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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提前離崗接孩子

職場 更新时间:2024-07-24 13:17:34

公務員上班時間接孩子放學,到底算不算違紀?

答案在這裡!

北京谷園(化名)是一名普通公務員。由于夫妻倆是雙職工,兩方父母又都在外地,家庭收入一般也不敢請保姆,放學接孩子,正成為她的“煩心事兒”。

孩子一般下午3點半放學,可谷園到5點多才下班。按以前的做法,跟領導打個招呼,再和同事調個班,谷園就能“提前下班”去接孩子。

“跟老公輪流着來,隻要不天天那樣,把情況跟領導解釋清楚,再找個合适的換班同事,一般也都理解。”谷園說。

可現在不一樣了。全國各級黨政機關都在整治“庸懶散奢”,紀檢部門随時抽查,上班時間“不務正業”越來越多地被通報,“聽說以後還要打卡,什麼時間到單位,什麼時間離開,都有記錄了。”該怎麼接孩子,谷園有些犯愁。

公務員提前離崗接孩子(公務員上班時間接孩子放學)1

谷園的難題,并非個案。其實,原來公務員的壓力沒這麼大,孩子三四點鐘放學,中途出去甚至早退去接孩子,幾乎算不上啥事兒。因此,在有些人看來,能從從容容接送孩子上下學,也算是國家公職人員的一項“隐性福利”。可如今,這麼做則有違紀的風險。

上班時間的紀律是什麼呢?

北京一位區委書記作客市紀委網站時曾提到,該區一些部門有公務員工作時間上網炒股、浏覽不良網站、玩網絡遊戲、頻繁網上交易支付和長時間播放音頻視頻五類行為,經過整治後得到控制。紀委的小夥伴說,這些行為,都屬于上班期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但是,對于上班期間接送孩子,紀律的界定是比較模糊的。

對于公務員來說,紀律分為三個層面:

一是黨紀,即《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的要求;

二是公務員法;

三是單位規定。

關于上班期間的紀律,三者都有一些要求。

《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關于工作紀律一則中提到:

在黨的紀律檢查、組織、宣傳、統一戰線以及機關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職責,造成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應給予處分。

事實上,這也是整治“庸懶散奢”行動的一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公務員要遵守紀律,不得玩忽職守,贻誤工作,不得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

而幾乎所有機關單位都有明确規定,上班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經詢問了多家單位的人事部門後了解到,單位判斷是否“與工作無關”,一般有兩個标準,一是是否請假,二是是否贻誤工作。這其中,就有着“自由裁量”的因素。

一般而言,如果上班期間私自外出,或外出後不向單位報告,不管是何理由,都屬于違紀。因為無論是專項檢查、群衆辦事或是突發事件,一旦崗位沒人且單位沒有作出安排,就有可能帶來重大損失。最近,不少地方都報道過省委書記、市委書記電話查崗的事情,實際上就是督促基層工作人員守土有責,在崗值守。

在實際工作中,大多數上班期間去接送孩子的公務員,都會向部門領導請假或者報告,是經過批準後才去的。但這種請假方式,多是口頭請假,不走正式的請假程序。許多單位的中層領導說,隻要請假,部門就可以整體調配一下人員,這樣一般不會耽誤工作。

但出于對同事的人文關懷,部門領導很少會将此類請假報告給人事部門,因為一旦走程序,就涉及到績效、工資、考勤等多個方面,顯得沒有“人情味”。總體而言,“請假”在部門内消化是一種常态,也算是柔性管理方式。

在機關工作的小夥伴都知道,與人方便,與己方便。誰也不會經常性地請假,讓同事過多地替班。因此,所謂的“隐性福利”,在大機關也就是互相搭把手。而電視劇中演的“沒到下班點,整個處室人都沒了”如今幾乎難覓蹤迹。為什麼?活多啊,現在的公務員工作可不輕松,如果平時懶懶散散的,到了交活時完不成任務,那才真得被追責呢。

不過,站在人事部門的角度,部門不将員工請假的事情上報還是有風險的。因為一旦遇上不打招呼的突擊檢查,問題的緣由就說不清楚。不管其中有沒有“人情”因素,說到底還是與單位的紀律不符。

因此,當下公務員面對的最大困惑是:不好意思跟部門領導張口。因為領導一旦批準了,他自己就要擔風險。在“自由裁量”之間,部門領導以前的做法是“隻要不出事就放一馬”,現在是“萬一有問題呢?”這樣一來,便利減少了,大家自然覺得管得緊了。

公務員提前離崗接孩子(公務員上班時間接孩子放學)2

沒有老人幫忙,夫妻倆又接不了孩子,大多數人隻能用錢解決問題。公務員餘凡(化名)說,“現在都是送去晚托班,就是放學後,讓晚托班的老師先去接,在班級裡一起寫作業,也有補課的,然後父母下班了再到晚托班裡,把孩子接回家。”

時下很多晚托班是私人開設的,如果隻盯着孩子寫作業,每月收費大概五六百塊錢;如果給孩子補習的,或者加頓晚餐,收費會更高一些。餘凡注意到,其實學校旁邊的晚托班非常多,有的就是“夫妻店”,“之前新聞報道就說過一些晚托班資質和安全都有些隐患。但也沒辦法,還是得去啊。”

餘凡說,也有一些找保姆接送的,但每月4000塊錢的保姆費,确實是一筆不菲的開支。“就我們這點工資請不起。能請保姆的還是少數吧。”

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袁江華就呼籲積極解決“接送難”問題,建議建立校内托管場所。一些中學老師也通過媒體呼籲:政府可以通過購買教育服務等多種途徑化解“接送難”。

事實上,大家的焦點在于,能不能結合政府工作實際,把“隐性福利”變為“顯性福利”?也就是說,托管孩子的錢,能不能由政府來出,以此減少公務員的生活開支,提高他們的歸屬感。

公務員提前離崗接孩子(公務員上班時間接孩子放學)3

相關人士認為:

“庸懶散奢”和職工福利不能混為一談。不能說不給福利,我就要去違紀。在此之外,可以考慮管理方式的創新,即對工作嚴格要求,同時對職工生活多加關心,解決後顧之憂。

關心職工生活,也是機關工作特别是工會工作的重要内容。現在已有單位自發地在為職工解決“孩子問題”。比如孩子放暑假期間,家裡沒有人管。單位就辟出一家會議室,供孩子們學習、娛樂,并請專人看護。家長早上上班時把孩子帶來,中午在單位一起吃飯,晚上下班後帶孩子回家,實現了工作與生活的精準對接。

這種關心職工的方式,開支不大,操作不難,卻解決了大問題,或許是個可以推廣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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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制日報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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