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是族人聚集的部落,通常是通過通婚而形成了親屬關系。這些血緣關系構成了農村人的親戚網絡,平日裡你來我往相互走動。但在衆多親戚當中,有着“三不親”的說法,那就是“人有三不親,姨夫姑父和舅媽”,事情果真如此嗎?
過去人們主要是以血緣關系論疏遠,也就導緻了姨夫姑父及舅媽的三不親之說。所謂三不親,當然與“三親”相對應。
姨夫是姨媽的丈夫,而姨媽是母親的同胞姐妹,與自己有着血緣關系的親人,姨夫與姨媽婚配之後,才能為了親戚。所以在過去農村人的眼中,姨夫是外人一個。
姑父則是姑媽的丈夫,但從字面上看,人們常用的是“父”,顯然這要比姨夫要近上一層。不過,在沒與自己的姑媽結婚之前,也是與自己一點血緣關系沒有的外人一個。
同樣,舅媽作為舅舅的配偶,也是一個與自己沒有丁點血緣關系的外人,因為嫁給自己的舅舅,才跟自己扯上了親戚關系的。
所以,農村人将姨夫、姑父和舅媽歸于三不親之中。即使是通過婚配成為親屬關系中的一員,在内心裡還是認為關系比較疏遠的。當然,這疏遠是與姨媽、姑媽和舅舅相對而言。
随着社會的發展,人們的價值觀開始改變,應了一句話“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現代的人們開始注重利益和價值,而不再是親情,這樣就少了很多人情味兒,這個社會也變得很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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