業經營組織。雖然對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的類型有3種、4種、5種之說,但普遍都認為主要有4種,這在國家出台的相關文件中也是被肯定了的,即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
A專業大戶。專業大戶就是主要從事某種單一的農産品的初級生産為主,其規模要大于分散經營農戶的生産規模,而且專業程度較高。區分其與一般農戶的标準,主要有兩個維度,即規模和專業化。特點就是所生産的農産品較為單一,參與市場流通比較被動,生産效率和普通農戶相比有所提高。
B家庭農場。家庭農場是以家庭成員為生産主體的企業化經營單位,具有法人性質,和專業大戶相比,雖然都是以家庭為單位,但是其産業鍊較長,集約化、專業化程度較高,并非簡單的從事初級的農産品生産。這種模式集專業化的農産品生産、加工、流通、銷售為一體,可以涵蓋到第一二三産業,例如一戶人家既種植大規模的土地,又開辦了農産品加工廠,還從事鄉村旅遊或者經營農家樂等。特點就是商品化水平較高,生産技術和裝備較為先進,規模化和專業化程度較高,生産效率極高。
C農民合作社。農民專業合作社這個就更好理解了,即農戶之間通過土地、勞動力、資金、技術或者其他生産資料采取一定合作方式的經營聯合體。這種模式是一種互助性質的農業生産經營組織,其規模更大,專業化水平更高,與市場的結合程度也更高,是農民自願組織起來的聯合經營體,也就是“抱團取暖”。特點是分工明确,從生産、加工到銷售都有專門的團隊在做,其生産效率也因此得到提高。
D龍頭企業。這個就不過多介紹了,相信大家都比較熟悉了。龍頭企業所經營的内容,可以涵蓋到整個産業鍊條,從農産品的種植與加工、倉儲、物流運輸、銷售甚至科研都組織化程度和專業化都比較高,通常與農戶的合作社模式主要有“企業 基地 農戶”、“企業 專業合作社 基地 農戶”等,在實現自身發展的同時,也能帶動農戶的發展,甚至帶動一個區域的特色農産品的發展,效率遠遠高出于前三種新型經營主體。
文|山魈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