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在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法院打官司,經過審理開庭判決後,雙方對于判決結果不滿意的都可以進行上訴。在員工和公司發生勞動争議後進行勞動仲裁,隻要滿足一定的情況就可以定位終局裁決。
勞動仲裁終局裁決是什麼意思?
簡單地說就是仲裁機構開庭審理後,下發判決結果。這個判決結果如果員工不滿意,依然可以進行到法院進行上訴。如果公司不滿意,公司沒有上訴到權利。隻能服從執行。對于公司不滿意,公司可以在收到裁決書後30日内向法院申請撤銷。無論公司申請不申請撤銷,都不想影響裁決的法律效應。公司不予支付的,員工可以申請強制執行。這就是終局裁決。對于勞動者是非常有利的。
勞動仲裁終局裁決的範圍:
常見的勞動争議内容都在範圍之内,比如索要加班費、克扣工資、工傷醫療費用、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停職留薪期間工資、病假工資、代通知金、問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都在終局裁決的範圍之内。
勞動仲裁終局裁決适用于哪些員工?
根據上面終局裁決的範圍每一項的費用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12個月金額的。勞動仲裁機構判決後會顯示為終局裁決。
勞動仲裁終局裁決的條件:
要想獲得勞動仲裁機構的終局裁決,必須要滿足這一個條件“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标準十二個月金額的争議”。
舉例說明:
小王在深圳工作和公司發生勞動争議,小王提交的勞動仲裁訴求:1,加班費用共計30000元。2,克扣工資4000元。3,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25000元。以上這是小王的勞動争議訴求,假如小王提供的證據都是鐵證,勞動仲裁機構完全支持小王的訴求,沒有任何的打折行為。依據深圳市工資最低标準現在為2360元/月。12個月共計:2360✖️1228320元。
小王申請的勞動仲裁訴求1中的加班費用為30000元,超出了當地月最低工資标準12個月的金額。所以在勞動仲裁判決結果上不會出現終局裁決。公司想和小王折騰的情況下,可以進行上訴,最起碼又能拖延小王半年左右的時間。
小王想要獲得終局裁決,讓公司沒有上訴的權利。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小王就要提交做好功課,查看當地月最低工資标準是多少,然後在計算12個月總共多少錢。訴求的每一項費用都不要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标準12個月的總金額,判決下來的就是終局裁決。
向小王的加班費用訴求為30000元,當地月最低工資标準12個月的總金額為28320元。小王在知道這一情況下,在申請勞動仲裁的時候對于加班費可以改變為28300元,不超過28320元即可。對于主動降低自己的訴求金額,在勞動仲裁中是合法的,雖然少要了幾百元,但是降低了延長幾個月時間、精力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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