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的危害
想必大家夥心裡都清楚
但不少車主依然抱着
僥幸心理駕車上路......
案例一
11月14日上午10時許,臨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直屬大隊二中隊執勤民警在京滬高速臨沂南收費站執勤時,發現收費站内廣場有一輛小型轎車正在更換駕駛員,形迹可疑,民警随即上前對該車進行檢查。
面對民警的詢問,當事人神情忐忑,語無倫次,一直稱自己沒開車。于是民警調取了相關卡口信息,發現在進入收費站前,該車一直由其駕駛。在證據面前,二人終于承認了自己的違法事實,民警依據相關法規對其進行了處罰。
案例二
無獨有偶,當日下午13時許,系統對一輛小型轎車發出預警,顯示該車狀态異常,民警随即上前對該車進行攔截檢查。當民警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時,駕駛員神色緊張,遲遲無法出示,駕駛員的表現引起民警懷疑。通過查詢其身份信息,發現駕駛員駕駛證因長時間未換導緻注銷,屬于無證駕駛。而經過進一步檢查,發現該車還未購置機動車強制保險。
在民警的嚴厲追問下,駕駛員承認了其未購置機動車交強險且無證駕駛的違法事實,民警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并按照相關規定對駕駛員進行了處罰。
案例三
當日下午17時許,臨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高速直屬大隊一中隊執勤民警在京滬高速臨沂收費站執勤時,根據集成平台預警,一輛魯Q牌照的小型轎車涉嫌無證駕駛,民警遂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民警要求其出示相關證件的時候,該駕駛員支支吾吾稱忘帶駕駛證,民警便要求駕駛員下車到執法站做進一步檢查。民警剛一靠近駕駛員,便聞到駕駛員身上散發的酒味,于是對其進行了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為72mg/100ml,屬于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經進一步檢查,發現該駕駛員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還屬于無證駕駛。民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其無證駕駛、酒後駕駛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處罰。
NEWS
無證駕駛
①未取得我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
②利用非法手段取得我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
③在駕駛證被暫扣或被吊銷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
④駕駛證被注銷後為無證駕駛。
無證駕駛的違法成本
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非營運汽車,處1000元罰款同時可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②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營運汽車,處2000元罰款同時可并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還需注意
①将非營運汽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處1000元罰款同時可并處吊銷駕駛證。
②将營運汽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的,處2000元罰款同時可并處吊銷駕駛證。
酒駕、醉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的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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