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戰國楚系手書墨迹的簡牍書法藝術,一直書法界關注的先秦時期書法藝術的一個寶庫,現已成為書法創作的一個基本書體、字體的類型;楚國書法史研究也取得了重要學術成果,如王祖龍《楚書法史》【1】不過,這種楚簡書法熱也留下一個疑問,這麼玫奇、浪漫、抒情的簡牍書法藝術,當時有沒有書法藝術的審美思想、觀念、理論?我們已知書法審美理論,是從東漢班固肇始的,那麼,戰國時期呢?這不僅是戰國時期的國别書法史,還涉及更早的西周春秋的金文書法、商周的甲骨文書法,難道都是沒有書法審美思想、觀念、理論的書法藝術史嗎?
郭店楚簡《大一生水》篇,我們從中發現了“書道哲學”(見張天弓《“書道”考——郭店楚簡〈大一生水〉的書道哲學》,載于《中國書法報》2020年7月21日),首次看到了先秦諸子的“字·名·實”三維的思維方法,可簡稱為“字形思維”,不同于我們熟知的“語音思維”。這是近代以來破天荒的第一次,可以撬動起我們對于中華文明的起源與發展的再認識。
先說“語音思維”,這是哲學思維方法“名實關系”的簡約說法。胡适《中國哲學史大綱·卷上》(1919年2月初版)全書,首創借用西式哲學思維方法的“名實關系”,來解釋中國先秦諸子哲學,同時還專門論述這種思維方法的特性。認為:“實是個體的、特别的,名是代表實的共相的。有了代表共相的名,可以包舉同名的事物,所以在人的知識上,名的用處極大。”【2】這就是“名實關系”的基本理論,就思維方法而言,其實就是語音一維,是系于語音的“名”與現實事物發生關系,這成為我們理解中國古代哲學的基本方法。
我們現在怎麼知道老子、孔子、墨子所謂的“名”?因為有“字”。字表音,音聯系義,即為名。這就是西式哲學的基于拼音文字的基本邏輯。所謂的漢字本身要拼音化,就是在這種語音思維的哲學邏輯下産生的。近代以來,這種“語音思維”的哲學方法已經根深蒂固了。
二
什麼是“字形思維”呢?僅舉四個字例略作說明。
(1)《曾侯乙墓竹簡》(公元前433年)有“書”(
)字,從聿、者省、從心,造字之會意就是“書者右手三指執毛筆在竹木上書寫文字為心迹”,而語音隻有一個音節“書”,在其《遣策》篇中可知其義,即書寫、書記的意思。【3】當時,楚人怎樣理解這個“
”字?肯定是既知其“名”,更知其形。
(2)郭店楚簡(約公元前300年)《大一生水》篇有“字”(
)字,從才、從心,造字之會意是“書于木牍上的字為心迹”。【4】《老子》甲本有“字”(
),從才、絲,從心省,造字之會意是“書于竹帛上的字為心迹”。【5】這種書法審美思想,與《曾侯乙竹書》的“
”字是相吻合的。
(3)《上海博物館藏楚竹書(一)》中《孔子詩論》有“文”(
)字,象口在正面直立人形的胳膊手上之形【6】,用段玉裁的“合體象形”也難以解釋,這個“
”的字形整體及胳膊上口形還非常俊美。
“文”(
)字可與殷商甲骨文的“文”(
)字互證。聲怎麼象形?用人之口。心聲怎麼象形?把口放在正面直立人形的心部(
)。心聲怎麼傳播?将正面直立心部之口移至胳膊手上,這是什麼意思?書者用胳膊手把心聲書寫在竹帛上就是“文”。這就是“
”字的造字之會意。簡單的說,“書”、“字”、“文”這些字形本身,就是中國思想史的痕迹、活化石。
道理十分簡單,沒有“書于竹帛上的文字為心迹”這種思想,這個“
”字是造不出來的,不用說,當時的士人、國人就是這樣思想的。
“字”字二形(
)(
)是我們前所未見的“字”。我們的記憶中隻有假借室内生子之意的“字”字,這始于秦朝的诏書,而先秦有沒有“字”字,我們一概不知。東漢經學大師鄭玄認為“今為字,古為名”,此說得到清代說文學大師段玉裁的首肯,先秦的“名”就是“字”,誤導後世非常久遠。
楚簡的重現天日,我們第一次看見真正的“
”“
”,而且“書”(
)字、“文”(
)、“字”(
、
)字的字形,所表達書法審美學的思想,全面而精準,堪稱理論,這是我們以前完全不知的,令人歎為觀止。
這是西漢揚雄《法言·問神》中“言為心聲、書為心畫”說的本源。【7】更确切的說,比揚雄的理論更簡明、更豐富,而且一目了然。最突出的是,楚簡有字形思維,将(1)書法之主體、(2)右手三指執毛筆、(3)書寫心聲之言、(4)記入物質載體竹帛上、(5)而成為文字、書面語、(6)具有書法審美的意義,全部嵌入這一個“
”字的這個字形之中。這難道不是中國古代思想史的重要内容嗎?楚簡書法那麼玫奇豐富的書法藝術的審美,是與這個“
”之字形所表現的書法審美的思想是緊密相關的,而“書”之“名”根本沒有這種思想。同時代的哪一位思想家、哲學家提出過比這個“
”字同樣豐富而具體的“書”的書法審美學的理論呢?
楚簡《大一生水》篇及其相關字形的重現天日,已經超越了書法審美學的意義,關涉到先秦哲學思維方法的核心問題:請看下面圖示。
語音思維:“字→音→詞”。
字形思維:“字·名·實”。
“語音思維”的核心是“詞”,認字就是為了讀字音,字音表達字義,字義就是詞義。“字形思維”是“字與詞非對稱原則”,不需要“詞”就能獨立表達字的意義,有些意義就是哲學思想。漢語的語音也表意,但轉瞬即逝,也可以依附于字形,這就形成了“字·名非對稱原則”。最為關鍵的是,“語音思維”是抽象的普遍性為基石,即“種差+鄰近屬”,種與屬不可混淆。字形思維以個别性為基石,個别性牽連普遍性。而且,字形載于竹帛、金石、盤盂、紙張,世代相傳。
三
楚簡中的字形思維的哲學依據,是墨子的邏輯學、書法審美學。這裡暫不詳述,隻講與“
”、“
”、“
”這三個字形的書法審美學相關的“生”、“命文”。
墨子哲學是文明論哲學,其基本思路是“生”,一則自然萬物之“生”,二則人類文明之“生”,二“生”互通、互證、并進,我們現代的人類生态文明的理念,就是根源與此。
《說文》釋“生”(
):“進也。象艸木生出土上。”釋“土”:“地之吐生物者也。二象地之下、地之中,丨,物出形也。”以“出之“生”字為始基,就是人類文明之“生”與自然的萬物之“生”同根,并生并進。【8】許慎定義“生”為“進”,就是講文明的進步。自然之萬物生生不息,人類文明生生不息。許慎的這個理念,是對于墨子之“生”的闡釋與發展。
(1)《墨經》的“經上,22”:“生,刑與知處也。”〔清〕畢沅注:“刑,同形。”孫诒讓雲:“此言形體與知識合并同居而生。”譚戒甫注:“指經文‘形與知’言。”【9】此說可從。畢、孫強調物形與字形相合,譚氏是突出知識論,準确的說,應該還是邏輯哲學。
筆者拟作具體分析:“形體與知識合并同居而生”之“生”,就是指手執毛筆蘸着墨水在簡帛上書寫字形(及文章)。其中可以有三條線索,一則簡帛、筆墨之“生”;二則身體之臂、手執筆之“生”;三則是心智與身體之合體之“生”。“生”本源于土,就是這三條線索之合。簡單的說,“生”就是“生育人”、“生育字”。這是将書、心智、知識的物質性與精神性綜合起來的思考。
我們都熟知“生字”一詞,初入學受教育,就開始學習“生字”,一單元、一學期學習多少個“生字”,日積月累,“生字”這個名詞深埋在我們的大腦中。《現代漢語詞典》解釋“生字”:“不認識的字。”【10】沒有解釋緣由。其實,“生字”是來源于墨子、許慎,因為新出生的“字”,誰也不認識。我們隻記得“生字”之用,不曉其理。所以,古典文獻中的“生育字”,一概讀不懂。“大一生水”之“生”,“一生二、二生三”之“生”,一概讀不懂。
(2)“墨經上,78”:“名,達、類、私。”“墨經上78,說”:“‘物’,達也,有實必待文多也命之。‘馬’,類也,若實也者必以是名也命之。‘臧’,私也,是名也止于是實也。聲出口俱有名,若姓字俪。”【11】此“聲出口俱有名”之“名”,是日常口語的泛稱之“物”,墨子明确的說,這種物之“名”是“有實必待文多也命之”。譚戒甫注:“‘字’是由‘文’孳乳出來的,故本句不說‘文字’而說‘文多’,就含有孳生的意思。此句所‘文多’,也因有文字而後名顯的意思,可見作者用意精密。”譚氏這種解釋非常精準,并且點明了許慎所謂“文”孳生“字”,就是本于此。
墨子所謂“物,達也”,是指日常口語中普遍性之“名”,相當于抽象思維的“共相”。有了“達名”,社會有了言語交往,這個共相在邏輯學上非常重要。
但是,進入專業性知識的領域,必須先有“命文”,作為專業性知識“類”名的前提與基礎。專業性知識的名詞、概念、術語,其前提與基礎是“命文”,這種邏輯學是我們前所未聞的。尤其令人驚歎的是,從殷商甲骨文的相關字理看,“命文”就是專業化,與人類文明的生成是同步前行。
殷商甲骨文有“命”(
,《合集》14127正,典賓),與“令”同一字,從口(倒口),從恭敬之人形,造字之會意為差使、命令。《說文》釋“命”:“使也。從口從令。”段注:“令者、發号也,君事也。非君而口使之,是亦令也,故曰命者、天之令也。”【12】這意思是說,“命”就是“令”。在墨子的邏輯學中,“命文”與文明之“生”相牽連。《左傳·魯成十三年》:“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謂命也。”【13】這就是“生”與“命”對應,互證。
(3)“私”名,譚戒甫注:“意謂‘臧’為一人之名,不公于衆,因謂之私,以其專屬于‘臧’,故曰止于是實也。”此說準确。筆者補充,“私”名“止于是實也”,還含有專業性知識的“類”名“個别性與普遍性”相牽的“是實”,這必須“私”的一人來落實,這就是“為”。
那麼,書之“生”、“生”之“命文”的落實之為,是“是實”之私,就含有基于個體、個性的書法審美。
所以,戰國楚系簡牍中的“
”、“
”、“
”這三個字形就是書法審美學的“命文”,命文就成為概念或理論。
那麼,“
”、“
”、“
”的書法審美學理論,還缺少書法審美标準、理想。郭店楚簡《老子》甲本:“有狀混成,先天地生。寂寥,獨立不改,可以為天下母。未知其名,字之曰道,吾強為之名曰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4】這段文字中“生”、“母”、“道”、“字”(
)就是依據墨子的邏輯學,如“字(
)之曰道”,看這個“
”形,就知曉這就是講書法審美之“道”,而這個“道法自然”,也就是書法藝術以“自然”為審美的标準、理想。
四
漢魏名士的高标嵇康,在正始玄學中也是一個特例,集哲學家、文學家、音樂家、書畫家、鐵匠于一身,是以玄學為一種生活方式與人格理想、審美理想。其名篇《釋“私”論》【15】提出“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命題,影響深遠。這個“私”即是源自墨子的書法審美學之“私”,是指書法審美主體與審美個性。嵇康擴展到人生态度與審美理想。
《世說新語·言語》第62條:“謝安嘗謂羲之曰:“中年以來,傷于哀樂,與親友别,辄作數日惡。”羲之曰:“年在桑榆,自然至此。頃正賴絲竹陶寫,恒恐兒輩覺,損其歡樂之趣。”【16】此“年在桑榆,自然至此。”與王羲之手劄《尚想黃绮帖》所謂“年在襄”相通,意思是人在晚年【17】,“自然至此”,正是墨子“生”之意。“正賴絲竹陶寫”之“陶寫”,源自墨子的“以其書于竹帛、镂于金石、琢于盤盂”之盤盂的陶文,“絲竹陶寫”全是講書法藝術審美。此條劉孝标注引《文字志》特記王羲之“善草、隸”,也是講書法。所以,王羲之是源自墨子的書法審美學之“生”與“私”。
王羲之崇尚嵇康的理想人格與文學、音樂、書法的審美理想,而嵇康的人格理想、審美理想也是源自墨子。王羲之更是順應魏晉士人書法藝術化的新風,創作今體真草《小學篇》,奠定了今體楷行草三體書法審美的格局,【18】這是王羲之傳承、發展了許慎關于“字體”理論;他的書法審美之“自然”,從“字勢延展至“字組”,一直影響至今。
西晉太康元年,戰國魏王汲冢《竹書紀年》出土,衛恒《四體書勢》之》之《字勢》以為,其“論楚事”最為“工妙”,其泙曰:“就而察之,有若自然。”【19】王羲之是可以見到《竹書紀年》“論楚事”的書法藝術的,知曉戰國簡冊的書法審美與書法審美思想的。這可以見出戰國楚簡“
”字書法審美風格,尤其是體勢的斜畫緊接的風味,與王羲之的今體書風,為什麼如此相像。
我們書法家現在經常書寫得“道法自然”,就是源自郭店楚簡《老子》甲本中的“道法自然”,本意是指書者“‘書’法自然”。完全符合墨子的邏輯學:“然”是“自然”即自然而然,與“所以然”即因果關系的合一。“‘書’法自然”本來就是戰國楚簡中的書法審美學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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