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知識,小龍蝦分享第130期,歡迎關注!
視同繳費年限是大家比較關注的信息,今天小龍蝦和大家詳細分析下視同繳費年限的知識點。
一、視同繳費年限的定義
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與視同繳費年限,兩者在退休計算養老金及每年的養老金增長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視同繳費年限的法律文件
1995年,《國務院關于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國發〔1995〕6号)。
1997年7月16日的《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 國發[1997]26号。
原勞動部辦公廳《關于印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勞辦發〔1997〕116号)。
視同繳費年限的定義
國有、縣以上集體所有制單位的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前,按照相關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時間,都是“視同繳費年限”。
二、哪些人可能有視同繳費年限
不是所有的人都有視同繳費年限,有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一般包括以下幾類:
第一類:固定職工或者機關事業單位正式人員
固定職工或者機關事業單位正式人員在養老保險政策實施前參加工作的年限可以視同繳費年限。
機關事業單位正式人員不用多說,都能夠明白。
固定職工指的是實行勞動合同制實施之前,列入企事業等單位定員編制内,長期任用,沒有規定使用期限的在冊職工。
注意1:企事業單位指的是國企、縣以上集體所有制單位,不包括民營私企單位。
注意2:臨時工轉固定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7672号建議的答複》臨時工最後一次在本單位當臨時工的連續工作時間,才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可視同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第二類:上山下鄉的知青,後期返城安置了工作人員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4753号建議的答複》中明确表示: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的知識青年,回到城鎮參加工作的,他們在農村參加勞動的時間才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可視同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第三類:2012年7月1日以前的城鎮籍退伍人員
2012年7月1日以前的城鎮籍退伍人員可以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這部分比較複雜,不做過多讨論。
三、哪些年限可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符合條件的人員,不代表就一定能夠成功的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還有特定的條件。
條件一:必須參加了養老保險
這是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基礎點,退休人員必須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才有認定視同繳費的基礎。
沒有參加養老保險,就無法按照養老保險制度退休,自然也就無法認定視同繳費年限。
條件二:符合認定視同繳費年限的人員
有三類人員,前面已經詳細分析過,這裡不再多叙說。
條件三:符合國家認定的連續工齡的政策規定
關于連續工齡的認定是一個複雜的問題。
最基礎的就是檔案的佐證,員工如果存在檔案缺失、丢失情況,即使滿足前面連個條件也無法認定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認定隻能是零。
另外,對于被單位開除、除名、違法違規等人員也是沒有視同繳費年限。
很多人可能覺得不公平,但是事實就是如此,一些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以後違法違規,其養老金都有可能被取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7736号建議的答複》中明确表示:職工除名或自動離職前的工作年限不能作為連續工齡的組成部分,也不能視同繳費年限。
四、怎樣認定視同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認定是一個花費時間比較長的工作,具體分為三步:
第一步:參保單位初審
參保單位根據即将退休人員的原始檔案,對存在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人員進行初審并填報《認定表》,經退休人員簽字确認後,報送主管部門複核。
這一步是最繁瑣的一步,如果檔案齊全比較簡單,直接認定即可。但是往往由于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符合條件的員工無法認定視同繳費年限。
第二步:主管複核
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對參保人員的連續工齡進行認定,并在《認定表》上提出複核意見,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
第三步:人社認定
人社部門按照政策規定,審核材料并結合單位、主管部門意見,對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給出認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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