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車道都是有一定的速度限制,自己要跑多少碼的車速,自然就需要在對應的車道上,這樣才能減少出現交通事故的可能性。然而,因為高速公路上面也沒有紅綠燈和非機動車,因此有的人在高速上行駛就出現了超速的情況,那麼高速違章超速怎麼處罰,怎麼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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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違章超速怎麼處罰,怎麼規定的?
貴州行者律師事務所王彬律師解答:
高速違章超速的處罰:
1、超過規定時速10%以内的處罰是: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罰是:處以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30%的處罰是:處以5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30%以上未達50%的處罰是: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5、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罰是:處以1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6、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罰是: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可以并處吊銷駕駛證。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一條第九項規定,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
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貴州行者律師事務所王彬律師解析:
對機動車駕駛員違章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當場收繳罰款:
(1)對非本轄區(以直轄市和地、市範圍為界,下同)過境的機動車駕駛員處以二十元以下(含)罰款,由交通民警當場作出處罰決定的;
(2)在邊遠、交通不便地區和高速公路上,對非本轄區過境的機動車駕駛員處以二十元以上罰款,機動車駕駛員向交通違章行為發生地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确有困難,經機動車駕駛員主動提出的。
3、對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和乘車人處以二十元以下(含)罰款的,交通民警作出處罰決定後,可以當場收繳。 當場收繳罰款應當向當事人出具省級财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交通民警當場收繳的罰款應當自收繳之時起二十四小時内交到所屬單位。單位應當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罰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罰款繳付代收機構。
4、對吊扣、吊銷非本地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作出處罰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處罰決定生效後十五日内,将機動車駕駛證及處罰決定書轉至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王彬律師,職業于黔南州貴州行者律師事務所,擅長婚姻繼承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合同糾紛、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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