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問我:你打字的時候,都清楚字母的位置嗎?
看着她打出字母S,一時還真想不起它在鍵盤上的位置。
我隻知道,每次輸入文字時,腦海裡尚未反應字母的位置,但我的手指已經先行動了,它會熟練得敲擊鍵盤,文字便會躍然紙上。
我歸結為,我的腦子沒記住,但我的手指記住了。
這讓我想起了一句話,我想忘記你,但我的輸入法還記得你。
分手後的戀人,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删除一切與對方有關的東西。
删除對方的照片,清除對方的号碼,屏蔽彼此的朋友圈,甚至不聯系共同的朋友。似乎隻有将這些事情都做一遍,就可以徹底忘記對方。
這是一種儀式感,在向所有人宣布,同時警告自己,我已經完全忘記了他/她!
如此鄭重其事的告别,似乎收效甚好。他/她不再出現在你的生活中,也不會再出現在你朋友的口中,确實被你隔絕在了你的生命之外。
直到某一天,你在手機或電腦上打某個字時,對方的名字卻毫無征兆得出現。
我的輸入法記得你!
科技時代,連輸入法都有了記憶。它就那麼肆無忌憚得提醒你,你的過去有太多對方的參與。
怎麼辦,是卸載後重新下載,還是幹脆換個新的輸入法?
在你和輸入法較勁折騰的時候,卻不知因此折射出了内心的狼狽,帶着欲蓋彌彰的自欺。
那刻骨銘心的曾經,真的可以說删除,就能從記憶中删除嗎?
記住一個人隻需要一分鐘,可忘記一個人卻需要一輩子的時間。
一輩子,有多長?
據說妖可以活上千年,我忽然有些慶幸,人的生命最長不過百年。
人百年身死一輪回,早已忘卻前塵往事,又是一個新的開始。在轉世輪回裡,仍舊人來人往,有新人來有舊人去,但唯獨不會再記起那個說好了永不相忘的妖。
而徒留妖等在原地,開始數千年的追憶。
千年等一人,是否太殘忍?
所以我總是固執得認為,人妖不可戀,是對妖的保護。
有人說,遺忘是上天賜給人類最美好的禮物。
可,忘記一個人真的好難!
有些人,代表的不隻是一段可以述說的記憶,那是自己有血有肉有悲有喜的曾經。
選擇忘記他/她,如同剔除自己的骨和血。
所以,有些人,耗盡一生,哪怕在生命的最後一刻,仍然将對方念念不忘。
是念念不忘,或恩斷義絕,有緣無分的愛情,總會走向人走茶涼。
關于愛情:
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一生幸福。
在錯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一生遺憾。
在對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一聲歎息。
在錯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一生悲劇。
愛情的聚合離散,是緣分太過頑劣,是世事難料的滄桑。
如此,請别彼此怨怼,放愛一條生路。
在能愛的時候用力愛,在不能愛的時候好聚好散。
不必強求他人,也不要為難自己。與其強迫自己忘記,不如學會釋然放下。
坦然面對曾經相愛過的人,才是對愛情最完美的交代。
在那個微風拂面、陽光燦爛的午後,再次與對方不期而遇,你帶着風輕雲淡的笑,向對方點頭示意,并從容得擦肩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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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明:文中配圖均來自網絡。
此文作者:人生百态千味
文字,生命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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