籠統的解釋是:省會城市是一省的行政中心,計劃單列市則是享有較高行政和經濟自主權的城市
中國現行的行政區劃分成三級,第一級行政區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2個特别行政區。其中每個省的省政府所在地為該省的省會,也是每個省的政治、經濟、科教、文化、交通中心。
不過雖然大多數省的經濟中心都是省會城市,但是也有例外, 例如:
山東的省會是濟南,但經濟總量最高的城市是青島。
江蘇的省會是南京,但經濟最發達的城市是蘇州。
福建的省會是福州,但GDP最高的城市是泉州。
當然,以上是幾個例子比較特殊,對于大部分的省會城市而言,基本上都是本省内部行政經濟一把手,即便是經濟排不到第一,也起碼是行政中心。
(山東省省會濟南市)
除了省會城市以外,還有一些行政、經濟和交通非常重要的城市被拿了出來,其中級别最高的就是直轄市。截止到1997年,中國共有四個直轄市:北京、上海、天津、重慶。這四個城市的行政級别都是省部級。
在這四個城市之下,就是副省級城市,目前中國共有15座副省級市:廣州、武漢、哈爾濱、沈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大連、青島、深圳、廈門、甯波 。這裡面有10座都是省會城市,除此以外,深圳、大連、青島、甯波、廈門這五個城市是計劃單列市。
(全國副省級城市)
計劃單列市全稱“國家社會與經濟發展計劃單列市”,是國家為了經濟發展,賦予一些重要城市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
計劃單列市的曆史其實非常悠久,在建國之初,全國的直轄市非常多,截止到1953年,全國一共有14個中央直轄市,即北京、沈陽、鞍山、撫順、本溪、上海、天津、武漢、廣州、重慶、西安、旅大、長春、哈爾濱。不過這些直轄市中隻有北京市真正的直轄,其他的城市都是由各省代管。
之後中央對行政區劃進行了調整,除北京、上海、天津以外,其他的直轄市全部并入所在省份成為省會城市。
不過鑒于一些城市的重要地位,中央賦予它們“政治、經濟待遇不變”的權力,建立了計劃單列市。
從字面意思上就能看出,計劃單列市誕生于計劃經濟時代,他的意思是國家針對特定地區在進行生産、資源分配以及産品消費等各方面的計劃時,打破原有的行政隸屬關系,對其單列戶頭,單獨分配、調撥計劃指标。
計劃單列市自誕生之後,經曆了三次大的改革,到90年代之後,計劃單列市概念演變為在當前行政建制不變的情況下,省轄市在國家計劃中單列戶頭并賦予一些城市相當于省一級的經濟管理權限。
到90年代初,中國的計劃單列市共計有14個:廣州、武漢、哈爾濱、沈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大連、青島、深圳、廈門、甯波、重慶。
1993年,中央再度對計劃單列市作出調整,在這14個城市中,除了大連、青島、深圳、廈門、甯波、重慶六個城市之外,其他的8個省會城市不再是計劃單列市。
到1997年重慶升級為直轄市,自動取消了計劃單列市,至此計劃單列市隻剩下了大連、青島、深圳、廈門、甯波五個城市并延續至今。
(今天的五個計劃單列市)
目前國家計劃單列市的财政與中央挂鈎,但并不是完全與所在省财政完全脫鈎。實際執行中,計劃單列市仍需在不同時期以不同形式和比例向所在省區上繳一定的财政收入,即“單列不脫鈎”。
至于計劃單列市與省會城市的區别,這個不能一概而論,因為即便都是省會城市,許多城市的級别也是不一樣的。
在文章開頭中曾提到,目前有10個省會城市是副省級城市,即:廣州、武漢、哈爾濱、沈陽、成都、南京、西安、長春、濟南、杭州。這10個省會城市的行政級别要比其他省會高一點,其地位與五個計劃單列市差不多一個級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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