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東莞樟木頭公安分局獲悉,該分局近日抓獲了一名搶包嫌疑男子,當民警翻看該嫌疑男子的手機時,發現他的微信記步竟走出了4萬多步(相當于30多公裡距離)。該嫌疑男子交待,當時實施搶劫以後便立即後悔了,他想着把手機歸還給事主便沒事,最後還是難逃法網。
驚!男子夜搶女子挎包
4月4日22時30分許,被害人李小姐途經樟木頭大道塘廈往樟木頭方向綠道路段回家,突然一名男子從後面上來将李小姐的裝有手機的挎包一把搶走,然後迅速逃跑。
接報後,樟木頭分局民警立即根據事主反映的嫌疑人特征對周邊進行調查走訪,并翻閱視頻監控排查可疑嫌疑人。通過調閱大量的監控視頻,民警終于在樟木頭鎮石新大道往清溪鎮方向路段發現嫌疑人,并将其鎖定。
疑!竟願無條件歸還手機
正當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進行布控準備實施抓捕時,4月5日上午,事主李小姐向公安機關報告,她被搶手機還能打通,對方接了她的電話。李小姐要求對方将手機歸還她,并許諾給1000元贖回手機,對方竟同意了。
但是,等到下午李小姐再去聯系他時,他竟然說不要李小姐的錢,并無條件歸還手機。這讓警方産生了懷疑,于是民警立即指導李小姐繼續與嫌疑人周旋,打探嫌疑人真實意圖,并安排李小姐約犯罪嫌疑人見面。
當日18時許,李小姐與犯罪嫌疑人相約在該鎮樟洋社區某廠門前見面,便衣民警裝成路人在附近布控,當嫌疑人交還手機給事主準備離開時,便衣民警沖上前去,将嫌疑人黃某(男,22歲)抓獲。
悔!一夜未眠狂走4萬步
到案後,犯罪嫌疑人黃某對自己搶奪手機的行為供認不諱。想起自己的行為,黃某十分後悔,他向民警交待,自己沒有穩定工作,案發當日晚上,他見到李小姐深夜一個人背着挎包經過,四下無人,他一時起了貪念,但搶了之後就立即後悔了。自己把挎包丢進附近的河裡,手上拿着這部手機,一個晚上都沒有睡好覺,一直在街上四處遊蕩。
圖由東莞樟木頭警方提供,為淩晨5點多,男子在街上四處遊蕩。
“我以為隻要歸還了手機,就什麼事都沒有了。”當李小姐打電話給他,要他歸還手機時,黃某感到如釋重負,馬上就同意了,後來還說不要李小姐的錢,想以此來減免罪行。從案發到被捕,黃某一直在街上狂走不停歇,當民警翻看黃某的手機,發現案發後他的微信記步竟走出了4萬多步。
目前,黃某已因涉嫌搶奪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案件經東莞媒體報道後,很多網友評論說,該男子已良心發現,希望輕判:
網友:這劫匪還有良知,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希望經過這次懲罰,以後能走正道!
網友:應該給他個改過自新的機會,畢竟能這樣做,說明他本質不壞。貪念誰都會有,及時改正就好。希望能從最輕判處,讓那些一時沖動的人有及時改過的機會。
網友:懲前毖後,但可以從輕發落。畢竟他已有很大的悔意。
最後,女性出門還是要注意安全:
貴重物品莫外露。當你一人外出時應把錢包放在貼身衣兜内,盡量少戴或不戴貴重首飾,免得因外露财物而引起不法分子的“惦記”。
銀行取款結伴行。建議女性到銀行取款時盡量結伴同行,領取現金後最好在銀行内把現金放置在外人難以接觸的地方,不要把現金拿在手上或放在包内,以防被搶。
挎包切忌單肩挎。為防止挎包被搶,女性朋友最好不要單肩挎包,應采取左肩右挎或右肩左挎等方式挎包,讓不法分子無從下手。
手機切莫胸前挂。女性朋友切不可把手機随便挂于胸前,盡量避免在大路或街道上邊走邊打手機。
步行要走人行道。當你攜包步行外出時,要注意在人行道内行走,過斑馬線或大路行走時要小心周圍車輛,對悄然駛近的摩托車,小車要特别注意防範,以減少遭受飛車搶奪的機率。
小巷岔路多留心。女性朋友在小巷或岔路行走時應格外小心,若發現有人尾随或窺視,千萬不要緊張,害怕,也不可埋頭趕路,可以有意回頭盯看對方或大聲唱歌,或突然改變原定路線朝有人,有燈光的地方快走,讓不法分子膽怯而放棄犯罪行為。
路遇搶奪快報警。女性朋友一旦遭受搶奪,要抓住犯罪嫌疑人急于逃跑的心理,大聲呼救,并追趕作案人,迫使作案人丢棄搶得的财物。如果力量懸殊較大或追趕不及,應保護好自身安全,辨清作案人的體貌特征,衣着口音等,并及時拔打“110”報警。
文:廣州日報全媒體記者黎慧瑩 通訊員胡炜晔
部分内容來自東莞陽光網(ID:sun0769-com)
編輯:廣州日報全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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