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的小夥伴們都交了社保,知道社保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關于生育保險,許多年輕的小夥伴并不了解,有各種各樣的問題,今天我們來看一下一些常識問題。
這個問題,我們之前關于“社保轉移”的文章裡講過,能轉移的隻有醫療和養老保險,生育保險也是無法轉移的。
女職工休産假了,并且開始領取生育津貼,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其工資嗎?女職工在産假期間領取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是不用支付其工資的,可是如果生育津貼低于女職工生育前工資水平的,用人單位還是需要補齊差額的。
《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第七條規定:女職工生育或流産後,由本人或所在企業持當地計劃生育部門簽發的計劃生育證明,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産證明,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手續,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所以,隻要能提供相關證明,其流産費用還是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而女職工流産期間也是無法工作的,本着保護其健康的原則,生育保險基金也還是應當支付女職工流産所産生的醫療費用。
生育津貼的發放标準按照《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目前,各地區的生育津貼支付期限一般與産假期限相一緻,在90-180天之間。
各地規定的生育津貼支付标準大體上有四種方式:
好了,小夥伴們還有什麼問題,歡迎在評論區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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