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衆是指大衆傳媒的信息接受者,是品牌信息傳播的終點。麥奎爾認為,從市場角度考慮,受衆可以定義為特定的媒體或訊息指向的、具有特定的社會經濟側面像的、潛在的消費者的集合體。
在品牌的豐富化和新媒體的蓬勃發展的背景下,受衆市場也經曆了從“大衆”到“小衆”市場的轉變,網絡媒介信息的接受者與傳統大衆媒介的受衆也呈現出不同的特征。
一、從“被動接受”到“主動獲取”
傳統媒體時代,受衆在大衆傳媒的議程設置之下是單純的“閱聽大衆”,屬于被動的信息接受者。而在互聯網高速發展的背景之下,信息接受者對于信息獲取的耐性阈值變得越來越低,可以自由地選擇信息,這種選擇既包括對信息内容的選擇,也包括對信息接收方式、時間、順序的選擇。
此外,接受者通過對表征中“神話”的分析和揭露,使原本在單向傳播的傳播結構中作為社會共識主要塑造者的大衆傳媒逐漸失去了控制權,信息在不斷流動的路徑中出現多元化的意義解讀,對品牌的要求也愈發高漲。
二、從“受衆反饋”到“用戶體驗”
反饋即受傳者回傳給傳播者的信息,如報紙的發行量、廣播的收聽率,電視的收視率等。在早期傳播階段,大衆傳媒與受衆之間的交流不完全是“同等時間”“及時交流”,雙方之間不能及時解碼,反饋是滞後的、間接的,受衆的需求不能得到很好的滿足。
但是通過互聯網,反饋包括前饋都變的非常迅速,信息接受者個性化需求、參與性需求、情感性需求都有所提高。因此,品牌方需要針對接受者的個性特征和個人需求來為用戶提供量身定制的信息服務,同時信息接受者的想象力和創造力得以彰顯。
三、從“匿名群體”到“真實個體”
在早期大衆媒介傳播的過程中,受衆散落在社會各處,對于品牌來說是隐匿的存在。随着網絡和新媒體向各個領域更深、更廣地滲透,給人們提供了更多的表演舞台和手段,用戶愈發傾向于有選擇地公開個人隐私,把現實生活中的“後台”呈現于互聯網,建構起由符号表征所延伸的自我。通過塑造一個相對真實的、固定的個體身份,與他人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的互動關系。
麥奎爾曾言:“受衆不隻是技術的産物,也是社會生活的産物。”在新媒體環境下,受衆的主體地位進一步上升,更富有選擇性、多元性和互動性。
因此,對于受衆的研究也應當綜合多方因素考慮,把受衆單純的看成商品有一定的局限性,容易陷入庸俗的“經濟決定論”。未來,品牌發展應當更注重個體訴求,從個體的深層心理和長遠影響來審視信息的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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