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上一年度從什麼時候算?生育津貼發放天數,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國務院令第619号)和《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産假;難産的,增加産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産假15天,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生育津貼上一年度從什麼時候算?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生育津貼發放天數,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别規定》(國務院令第619号)和《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有關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産假;難産的,增加産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産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産的,享受15天産假;懷孕滿4個月流産的,享受42天産假。
符合規定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的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以上産假期限執行。
來源:青島醫療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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