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現在很多人都知道,購買保險一定要做好健康告知。但實際上,在理賠發生之前,有一個事情必須做好,否則也會成為理賠的攔路虎,這個事情就是醫院就診一定要關注病曆。
比如:某客戶買了重疾險兩年後,胃部不舒服,前往公立醫院就診被确診胃癌,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是病曆上寫了胃部疼痛15年,但實際是隻疼了15天,15天寫成15年是醫生手誤。雖然最後找醫院的病案室修改了病曆,并開具了證明,保險公司也理賠了,但這個過程比較耗時耗力。本來病人就是急于拿到理賠款,這種事情能避免就一定要避免。
但實際上,隻要平時就診時多關注下醫生的病曆,很多理賠糾紛都是可以提前規避掉的。
如果能做好以下6點,基本上90%的由病曆造成的理賠糾紛可以避免掉。
1、就診前,須注意醫院選擇
2、就診時,告知醫生有商業保險需要報銷
3、就診中,口述病情注意措辭,不誇大,不臆測
4、就診結束,再次确認醫生病曆内容,高度關注敏感詞彙
5、意外傷害特别關注兩點
6、其他須關注的細節
1 醫院選擇
商業保險區别醫保,保險公司為了防止騙保等,對就診的醫院有嚴格的限制。
因此在就診前務必拿出合同看看,自己這份合同在什麼醫院看病能報銷,是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還是特需、私立也可以,衛生院行不行。如果不清楚,可以立刻聯系自己的代理人或經紀人,他會幫您查看的。
某意外險明确規定:二級或二級以上醫院,但不包括診所、康複醫院等
某重疾明确規定康複醫院等除外
但也不是所有的二級或以上公立醫院都可以,
比如以下這些地區的醫院大部分保險公司不報銷
一般來說:
普通意外險、普通醫療險、重疾險、壽險需要在二級及以上的公立醫院普通部才能報銷。
像特需、私立醫院、療養院這些都是不能報銷的。
部分意外險、中端醫療險可以報銷公立醫院的特需部或者國際部。
高端醫療險可以去國内外的知名醫院,國内頂級醫院的國際部、特需部。
(特别提醒:具體一定要以合同為準)
2 告知有商業保險
公立醫院的醫生都很忙,很多醫生寫病曆都是複制黏貼,就是上一個病人是啥情況直接複制過來修改下,或者找個跟你類似的體況直接複制過來修改(有時候覺得手寫挺好的,不像電腦可以複制來複制去)。
因此第一時間告訴醫生有商業保險,那麼醫生也會注意措辭,在寫病曆的時候就盡可能地仔細和認真了,這點我們也要充分相信醫生,他沒有必要也不會為難我們的。
3 如何口述病情
病曆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的,原則上是不允許輕易修改的,因為事關理賠、甚至民事刑事糾紛。因此自己跟醫生口述病情的時候,一定不能跟家裡人聊天一樣随便說。醫生對病曆的重視和保險公司對病曆的重視完全是兩個維度,如果醫生根據患者的口述寫了某些體況,但實際以前也并沒有就醫記錄,隻是患者的自我感覺,臆測,那可就麻煩了,很可能以後保險公司會拒賠。
以下5種常見的體況,千千萬萬注意措辭啊。
①咳嗽vs哮喘
反複咳嗽不見得一定是哮喘,哮喘是個慢性病,控制不好容易反複發作,一旦診斷成哮喘,對投保和理賠會造成影響。
②憂郁vs抑郁
心情不好、工作壓力大,晚上失眠,可能是憂郁,也可能和激素水平有關。如果被醫生診斷成抑郁症,或焦慮症,對理賠來說平添不必要的麻煩。
③血壓偏高vs高血壓
高血壓的診斷是比較嚴謹的,偶爾測出來血壓偏高不能立馬确診為高血壓。影響血壓的因素很多,包括心情、運動、天氣...,如果醫生直接寫個高血壓,以後買保險會非常的麻煩,很多保險會買不上了。
④大便帶血vs便血
便後撕裂樣疼痛,伴滴鮮血,其實沒啥大毛病,如果寫成便血,就嚴重了。
⑤不明症狀頭暈
有的人頭暈,驗了血、查了CT、做了核磁檢查沒有問題,但醫生寫“不明症狀頭暈”,就很麻煩,保險公司會認為您有高血壓或者腦中風前兆。
4 再次确認病曆
如上所述,公立醫院的醫生實在太忙太忙了,有可能等待看病兩小時,看病十分鐘。這十分鐘内還要問詢、還要診斷、還要寫病曆,因此醫生寫病曆複制黏貼是常有的事。
另外醫生也沒有太多的時間斟酌您的體況用哪個詞語更合适,您說的“我覺得我可能***有病,***不舒服好久了,平時自己會買***藥”。醫生很可能寫成:患***病若幹年,服藥***若幹年。
那可慘了,保險公司看到這樣的病例,往往會認為你投保時沒有如實告知,故意隐瞞,理賠起來就難了。但實際呢,可能這個隻是您自己的自我診斷、自我臆測,之前醫院也從來沒有去看過,就是跟醫生随便聊聊而已。
特别提醒:因此就診結束,醫生打印病曆報告,一定要看詳細内容,對自我感覺、自我診斷的這種描述且醫院又從未就診的,請醫生删除,以此次就醫記錄為準。
病曆上也盡量不要出現先天性的、遺傳的、舊病複發、原生的等詞彙。因為保險公司對這些疾病都是不賠付的,一般都寫在免責條款裡面的。
某重疾明确規定先天性、遺産性疾病不賠
如果發現醫生寫的内容不符,請立刻讓醫生更改,否則離開醫院再去找醫生修改太麻煩了,一般需要病案室蓋章,醫院各個負責醫生簽字。但當場修改是沒有問題的。
5 意外傷害
因意外引起的傷害,務必請醫生把“意外”兩個字寫在病曆本上。這個一般事先跟醫生說好都沒有問題的。
此外如果是第三方引起的傷害,責任沒有明确,比如公安機關、交警部門沒有明确劃分責任歸屬第三方,那麼不要跟醫生說是被他人所傷。因為意外險隻保外來的、突發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傷害,而第三方引起的傷害必須由第三方賠付。其實醫保也是這樣,第三方造成的傷害醫保不賠付,如确實找不到第三方,醫保也隻是先行墊付,日後會追償的。
6 其他細節
疾病或意外發生時,因被保險人很可能處于意識不清的狀态,此時家人要核實病曆的内容,比如姓名、出生年月日、造成事故的原因等。實際中經常發生姓名和身份證上名字不一緻的情形,因為漢字多音多義字實在太多了。
其他需關注的點參考上述5點。
最後,醫院就診的所有資料,都可能成為日後保險理賠的依據,好好保存好,不要弄丢。
因為補辦很麻煩,資料是否齊全嚴重影響理賠時效。
總結:理賠的順利與否不僅僅在于投保時的健康告知,也在于平時就醫做好必要的工作。因此如果有個經紀人或代理人提醒或指導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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