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拇外翻患者都有小趾問題,我們一般稱小趾囊炎或者裁縫趾。很少稱呼小趾内翻。
小趾的結構與拇趾不同,拇趾側非常穩定,需要承受強大的負重力。一旦畸形很難再複位,磨鞋也會比較嚴重。
小趾側比較柔軟,用來适應不平的地面,磨鞋的位置可能在腳趾頭而不是跖骨,很多時候光腳會比較突出,穿鞋又擠回去了。
裁縫趾需不需要同拇外翻一起手術?以一個案例說明:
患:醫生我想把小趾也一起做了,可以麼?
醫:有疼痛、磨鞋等症狀嗎?有症狀就做,沒有症狀就先不做了。
患:沒什麼症狀,就是不好看。我想做。
為什麼沒有症狀不建議做小趾?
醫:小趾手術也要斷骨,也要打釘,因為骨頭細,愈合也要慢一點,比單做拇趾慢兩周,需要穿6周支具鞋。
患:我可以接受。
醫:小趾的切口要偏腳背,而不是完全的側面,也許還會用克氏針固定,6周不能洗澡。如果用螺釘,個别有冒釘的風險,後期還需要住院取釘。你可以再想一下。
患:沒問題。
醫:另外個别有術後骨折的,因為太細,一年内劇烈活動有骨折風險,需要再穿支具鞋,不過不需要手術。一年以後就沒事了。
患:知道了醫生,我還是想做。
哪些患者不能做小趾?
醫:不是所有想做的都能做小趾,小趾與4趾太近的,矯正空間太小的不能做,有風濕的不能做,4趾下有繭子有疼痛的不能做,橫弓塌陷嚴重的也不能做。(以上隻針對無症狀的患者,有症狀的沒有限制,都可以手術)
患:OK,我沒有這些問題。
醫:不要沖動手術,拇趾可以為了美觀手術,小趾沒必要,很多患者嘴上都說,後悔沒把小趾和拇趾一起做了,但是,卻沒有人再回來做小趾。小趾本身是一個負重點,有的患者側面會多一塊肉,而我們隻解決骨頭,不解決那塊肉。另外手術後踩地,前掌一定比腳後跟寬,不可能是四方形。
患:我明白,可是我就想做。
醫:好的,你明白就行,想做就做,問題不大。
有時候拿不準的時候就先放下,先做必須做的手術,回去感受一下,如果不行再來做第二次。為了害怕再手術,把本來不需要做手術也做了,是國内患者的普遍心理,但是沒有必要,手術沒那麼可怕,有問題再做也可以。
不過,就是想做的,也簡單,隻要有條件,都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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