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寫了一篇“嫡長子繼承制”可不是“長房繼承制”的小文,通過留言發現,有些讀者别說對繼承宗祧的嫡子含義不甚明了,甚至對嫡長孫的含義也不通,他們以為隻要是“己身”嫡子所生的嫡子,不管是哪個嫡子所生,隻要年齡最大的那個,就是嫡長孫。
顯然,這些讀者對嫡長孫的理解是有誤的,所以才會認為朱元璋的嫡長孫朱雄英夭折後,新的嫡長孫就該是老三晉王朱㭎的兒子、朱元璋的第二孫朱濟熺了。
本文就針對“嫡長孫”到底是指誰的,以及嫡長孫的繼承權為何在他父親的母弟之前,來做一個簡單的介紹。
嫡長孫,在律法上的專業術語叫嫡孫,又作“适孫”。
通常情況下,在古代宗法制社會裡,嫡孫(嫡長孫)就是專門指己身嫡子(嫡長子)的嫡子(嫡長子),在嫡長子繼承制順序中,僅次于其父——己身的嫡子(嫡長子)。
當然,在宗祧祭祀之外,嫡孫有時候也泛指己身的親孫子,隻要是某人的孫子,都可以自稱是祖父的嫡孫,像現代某些人家,盡管不知道自己親奶奶是祖父的第幾任、婚姻合不合法,都能随意自稱為嫡孫、嫡長孫。
特别聲明一下,本文涉及到的嫡子、嫡孫兩個名詞,都是專指在宗祧繼承方面的,并不指妻妾之子所分的嫡庶,喜歡杠妻妾嫡庶的讀者君可以自行退散,謝謝。
在宗祧繼承方面,隻有一個嫡子,即俗稱的嫡長子,就是“為父後者”,意思就是說身為父親繼承人的那個兒子,才有資格被稱為嫡子,也叫适子、宗子、元子、冢子、大子、長子等等。
在嫡子的面前,不管是他的同母弟,還是異母弟,都被統稱為庶子、庶孽、衆子、餘子、支子、别子、旁孽等等。
庶子者,為父後者之弟也,言庶者,遠别之也。···
庶子,妾子之号,适妻所生第二者是衆子,今同名庶子,遠别于長子,故與妾子同号也。···
衆子者,長子之弟及妾子。(漢鄭玄《儀禮注疏》喪服第十一)
夫古人之子嫡庶也謹而嚴。即嫡母之次子。概同于庶孽。(《皇朝經世文編》卷64禮政十一服制上)
比如楊勇、李建成、李承乾等人,在宗子之位時,他們的母弟楊廣、李世民、李泰等,都是庶孽中的一員,和身為嫡子、宗子的他們有着嫡庶之别。
同樣是嫡妻所出的楊廣、李世民、李泰等人的“嫡”,隻能在和父親妾室生的庶子比較時,才可以稱嫡,在他們的宗子大哥面前,他們就和妾室子一樣,被統稱為庶子。
如果嫡子早亡,也沒有嫡孫時,繼承權就落在嫡妻所生的次子身上,這個次子,在唐宋律法中的專業術語叫“嫡子母弟”,在大明會典中被稱為“次嫡”或者“次嫡子”,繼承順序排在第三,就可以成為父親新的嫡子。
需要注意的是:明朝的藩王繼承順序,次嫡子是排在庶長子之後的,到萬曆十年才被排在庶長子之前。
洪武初定、親王嫡長子年及十歲、立為王世子。···如無嫡長子、以庶長子承襲。親王次嫡子、及庶子、年至十歲、皆封郡王。郡王嫡長子、襲封郡王。···如無嫡長子、以庶長子承襲。次嫡、庶子、俱授鎮國将軍。
萬曆十年議準、親王嫡長子封為世子。次嫡、庶子封為郡王。郡王嫡長子封為長子。次嫡、庶子封為鎮國将軍。如世子、長子有故、親王次嫡子改封世子。郡王次嫡子改封長子。(《大明會典》卷55王國禮一)
按嫡長子繼承制,嫡子母弟能上位的前提,是沒有嫡子和嫡孫的情況下,也就是說,身為嫡子母弟侄子的嫡孫,繼承權在叔叔的前邊。
為什麼嫡孫的繼承權高于親叔叔呢?
那是因為嫡孫要在嫡子父親亡故後,頂替亡父的角色為祖父母承重(zhong)。
“承重”又是什麼意思呢?
就是承受喪禮、祭祀和宗祧的重任,就稱為“承重”,頂替嫡子亡父角色的嫡孫,也叫“承重孫”,要負責主持祖父母的喪禮以及宗廟祭祀。
通俗點說,就是在祖父亡故後,承重孫要擔任喪主,給老祖父摔盆兒。老盆兒一摔,靈柩才能起杠,誰是家主指定的繼承人,誰才有資格摔老盆兒,意味着成為新的家主(當然,各地風俗不一緻,有的地方習俗好像不摔盆)。
因為隻有長子長孫(嫡子嫡孫),才是先祖的正體,要接受“傳重”,和先祖一樣成為宗廟之主的,其他兒子孫子不分妻生、妾生,都隻是先祖這棵大樹主幹上的旁支末葉,所以,長子長孫的地位,“非衆子比也”。
再次申明一點,嫡長子繼承制可不是長房繼承制,長房的傳重資格隻有長子長孫、或者事實上的長子長孫,可不是指長房整個支系,長房的孫輩裡,也隻有嫡孫(長孫)的繼承權靠前,嫡孫母弟都要排在嫡子母弟和庶長子之後。
那麼,到底誰才有資格被稱為嫡孫(嫡長孫)呢?
隻有被己身選為繼承人的那個兒子,即嫡子,“為父後者”的嫡長子,或者他事實上的嫡長子,才有資格被稱為嫡孫(嫡長孫)。
說一個例子,南宋孝宗趙眘有三個兒子,都是原配所生,老大趙愭(qi),老二趙恺,老三趙惇(dun),孝宗即位後,并沒有立即冊立太子,而是讓長子趙愭和兩個弟弟一起封王出閣,趙愭封鄧王,趙惇封恭王。
巧合的是,趙愭的王妃錢氏,和趙惇的王妃李鳳娘,一前一後懷孕,趙惇的長子趙挺先出生,趙愭的長子趙挻(shan)後出生。
皇室生孩子都要寫公文向皇帝申報,但趙挺出生後,他爹三皇子趙惇卻遲遲沒有申報,一直等四十多天後,大皇子鄧王家的長子趙挻出生。
趙挻出生當天,大皇子府就向皇帝申報:鄧王夫人生了“皇嫡孫”。到了晚上,三皇子府這才補上手續:恭王夫人生“皇嫡長孫”了。
當時的參政錢端禮以首席代行丞相事,他又是大皇子鄧王妃的爹,看到恭王府的公文就怒了:大皇子的嫡子還沒有自稱“皇嫡長孫”呢,三皇子的嫡子就敢自稱?誰封的你?
孝宗也被這件事戳中神經,意識到東宮虛位的嚴重性,當即表态說:老三家的皇孫不應該稱嫡孫,隻能稱皇孫。随即在當年冊立大兒子鄧王趙愭為皇太子。
第二年,孝宗下诏給兩個皇孫賜名,皇太子趙愭的長子、第二孫、即“皇嫡孫”賜名趙挻,授福州觀察使、榮國公;老三恭王趙惇的長子、第一孫、即“皇孫”賜名趙挺,授左千牛衛大将軍,以示嫡庶名分之區别。
再說一個知名的例子,明太祖朱元璋的嫡子是太子朱标,嫡孫是朱雄英,嫡子母弟、即次嫡就是秦王朱樉,嫡孫母弟是朱允熥。
但是,太子妃常氏在生朱允熥時死了,朱元璋命太子朱标把次妃呂氏扶正,呂氏成為太子繼妃,她生的庶長子朱允炆,按序齒就變成次嫡,原來的次嫡朱允熥變成老三。
後來,嫡孫朱雄英夭折,身為朱元璋第三孫、以庶升嫡的朱允炆,就成為東宮事實上的嫡長子。
再後來,太子朱标早亡,按照宗法制度,身為皇嫡孫的朱允炆,自然是闆上釘釘的繼承人,所以,朱元璋在是否去遵循古禮——嫡長子繼承制、擇選新儲君時糾結一番,就聽從儒臣們的建議,立朱允炆為皇太孫。
在洪武朝,朱雄英活着時,隻有他有資格被稱為“皇嫡孫”。朱雄英夭折後,身為第三孫、但是東宮事實嫡長子的朱允炆,就成為新的皇嫡孫,而身為第二孫、晉王嫡子的朱濟熺,隻能稱為皇孫。
通過事例可知,可不是随便一個孫子就能稱嫡孫、嫡長孫的,嫡孫(嫡長孫)隻能是嫡子(太子)的嫡子,在嫡子父親亡故後,要為祖父承重的,不管他的年齡在孫子輩中是否為最年長。
而嫡子母弟的嫡子,如趙挺、朱濟熺,即便年齡居長,也不能稱嫡孫,隻能稱皇孫或者長孫。
嫡子、嫡孫的重要性,在《儀禮·喪服》中有很明顯的體現,就是嫡子、嫡孫病故後,己身(父親、祖父)還要為他們服喪,喪服比其他庶子、庶孫重。
在說喪服前,還是先簡單介紹一下喪服制度,隻介紹本文涉及到嫡子嫡孫和庶子庶孫的相關内容。
衆所周知,人在親屬亡故後,要在一定時間内改變平時的服飾,為亡故親人服喪,所穿的喪服從重到輕,有斬衰(zhan cui)、齊衰(zi cui)、大功、小功、缌(si)麻,五個等級,稱為五服。
五服的具體情況,除了喪服的形制有不同外,就是服喪的時間各有不同。
①在明朝之前:
A,所有兒子,都要為父親服斬衰。
(父在,為母齊衰杖期;父卒,為母齊衰三年。男尊女卑的原因了。
武皇改制:父在,也要為母齊衰三年;李隆基制定《開元禮》沿用。
朱元璋以父母之恩相同,改為母斬衰。)
B,父親為嫡子服斬衰。
(朱元璋改:父母為嫡子隻用服齊衰不杖期)
C,嫡子亡故後、嫡孫為祖父承重,服斬衰。
②在明朝之後:
A,所有兒子,都要為父、母雙親服斬衰。
B,嫡子亡故後、嫡孫為祖父、祖母承重,服斬衰。
①齊衰三年(實際也是25個月或者27個月,明朝取消此服):
A,母親為嫡子。
B,父親卒,為母。
②齊衰杖期(持杖一年):
A,父在,為母。
B,祖在,嫡子亡故後、嫡孫為祖母承重。
③齊衰不杖期(不持杖一年):
A,祖父為嫡孫。
B,庶孫為祖父。
C,父為庶子。
D,明朝後,父母為嫡子、及庶子。
④齊衰五月:
A,曾孫為曾祖父母。
⑤齊衰三月:
A,玄孫為高祖父母。
A,祖父為嫡孫之外的庶孫。
A,祖父為嫡孫妻子。
A,祖父為庶孫妻子。
可能有人看到這依舊懵圈,那就再大緻總結一下:
①諸子不分嫡庶都要為父親服斬衰,區别在于嫡子是喪主,可以執杖進入寝門,衆子隻能在中門外執杖。
父親、母親為兒子們服喪,則分為明朝前、後。
在明朝之前,父親要為嫡子服斬衰三年,母親要為嫡子服齊衰三年,都要用杖;對于不繼祖袮的庶子們,父母就隻用服齊衰不杖期。
在明朝之後,不分嫡子、庶子,父母親都隻服齊衰不杖期。
②嫡孫在嫡子父親亡故後,要承重為祖父服斬衰三年;庶孫為祖父則隻用服齊衰不杖期。
祖父要為承重的嫡孫,服齊衰不杖期;為庶孫,服大功九月。
祖父為嫡孫的妻子,服小功五月;為庶孫的妻子,服缌麻三月。
通過《儀禮·喪服》,就能很清楚的看出來,己身的嫡子一支,隻有嫡子和嫡孫最為貴重,然後就是庶子,嫡子家的庶孫,是不能和己身的庶子相比的。
為什麼呢?因為父子是至親,而祖孫關系和父子關系相比,就已經疏遠,祖父對孫子來說,隻是“至尊”而不是“至親”,所以,對己身來說,除了嫡子、嫡孫是正體繼承人,其他庶孫,自然沒有庶子更親密。
另外還需要注意一點:在明朝之前 ,嫡長子在世時,一般是不會确立嫡孫的地位,李治除外;等嫡子亡故後,才确立嫡孫承重的地位,因為“家無二主,亦無二副”,“周之道有適子無適孫,適孫猶同庶孫之例,要適子死後乃立適孫”。
也就是說,嫡孫的貴重,要在嫡子父親不在世的情況下才貴重起來,父親在時,對家主、己身、老祖父來說,嫡孫和庶孫無異。
所以,在承平時期,嫡子亡故時,遵循古禮的己身,會确立嫡孫的地位,讓嫡孫承重;當然,如果不守禮的話,或者迫于其他原因,己身也會撇開該确立宗祧地位的嫡孫,去另外選擇兒子,成為新的嫡子。
再通過明朝前後喪服禮儀的稍微不同,也能看出明朝沒有前代那麼重視嫡庶,而父權則比前代更重了。
就是這樣。
圖片來自網絡侵删。
參考資料:《儀禮》、《儀禮注疏》、《大明會典》、《明代律例彙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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