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22年4月自學考試全國統考延伸考試将于10月24日至25日舉行。報考的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01申請時間
考生報名時間為8月3日14:00至8月5日17:00,繳費時間為8月4日10:00至8月6日17:00
02申請條件
2022年4月自考考生為在10個延期城市(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韶關、茂名、惠州、東莞、肇慶、清遠)報名自考并完成繳費的考生。考生必須在原城市重新報名。
03考試課程安排
根據國考辦的安排,本次考試是2022年4月全國統考課程的延續,将于10月24日、25日進行。用于安排10月22日、23日未列入考試計劃的4月份全國統考課程。
04申請程序
所有考生在報考該課程前需注冊“廣東(廣州)康馬”(以下簡稱“廣東康馬”),然後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考生報名”通道報考該課程,并進行網上繳費。未綁定聯系手機的考生,必須自己完成手機綁定後才能報考。如果他們需要修改綁定的手機,也可以通過應用菜單欄中的【手機綁定】功能解除綁定,重新綁定。如果不能自行解綁手機,可以到當地市考辦或其指定單位解綁.
進入自考管理系統報名頁面的考生必須認真完整地閱讀并同意報名須知的所有内容。考生隻能報考一次,隻能選擇原城市參加考試。在保存或修改報名信息時,需要進行短信驗證,以确認考生的報名操作。報名時确認的聯系手機和通訊地址将作為各級自考辦聯系本屆考試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一定要認真核對,确保準确。因填寫錯誤或他人手機号碼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在确認報考信息之前,考生要仔細核對報考地區和課程是否正确。考區和課程一經考生确認,不得增删改。報名費用一旦在網上支付,将不予退還。考生繳費後必須再次登錄自考管理系統,查看繳費狀态是否為“已繳費”,确認申請是否成功。如有問題,要及時聯系各市自習室。考生應避免最後一次報名課程和繳費,以免因停電、網絡堵塞等原因錯過報名和繳費。
05打印準考證
考生需于10月8日至10日登錄廣東省自考管理系統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上會注明參加本次各科考試考生的座位信息。準考證應打印在普通A4紙上。嚴禁僞造、塗改或擅自塗改。嚴禁在準考證正反面做标記。請考生在上述時間段内及時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如有問題,請咨詢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
06考試注意事項
(1)所有考生必須出示本人本次考試網上打印的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含參加國家教育考試的臨時身份證和公安機關出具的帶照片的身份證件,不含電子身份證明;軍人、港澳台省同胞、華僑和外國人可憑相應的報名證)、“悅康碼”綠碼和健康信息申報表參加考試。
(2)所有考生必須自覺遵守《我省自學考試全國統考課程疫情防控考生須知》(将于2022年10月與《自學考試疫情防控考生須知》一同下發,請關注10月自學考試後續須知),嚴格遵守當地有關疫情防控的規定和要求。
(3)考試的疫情防控将按照國家新的防控要求進行動态管理。請考生在考前密切關注官網、關偉和各省級教育考試院市考辦發布的信息。
07申請結果公布和審查
(1)公布結果
考試成績預計在2022年11月底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自考管理系統查詢合格成績,通過省教育考試院官方微信小程序、“廣東招考在線”小程序、百度小程序查詢全部考試成績。具體安排請關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相關信息。
(2)成果評審申請
1.申請審查程序。考生對某一科目成績有異議的,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向報考所在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提出成績複核申請。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公布,考試成績公布10個工作日後不再受理成績複審申請。成績審核僅限于對答案是否有漏評、漏分、錯分、錯分的審核。答案的評分标準、評分規則以及對寬嚴評分的異議不在評審範圍内。
2.告知評審結果。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将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專人對試卷進行複核,複核結果将通過自學考試管理系統通知考生。如果複核後發現分數有誤,也會書面通知考生(按照考生報名時确認的通訊地址發送);考生也可向受理複核成績申請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咨詢。
08違法處理
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對違紀作弊考生進行嚴格處理,并将相關情況如實記入誠信檔案。涉嫌組織作弊、替考等違法犯罪行為的,将移交有關部門處理,廣大考生務必誠信考試。
違規處理事先告知書和違規處理決定書将按照考生在考試時确認的聯系手機和通訊地址郵寄。考生也可在成績公布後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違規處理情況。
附:各市自學考試辦公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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