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妻四妾并不存在,這隻是一個形容詞。不少人認為,在古代要是有權有勢的話,那麼想娶幾個老婆就娶幾個老婆,至于小妾,那更是随便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但實際上,三妻四妾隻是幻想,古代人和現代人一樣,隻能娶一個老婆。
哪怕是皇帝,在同一時間段内,也隻能立一個皇後,因此,所謂的三妻四妾,隻不過是一種幻想而已。
那麼,古人常說的“三妻四妾”,又是什麼意思呢?其實,這隻是一個形容詞。
古人可以納妾确實不假,但在古代的婚姻制度中,名分十分嚴格,妻就是妻,妾就是妾,絲毫亂不得。
這裡面,妻子隻能有一位,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正妻。
所謂正妻,就是指明媒正娶的妻子,也就是原配,又稱嫡妻,正妻在家中的地位很高,《說文解字》中,就十分明确地指出,“妻者,與夫齊也”。
什麼意思呢?就是說,妻子是和丈夫平起平坐的,換句話說,妻子就是一個家裡的女主人。
那麼,為什麼妻子在家中的地位會這麼高呢?首先,妻子的出身,就奠定了她在嫁入夫家後的超然地位。
比如出身正經人家,再比如門當戶對。
正經人家很好理解,就是出身清白,而門當戶對,在古代極為重視,這是決定一個女人婚後家庭地位的重要因素。
所謂門當戶對,就是說男女雙方家族的社會地位和經濟狀況不相上下,也就是站在同一個級别上。
隻有門當戶對,才适合結親通婚。
同理,正是因為門當戶對,雙方勢力均衡,妻子才擁有了在家庭中的話語權和地位。
其次,娶妻的程序也決定了正妻的尊貴,古代婚姻中,娶妻程序極為繁瑣,這其中不僅有三媒六聘,還有婚姻六禮等,總之就是必須要明媒正娶。
哪怕是皇家,同樣也不能違背這個宗旨,甚至比民間的程序更為鄭重。
以清朝為例,清朝的皇帝迎娶皇後時,就連迎娶時行走的路線都十分講究,雙方大婚當天,皇後必須要從皇城的正門,也就是大清門進入,然後經過午門後進入後宮,而其他的嫔妃,隻能走神武門。
并且,在婚後,隻有皇帝才可以行走的大清門,皇後同樣也可以行走,這就充分說明了皇後這個正妻,與皇帝丈夫的平等地位。
因此,在古代的婚姻制度裡,妻子隻能有一位,那就是正妻。
那麼,除去正妻外,在三妻四妾中的另外兩妻,又是指什麼呢?簡單來說,她們都算是妾的一種,隻不過相比之下,稍微比妾地位高一點而已。
第一種叫做平妻,民間的叫法,也稱之為“對房”或者是“兩頭大”。
平妻的曆史很悠久,最早的時候,是由“媵”演化而來,所謂“媵”,是指在古代婚姻中,以陪嫁身份一同嫁入夫家的女子,包括正妻侄女姊妹等,這就是最早的平妻原型。
而這種平妻,從法理的角度來說,其實依然還是一個妾,但她與普通的小妾相比,有較高的地位和特權。
比如,正妻如果去世,那麼平妻就有機會成為正妻,單憑這一點,就是其他小妾所不具備的。
不過,在秦漢之後,由于對婚姻制度中的身份化的日趨要求嚴格,這種平妻是不被官府承認的,在曆朝曆代的相關律法中,丈夫隻能有一個妻子,不存在所謂的平妻。
當然,官府不允許,不代表民間就杜絕了,雖然曆朝曆代對此多有嚴令,但民間的富商、财主,甚至是一些官員,照樣我行我素,因此,這種平妻的現象照樣存在,到了唐朝時,對平妻還有一個新的說法,叫做“并嫡”。
比如,在唐玄宗時期,安祿山因為受寵得到提拔,出任禦史大夫,而他的妻子段氏和唐氏,就被“并為國夫人”。
但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平妻、并嫡的現象在古代屢見不鮮,不過,如果一個家庭中,因為家産等需要繼承的事宜發生糾紛時,那麼按照古代的法律,還是會偏向正妻,平妻的權益是無法得到保證的。
平妻真正被官府承認,并納入法律的時期,還是在清朝,清朝時,不少外出經商的商人,會在經商之地另娶一位女子為妻,用以照顧自己的生活起居,這種在外所娶的女子,也屬于平妻。
這種平妻,與正妻的地位一般無二,因此,就有了“兩頭大”的稱呼,意思就是說不分妻妾,都是男人的大老婆。
如果這個男人要是有多位平妻的話,那麼就是“多頭大”。
更通俗來講,平妻就好比一個男人分别在兩處或者多處安了家,這幾處他所娶的女子,都可以算是他的妻子之一,除了他的原配夫人,也就是結發妻子外,其餘的統稱為平妻。
三妻中的另外一個,叫做庶妻或下妻
單從名字上就能看出,就知道所謂庶妻和下妻,要比平妻的地位更低,說白了,也是妾的一種别稱,隻是聽上去好聽點。
因此,這種妻子來源很多,有為了傳宗接代而納進門的良家女子,還有家裡的侍女受到主人寵幸的,另外也有那種露水夫妻等。
比如,劉邦的父親劉太公,在娶了劉邦的生母王氏後,又納了一位庶妻李氏,這個李氏,就是劉邦的異母弟劉交的生母。
庶妻不僅自己在家庭中的地位低,包括她所生下來的子嗣,也不具備繼承家業的權力。
總之,庶妻的性質,與小妾基本一緻。
而所謂的四妾,是根據這名小妾的身份而劃分的。
理論上講,不管是什麼身份的小妾,歸根結底都是妾,但畢竟小妾的來源和身份有高下之分,因此就有了所謂的四妾之說。
第一種地位最高的,就是出身名門的庶女。
庶女,就是在娘家不是嫡母所生的女兒,比如是其父親某個小妾所育,這種女兒,就稱之為庶女。
正因為是庶女,因此在嫁人時,如果對方也是門當戶對的人家,那自然是不可能作為正妻嫁過去的,所以,隻能是當一個小妾。
但由于這種小妾娘家的勢力不錯,與夫家勢均力敵,因此,即便是作為小妾,也是小妾中地位最高的一位。
這種小妾有個優勢,就是仗着娘家的勢力,将來自己所生下來的兒子,有可能會繼承家業。
但同樣也需要付出一定代價,就是自己的兒子自己不能養育,要交給大房,也就是正妻養育才行。
像清朝皇族中,王爺們的側福晉就類似這種,她們同樣都是名門之後,但地位又高不過正妻,因此隻能作為側室,而清朝也是從順治年間,正式确定了側福晉這一稱呼。
第二種,是納自平民之家的女子和通房丫頭
平民之家的女兒很好理解,就是出身清白,但家中沒有任何勢力的女子,她們的社會地位,除非是同樣嫁給身份相等的人家,不然就隻能是去給大戶人家做妾。
也正是因為沒什麼勢力,所以她們即使做小妾,在夫家也比不上那種出身名門的庶女。
而通房丫頭也是如此,古代婚姻中,通常在和正妻大婚前,男主人都會按照慣例,與家中的一個丫鬟“試睡”,這個試睡的丫鬟,就是通房丫頭。
等到男主人結婚後,這個通房丫頭也成為了男主人的小妾之一,由于其本身就是丫鬟,因此即便是成為小妾,照樣還得履行伺候主人生活起居的各種事務。
第三種,買自貧困之家的女子
古代由于生産力低下,應付各種自然災害能力不足,經常會出現因天災導緻人餓死的情況,而一旦如此,賣兒賣女,就成了普遍現象。
而這種出自于貧苦之家的女子,在進入夫家後,地位相較于上述兩種就更低,為什麼呢?很簡單,她是拿錢買來的,某種意義上,和一件商品性質相同。
既然是商品,那麼自然就不會有什麼地位,也就是比下人、仆役稍微好點,大部分這樣的女子,所扮演的,隻不過是一個生育機器的角色。
第四種,青樓妾
古人愛逛青樓,在青樓中如果遇到自己極為喜歡的,部分有錢的人,就會花錢為這名女子贖身,并将其帶回家中納為小妾。
這種妾進門時,不存在什麼儀式,最多也就是幾杯薄酒應付一下而已。
從儀式上就知道這種妾在家庭中沒有地位可言,再加上其出身的緣故,也就更不可能有什麼話語權。
說到底,這種出身的妾,隻不過是主人圖新鮮的一個玩物而已。
所以,不管是平妻、庶妻,還是各種名頭的小妾,在古代的婚姻制度下,其性質都隻是妾的一種,所謂三妻四妾,隻不過是一種形容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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