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是直銷公司婕斯組織萬人前往瑞士旅遊的消息這幾天刷爆了網絡。與此同時,婕斯公司也引起了廣泛的關注。這不僅是因為其高調的萬人旅遊,更重要的是婕斯在中國并沒有獲得直銷牌照,其還曾被報道涉傳銷。
瑞士發行量最大的報紙《一瞥報》曾揭秘了這家總部位于美國佛羅裡達州的企業,稱這家公司目前活躍在140多個國家和地區。但是其業務也引起争議,其銷售的保健品缺少獨立的可靠質量保障信息,消費者不得不“風險自負”。
模式
沒有拿到中國直銷牌照
依然按直銷方式在經營
北青報記者在商務部直銷行業管理系統中,并沒有找到有關婕斯在中國的任何注冊信息,這意味着婕斯在中國并沒有拿到直銷牌照。
根據其官網信息,婕斯全稱婕斯環球有限公司,總部位于美國佛羅裡達州,2009年9月9日早上9點9分成立。根據官網的表述,隻要加入婕斯就能發揮出自己的無線潛力。根據官方信息,婕斯産品以提高免疫力,抗衰老為主。婕斯表示,希望能夠提高人的生活品質,并延長其壽命。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就旅遊來說,婕斯的獎勵分為獎勵、激勵和奢華三種,其中奢華之旅是婕斯獎勵計劃中的最高榮譽象征。隻有符合三個月或者以上的鑽石資格新上聘鑽石總裁資格(前一年七月起算)以及所有已升任的鑽石總裁必須符合六個月或以上(前一年七月起算)的婕斯領導人才能參與。
顯然,雖然婕斯在中國并沒有得到官方的許可,但其依然還是按照直銷企業的方式在經營着公司。
入會
以“會員優惠”吸引人注冊
以“管理獎”“免費旅遊”等為獎金制度
婕斯的官網上介紹其獎勵計劃是業界最具競争力的獎勵制度。
首先就是要加入會員,因為隻有加入會員,産品才會有相應的優惠。“就是利用‘會員價優惠’吸引人去注冊。”一名不願具名的知情人士稱,這樣後來的會員實際上與介紹人之間就已經形成了上下線的關系。
在婕斯,首先通過産品或者“事業分享”,可以拿到30-500美金的一次性推薦獎金;其次任何在婕斯的消費或加盟都會獲得積分,宣傳稱最高可拿到高達10.5萬美金月封頂收入。重點在于,婕斯經銷商也從下線的獲利中再獲利,即從第一代下線中可獲取的獎金比例是30%、第二代15%、第三代10%、第四到第七代均為5%,上不封頂,這被婕斯的經銷商稱之為“領導管理獎金”。此外還有所謂“全球鑽石股東分紅,參與分紅全球營業額的3%”以及免費旅遊等。
而北青報記者在裁判文書網上找到的一份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顯示,2016年,曹某以富陽地區作為潛在市場,在富陽區國貿寫字樓1003室建立工作室,舉辦培訓班,發展下線,以購買婕斯環球集團有限公司系列産品為條件,以獎金、分紅為誘餌,積極介紹發展幾人成為其下線,變相繳納費用,取得會員資格,并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計酬依據,牟取非法利益。
據此,杭州市富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為曹某屬介紹他人參加傳銷行為,由此做出責令停止傳銷行為,并處罰款10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産品
神奇的“沛泉菁華”果汁
曾被指誇大宣傳
實際上,婕斯被質疑的并不隻是牌照,其一款号稱能夠延長壽命的“沛泉菁華”産品,曾被指誇大宣傳。在網上的介紹中,這款保健品每包中含有186毫克白藜蘆醇成分,采用太空食品懸浮凝膠技術、7種水果按黃金比例組合等。根據介紹,白藜蘆醇是延長壽命的主要物質,能夠延長15~20歲的壽命。
不僅如此,介紹中還稱白藜蘆醇的消炎功能比阿斯匹林高60倍,抗自由基比OPC葡萄籽輔酶Q10高40倍,抗氧化能力比維他命C高800倍,甚至還能增加抗癌治療效果40倍,且無副作用。
北青報記者在京東和淘寶上均找到了婕斯的這款“沛泉菁華”果汁,目前的價格是一盒398元,規格是一盒30包,每包30毫升。北青報記者注意到,這款果汁同樣标注的是“營養膳食補充劑”。
而有關沛泉菁華的神奇功效,包括活化基因、延緩衰老、恢複生理機能、增長壽命;具有抗癌、抑制腫瘤擴散作用等11種。
但北青報記者在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國家藥監局數據庫中并沒有查到這款神奇産品的批号。事實上,婕斯除了6款化妝品注冊在案外,并無其他産品獲得保健食品、食品和藥品的批文号。
會員
個人消費不多
分享即可獲得公司獎勵
一名不願具名的“婕斯人”直言,婕斯是跨境電商。這就是說,婕斯在中國确實沒有相關部門的注冊和備案。對于此次的瑞士旅遊,該人士稱是因為業績達标的人數太多了,所以必須分批前往,“去年悉尼去了6000多人”。
他說,婕斯的旅遊和級别并沒有任何關系,隻要旅遊積分夠了就可以去,全程5星級以上酒店,包吃住,規格比較高,“如果積分夠,機票都不用自己買。”
那麼婕斯的積分要如何獲取呢?該人士稱,隻要購買産品就會有相應的積分,“我分享的人再分享,都和我有關,沒有終結。”據了解,婕斯的積分可以繼續購買産品,也可以用在旅遊上。
“這就是所謂的分享經濟,公司會為你的分享獎勵你。”該人士稱,婕斯目前采取的是FTC模式,省去了代理、廣告中間成本,這是企業和個人的雙赢。有關資料顯示,FTC是一種商業模式,在這種模式中,最重要的是把控住了上遊的供應鍊。而在婕斯的FTC模式中,毫無疑問,婕斯把控了全部供應鍊。
根據這名“婕斯人”的介紹,北青報記者了解到,注冊婕斯會員的時候有推薦人的填寫項目,但她認為,婕斯的平台很公平,并不是金字塔收入的方式,因為通過努力,下級是可以超越上級的,“是上下互助平台,大家是合作者的關系。”
“并不是我消費了,公司獎勵我,是我分享給需要的人公司才會獎勵我。”該人士說自己平時的消費并不多,一天隻有幾十塊,能保持住會員資格就可以了。
文/本報記者 張蕊 統籌/餘美英 圖片源自網絡
記者追訪
律師:線下銷售需要取得産品批文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在接受北青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若婕斯公司在未經商務部門批準的情況下從事直銷業務的情況屬實,那麼依據《直銷管理條例》其行為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并沒收直銷産品和違法銷售收入,最高可處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則應追究刑事責任。
張新年指出,如果婕斯在線下或微商渠道銷售“沛泉菁華”等産品,那依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頒布的《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婕斯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并取得相關産品批文。
同時,張新年認為,婕斯公司在其對相關産品介紹上可能涉嫌誇大、虛假宣傳。他舉例稱,婕斯公司在“沛泉菁華”的介紹中既指出其具有部分保健功效又強調其具有消炎殺菌等藥物功效。若果真如此,那麼婕斯公司一方面可能違反了《食品安全法》,應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或責令停産停業,直至吊銷相應許可;另一方面,其也違反了《廣告法》,涉嫌虛假、誇大宣傳,應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布廣告,最高可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下或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可以吊銷營業執照,情節嚴重的或涉嫌虛假廣告罪。
關于婕斯公司的銷售模式是否涉嫌變相傳銷問題,張新年認為這需要結合有關規定進行綜合判斷。若婕斯公司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财物,則構成傳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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