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志高,現任城區一中隊副中隊長,自2012年參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來,他一直以“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為理念,積極創新工作機制,堅持以人為本,規範執法,認真落實各項規範執法、文明執勤,在十九大安保期間,他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勞确保了中隊轄區路段的交通暢通、安全、有序,有效地帶動了中隊協警的工作熱情,在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
一、堅持學習,與時俱進
城區中隊轄區是交通流量較大的縣城中心地段,為保障十九大期間轄區交通安全暢通有序,趙志高始終堅持每天早上7點準時到轄區各崗位及路段巡視,确保高峰時段各路口的秩序井然。從警以來,趙志高一直把自強不息、不斷學習放在工作首位,為了提高規範執法水平,他經常是埋燈學習,認真學習《交通警察嚴格執勤執法工作規範》,進一步規範執法操作規程,學習黨在新時期時交通管理工作的各種要求。他讀小學兒子經常埋怨他,為什麼别人的爸爸每天都可以陪着玩遊戲,帶着出去旅行,而你每天就是在上班,加班。趙志高隻是笑笑說:“誰叫我是一名交警,還是副中隊長,理應處處起到帶頭作用”。
二、立足本職,嚴格執法
在規範執法管理過程中,趙志高按照“違法必糾,執法必嚴,因人而異,着重實效”的原則,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做到剛柔相濟,嚴寬适當。他認為要從根本上改變執勤執法工作的被動局面,最關鍵的是要深刻認識“服務”的含義。他認為交通管理本身就是在服務,交管部門就是向社會提供服務的。具體到實踐工作中就是保障交通秩序的暢通,查糾違法行為。他始終認為人性化執法是非常必要的。在日常執法中,他經常采用诙諧幽默的語言,使違法者在一種較輕松的環境和心态下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營造一種輕松的氛圍,起到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作用,避免了交警和違法對象處在一種潛在的敵視狀态下,努力做到讓受罰人心服口服。
三、便民為民,人民是根本
趙志高始終牢記“秉公執法,人民公安為人民”的服務宗旨,遵循“以人為本,人性化管理”的原則,帶着對人民群衆的深厚感情去執法、去為人民群衆服務。10月12日上午7點20分許趙志高前往轄區巡邏途中,在320國道915公裡處發現一起交通事故:一輛三輪車與一輛摩托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兩車受損,兩人受傷。現場,事故車輛倒在馬路中間,旁邊有兩名男子躺在地上,其中一名男子傷勢較重,頭部和膝蓋處都有流血。為保障事故現場交通安全,民警第一時間撥打110和120,同時使用反光錐筒将事故地點隔離開,防止二次事故發生。天空淅淅瀝瀝的下着雨,地面濕滑冰冷,兩位傷者痛苦的躺在地上。由于不清楚傷者傷情,趙志高并沒有直接移動傷者,而是找來一件雨衣蓋在一名傷者身上,同時撐起雨傘蹲下為另一名傷者擋雨,避免他們身上被雨淋濕,并安撫他們情緒,鼓勵他們安心等待救援。15分鐘後,事故科民警和120都趕到了事故現場,趙志高将傷者轉交到事故科民警和醫護人員手中,随後悄悄離開趕往自己轄區執行任務。
四、愛崗敬業,無私奉獻
趙志高在公與私的天平上,處處以公安事業為重,無私奉獻,舍小家保大家,一心撲在工作上,因整天忙于工作,把教育小孩的重擔交給父母承擔,沒有節假日和雙休日,因工作需要他主動放棄年假,在他心目中,個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盡管對自己苛刻一點,但對待人民群衆始終帶有深厚的感情,想群衆之所想,急群衆之所急,幫群衆之所需。隻要人民群衆需要辦的事情,他總是樂此不彼,竭盡全力加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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