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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言律詩韓非子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25 11:28:38
智子疑鄰

先秦:韓非

宋有富人,天雨牆壞。其子曰:"不築,必将有盜。"其鄰人之父亦雲。暮而果大亡其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鄰人之父。


五言律詩韓非子(韓非智子疑鄰宋有富人)1


譯文及注釋

譯文

宋國有個富人,因下大雨,牆坍塌下來。他兒子說:"如果不趕緊修築它,一定有盜賊進來。"他們隔壁的老人也這麼說。這天晚上果然丢失了大量财物,這家人很贊賞兒子聰明,卻懷疑偷盜是隔壁那個老人幹的。

注釋

智其子:以為他的兒子很聰明,聰慧,機智。

宋:宋國。

雨:下雨(名詞作動詞)。.

壞:毀壞,損壞。

築:修補。

盜:偷盜。動詞活用作名詞。

富人;富裕的人。

亦雲:也這樣說。雲:說。亦:也。

暮:晚上。

而:無義。表示承接關系。

果:果然。亡:丢失。

父:(fǔ,第3聲,譯為"老人"指鄰居家的老人)鄰居家的老人。

甚:很。

而(疑鄰人之父):表示轉折關系。

家:家裡的人。


古今異義

1、亡古意:丢失 今意:死亡

2、其鄰人之父亦雲古意:說 今意:常做"雲朵"講,在空中懸浮的有水滴、冰晶凝聚形成的物體


一詞多義

1.暮:夜晚(暮而果大亡其财)年老(烈士暮年,壯心不已)

2.果:果然(暮而果大亡其财)結果( 未果, 尋病終)

3.亡:丢失(暮而果大亡其财)逃跑(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通"無"沒有(河曲智叟亡以應)

4.其:其子曰(代詞;代他的)其家甚智其子(代詞;代這)

5.之:他/她。(的//語氣助詞:不譯//去、到)

6.而:暮而果大亡其财(表承接)而疑鄰人之父(表轉折;卻)告誡人們,如果不尊重事實,隻用親疏和感情作為判斷是非的标準,就會主觀臆測,得出錯誤的結論。

寓意

客觀分析持有相同意見的人因身份不同及與主人親疏關系的不同而遭到不同對待。

積極方面(富人角度)聽取人意見時不能因其身份不同、與自己的親疏關系不同而決定是否存在偏見。

消極方面(鄰人角度)在給别人提意見時要注意與别人的親疏關系,如果與别人的關系較好,并且此人心胸寬廣,則可提意見。

評論

  從鄰人的老人說,好心沒好報,歸到交淺言深上,從此人情練達,沉默是金。這一層不說。這擺明了是批評主人家不對,同樣的意見因為親疏遠近而态度迥異,所謂"薄者見疑"。意即親疏厚薄是一種妨礙,妨礙了主人家對真相正誤的認識。

  其實韓非本意倒非批評"智其子疑其鄰"的主人家,這則寓言見于《說難》篇,意思是勸說别人是何等的困難,因為每個人所處的位置不同。這是被韓非當做一個事實接受的,所以他的主要目标是研究那些能夠有助于讓别人聽取自己意見的注意事項。交淺不可言深就是注意事項之一,所以韓非這則寓言的本意是批評富人的做法——因兩人身份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

  被韓非當做事實接受的"薄者見疑",在今天有更加技術化的解釋。"每個人所處位置不同"的說法換成經濟學語言,就是因信息的不對稱狀态而導緻交易費用的迥異,從而影響每個人的判斷和行為選擇。韓非子在《說難》中的一切努力,就是今天信息經濟學企圖解決的問題,即如何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讓對方說真話,讓對方相信自己的話,最終與對方達成契約。

  其實除了上帝,沒人能夠批評失竊者的懷疑。因為上帝知道究竟是誰幹的,我們都不知道,所以破案之前不能說三道四。而韓非子講故事很缺德,最後沒說案子破是沒破。這懷疑就一直都很合理。"親疏"的差别這裡有兩個意義,兩方面都構成我們判價分析問題的重要進路,而非妨礙。其一是利益立場的分殊。之所以智其子而不疑其子,因為他兒子是财産權的共同受益人和繼承人,除非爺倆的關系另出問題,他兒子顯然缺乏盜竊的合理利益動機。其二則是信息的不對稱。交易費用中有相當一部分是了解對方和建立信任機制的成本。"親"意味着這一成本很低,"疏"意味着成本的高昂。所以建立起現代法治秩序和信用體系之前,交易的半徑總不太可能超越"親疏"的圈子(差序格局),而延伸到陌生人環境中去。

  兒子是什麼樣的人老子自然很清楚,鄰人是怎麼樣的人卻不了解。這是懷疑的合理基礎。一個重要細節是案發之前,主人對二人的建議并沒有因為親疏遠近而厚此薄彼。鄰人"見疑"是在案發之後。我們設想一番,牆壞和失竊之間,隻有短短幾個小時。半天時間知道這一事實并利用這一事實的人很有限,古人地廣人稀,鄰裡原本很少。人口流動性又差,外來人口會非常引人注目。這案子交給美利堅、不列颠、俄羅斯或者爪哇國哪一家警察局,根據已有線索,這位鄰人也必将是最重要的嫌疑人。

  在一種非法治文化中,"被懷疑"是一種羞辱,甚至會直接導緻司法的有罪推定或人際中的歧視。其實這才是"智子疑鄰"遭到批評的深層文化心理因素。在一種法治文化中,"懷疑"是一種合理的、大方得體的态度。不懷疑對方可能違約,就不用簽合同。不懷疑政府會濫用權力,就不需要憲政民主。而和自己爹媽做生意,也可以不簽合同,你不能沒來由的說人家法律意識差。因為不簽合同的成本可能更低。這和智子疑鄰是一個道理。

  啟示:兩個人會因為身份和關系的不同,而遭到不同的對待。

五言律詩韓非子(韓非智子疑鄰宋有富人)2

韓非

韓非子生于周赧王三十五年(約公元前281年),卒于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韓非為韓國公子(即國君之子),漢族,戰國末期韓國人(今河南省新鄭)。師從荀子,是中國古代著名的哲學家、思想家,政論家和散文家,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後世稱"韓子"或"韓非子",中國古代著名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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