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1日,國家标準化管理委員會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新修訂的GB/T 18455-2022《包裝回收标志》。新版标準将替代現行的GB/T 18455-2010,并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正式實施。GB/T 18455-2022聚焦紙、塑料、金屬、玻璃及複合材料等常用包裝材料的生産、使用和回收需求,結合不同材質特點,規定了回收标志的類型、基本圖形和标注要求,并對标識的尺寸、位置、顔色和标注方法等均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GB/T 18455-2022《包裝回收标志》主要内容如下:
适用範圍:
适用于可回收利用的紙、塑料、金屬﹑玻璃及複合材料等包裝容器﹑包裝制品或包裝組件的設計、生産、貿易和回收活動。
關鍵修訂内容:
與舊标準GB/T 18455-2010相比,新版标準在各要求方面都進行了較大調整。
1. 擴大标準了标準的适用範圍,新增玻璃包裝和複合包裝
2. 修改和增加了包裝回收标志
a.增加了常用塑料以外的其他塑料制品回收标志的說明及單一材質的塑料包裝制品的界定, 具體見表1;
b.删除了可生物降解塑料包裝回收标志;
c.更改了金屬包裝中的“鐵質包裝”的回收标志,增加了“鋼質包裝”的回收标志;
d.增加了“玻璃包裝”的回收标志 ;
e.更改了複合材料包裝中主要材料的确定方法,增加了“複合材料包裝”的回收标志。
3. 完善了回收标志的标注要求
a.允許标注的條件
企業應預先按GB/T 16716.1和GB/T 16716.2評估投放市場的包裝容器或包裝組件是否可實現回收利用,當判定回收利用可行時,應标注包裝回收标志。
b.增加了回收标志的規格尺寸、顔色及位置
包裝回收标志的規格應根據産品尺寸确定﹐如需擴大或縮小,應按照回收标志給出的比例同等擴大或縮小,包裝回收标志尺寸示例見GB/T18544-2022附錄A;包裝回收标志圖形應清晰醒目,不易褪色脫落,印刷的回收标志與基材底色應具有足夠的對比度;位置應位于包裝易于識别的明顯處。直方體包裝回收标志宜位于包裝的正面或側面的下部,圓柱體包裝回收标志宜位于包裝的下部或包裝容器底面。
c. 更改了回收标志的數量和制作要求
新版标準首先明确了一件包裝制品應在包裝上标注一個回收标志。此外,還特别提出了當包裝由多種包裝組件構成且材質不相同時,應分别在每一可回收利用的包裝組件上标注包裝回收标志。包裝回收标志在不損害産品的性能前提下,可采用印刷、噴塗﹑标貼﹑模壓等方法制作。
GB/T 18455-2022《包裝回收标志》新标準的發布和實施,将推進我國包裝與環境和綠色包裝标準化工作的發展,助力垃圾分類,促進廢棄物回收再利用,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産生活方式,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