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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防衛是由哪個部門來認定的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0-13 04:12:02

最高人民檢察院12月19日印發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涉及的四個案例均為正當防衛或者防衛過當的案件,社會普遍關注的于海明正當防衛案入選其中。

正當防衛是由哪個部門來認定的(正當防衛界限标準)1

最高檢下發的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分别是陳某正當防衛案、朱鳳山故意傷害(防衛過當)案、于海明正當防衛案、侯雨秋正當防衛案。

最高檢副檢察長孫謙介紹說,近幾年,正當防衛問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起因雖是孤立個案,但卻反映了新時代人民群衆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的普遍訴求。對此,明确正當防衛的界限标準,回應群衆關切,是當前司法機關一項突出和緊迫的任務。

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第十二批指導性案例,專門闡釋正當防衛的界限和把握标準,進一步明确對正當防衛權的保護,積極解決正當防衛适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為檢察機關提供司法辦案參考。

同時,這4個案例既是正當防衛的指導性案例,也是檢察機關以法治手段維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指導性案例。我們專門發布這些指導性案例,目的就在于進一步懲惡揚善,弘揚正氣,保護見義勇為,向社會釋放正能量。

陳某正當防衛案針對的是一般防衛的問題,要旨在于“在被人毆打、人身權利受到不法侵害的情況下,防衛行為雖然造成了重大損害的客觀後果,但是防衛措施并未明顯超過必要限度的,不屬于防衛過當,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朱鳳山故意傷害(防衛過當)案涉及民間矛盾,這起指導性案例針對的是防衛過當問題,明确指出在民間矛盾激化過程中,對正在進行的非法侵入住宅、輕微人身侵害行為,可以進行正當防衛,但防衛行為的強度不具有必要性并緻不法侵害人重傷、死亡的,屬于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于海明正當防衛案和侯雨秋正當防衛案,針對的是特殊防衛的問題,分别明确了“行兇”和“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認定标準。

孫謙特别指出,第十二批指導案例除集中圍繞正當防衛這一主題外,也體現了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的檢察特色,分别從介入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和二審檢察四個方面,體現了在辦案中監督、在監督中辦案的理念和成效。

來源:北京晚報

作者:張宇

流程編輯:付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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