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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有變

職場 更新时间:2024-10-05 07:13:29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

根據國務院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部署,為貫徹落實《政府工作報告》要求,進一步推動降低就業創業門檻,經國務院同意,降低或取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中13項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

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有變(13項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降低或取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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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方案》自2022年起實施。

除調整考試工作年限要求外,13項準入類職業資格的其他考試報名條件不變。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積極推行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通過政府部門内部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核驗,壓減報考人員需提交的書面材料,進一步優化考試報名服務,減輕專業技術人員負擔。

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後,專業技術人員取得的職業資格可繼續按照有關規定與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對應,并可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條件。

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職業資格領域事前事中事後全鍊條全領域監管,嚴格制定考試大綱,認真履行命審題職責,在考試中加強對實際工作能力的考察力度,嚴厲打擊考試違紀行為,強化對取得職業資格人員的專業能力評估和繼續教育,确保政策落地後職業資格水平不降低。

來源: 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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