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 鼎耳革,其行塞。雉膏 上九 鼎玉铉,大吉;無不利。
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九二 鼎有實;我仇有疾,不 六五 鼎黃耳金铉;利貞。
我能既;吉。
初六 鼎颠趾,利出否;得妾 九四 鼎折足覆。公涑其刑,渥兇。
以其子;無咎。
釋讀:
巽下離上 鼎。元吉亨。
《卦象》:巽内離外。指喻此卦論述“冢宰”之“明哲”。
《巽》卦為卦之體《冢宰之典》。《離》卦為卦之用,《明哲之典》
《卦名》:鼎。鼎,定也,則也。設官分職之原則。
《卦辭》:元吉亨。(至公宜于至達也。)
《管子》曰:無私者,可立以為長。
《相》之明哲,莫過于知人善任;設官分職,以正位凝命也。
相者,舉賢任能之人矣;秉至公之心則宜于有至達之效也。
鼎,定也。定制也;定官職之制。元:至公;吉:宜;亨:至達。
鼎,社稷之重器,引伸為國家政權的象征。
‘元吉亨’者,至公宜于至達也。
官人之道,舉賢任能也。有至公之心宜于至達此道也。
初六 鼎颠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象》曰:鼎颠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初爻,志之要。初六,巽爻;本柔。權衡而進退之也。
‘鼎颠趾’者,官吏的選任奠定了執政者之執政基礎。政治路線确定之後,幹部就是決定的因素。
‘利出否’者,要在保證官吏之廉潔,保證政令暢通也。
‘得妾以其子,無咎’者,德接于民則可以子民,毋咎也
鼎,定也;官人也,正位也。颠,奠也,奠基。颠同瑱。塡;本義是奠基石。
趾,同阯,基址。出,除也。否,淤污之物。‘擁遏上命,澤不下流’之貪官污吏。《周易正義注》否,謂不善之物也。得:德也。妾;接也。以,使也;子,子民也。
‘鼎填止’者,官吏的任用,奠定了政治的基礎。
《尚書》雲:唯治亂在庶官。
‘利出否’者,《周易正義疏》瀉出否穢之物也。
吏制的根本在于清除貪官污吏,保證廉潔高效。
‘德接以其子’者,德接于民,才能子民。《尚書》:德惟善政,政在養民。
‘毋咎’者,毋怨天尤人也。《尚書》:舉能其官,惟爾之能;稱匪其人,惟爾不任。
九二 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既;吉。
《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無尤也。
二爻,形之要。九二,坎爻;剛正之人矣。
‘鼎有實,(吉)’者,無曠庶官,宜也。任賢舉能,要在落實也。
‘我仇有疾,不我能既’者,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無侵官也。
‘吉’者,官無私授。舉賢用能,正位凝命,官人之宜也。
實:質也;真實。仇者:匹也。偶也。我仇,同僚之謂。《左傳》曰:怨耦曰仇。疾:病也;不堪任也。《禮記》雲:‘君使士射,不能,則辭以疾;言曰:某有負薪之憂。’‘既,有繼之辭也。《谷梁傳》’既,就也,就位也。此處猶替;替事。
‘定有實’者,官無虛位,位無虛人。無曠庶官;官不及私昵,唯其能賢也。
《尚書》:建官惟賢,位事惟能。
‘我仇有疾,不我能既’者,恪守其職,不得侵官也。
‘我仇有疾,不我能既;吉’者, 政無私授,唯能是舉,宜也。
古之官人,選賢任能。不勝其任則換人;絕不允許有替人行事的侵官之舉。
《論語》雲:子曰:“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論語》曰:官事不攝。注雲。攝猶兼也。皆引持之意。
《淮南子》雲:輻之入毂,各值其鑿,不得相通,猶人臣各守其職,不得相幹。
君之所審者三:一曰德不當其位;二曰功不當其祿;三曰能不當其官;此三本者,治亂之原也。故國有德義未明于朝者,則不可加以尊位;功力未見于國者,則不可授與重祿;臨事不信于民者,則不可使任大官。故德厚而位卑者謂之過;德薄而位尊者謂之失;甯過于君子,而毋失于小人;過于君子,其為怨淺;失于小人,其為禍深。是故國有德義未明于朝而處尊位者,則良臣不進;有功力未見于國而有重祿者,則勞臣不勸;有臨事不信于民而任大官者,則材臣不用。三本者審,則下不敢求;三本者不審,則邪臣上通,而便辟制威;如此,則明塞于上,而治壅于下,正道捐棄,而邪事日長。三本者審,則便辟無威于國,道塗無行禽,疏遠無蔽獄,孤寡無隐治,故曰:「刑省治寡,朝不合衆」。《管子》
明主之道,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韓非子》
昔者韓昭侯醉而寝,典冠者見君之寒也,故加衣于君之上,覺寝而說,問左右曰:「誰加衣者?」左右對曰:「典冠。」君因兼罪典衣與典冠。其罪典衣,以為失其事也,其罪典冠,以為越其職也。非不惡寒也,以為侵官之害甚于寒。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陳言而不當。越官則死,不當則罪,守業其官所言者貞也,則群臣不得朋黨相為矣。《韓非子》
秦缪公相百裡奚。晉使叔虎、齊使東郭蹇如秦,公孫枝請見之。公曰:『請見客,子之事欤?』對曰:『非也。』『相國使子乎?』對曰:『不也。』公曰:『然則子事非子之事也。秦國僻陋戎夷,事服其任,人事其事,猶懼為諸侯笑。今子為非子之事,退,将論而罪。』公孫枝出,自敷于百裡氏。百裡奚請之,公曰:『此所聞于相國欤。枝無罪奚請?有罪奚請焉?』百裡奚歸,辭公孫枝。公孫枝徙,自敷于街。百裡奚令吏行其罪。定分官,此古人之所以為法也。今缪公鄉之矣,其霸西戎,豈不宜哉?《呂氏春秋》
《管子》雲:察能授官,班祿賜予,使民之機也。
治國之臣,效功于國以履位,見能于官以受職,盡力于權衡以任事。人臣皆宜其能,勝其官,輕其任,而莫懷餘力于心,莫負兼官之責于君。故内無伏怨之亂,外無馬服之患。明君使事不相幹,故莫訟;使士不兼官,故技長;使人不同功,故莫争。争訟止,技長立,則強弱不觳力,冰炭不合形,天下莫得相傷,治之至也。《韓非子》
九三 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三爻,節之要。九三,艮爻;得道。建立吐故納新的考核及教育機制,以督導之矣。
‘鼎而革,其行塞’者,吐故納新,加以督核,職責才能落到實處。
‘雉膏不食,妨雨虧;誨終吉’者,對明哲保身但求無過等回避責任的官吏,終究适宜用教育的方法去解決。
鼎,定也;選任官吏。耳,當為‘而’。革,改易也;黜陟幽明也。
“鼎而革”者,吐故納新也。《雜卦》雲:鼎取新,革去故。
塞,實也,充實,落實。雉:山雞。膏:光鮮之澤;在此喻聲名好。方:同‘妨’,有礙于。雨,語也;無根之水,流言蜚語。虧:損也。悔:同‘誨’,教誨。
對下屬的工作,一是督核,二是教育。
‘誨終宜’之事,避免‘雉膏不食妨雨虧’(明哲保身、但求無過)的問題。
‘鼎而革’可直接釋為‘吐故納新’。《雜卦》雲:革,去故也。鼎,取新也。‘去故’‘取新’,亦‘吐故納新’矣。
初爻之‘利出否’,言‘去故’也;‘得妾以其子’,言‘取新’也。’
任職不搞終身制;建立吐故納新的考核機制,則政無虛位,政行實而不虛也。
關于‘雉膏不食,妨雨虧’之意:據《禽經》記載,古時城外山林中多雉,每逢連陰
雨季節,山洞中餓死的野雞很多。民間認為其原因是,由于野雞佷欣賞自己羽毛的豔麗,為保護其光鮮,下雨天甯可餓死也不外出求食。
古之官,皆出身于士。士以雉為贽。雉,野雞也。其不可誘之以食,脅之以威,畢死不可畜也。士以野雞為摯,以戒士之耿介,難以生得而幽養也。
‘雉膏不食,妨雨虧’,指喻,已有一定聲譽之士,為保住其名譽免遭毀損,不願意積極進取。
‘誨終吉’,顯示了周公之德。對于具備高名及才能之士,若不能為我所用,按太公的觀點是當誅之的。
夫賢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責之術者也。督責之,則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史記》
文王曰:“舉賢奈何?”太公曰:“将相分職,而各以官名舉人,按名督實,選才考能,令實當其名,名當其實,則得舉賢之道也。”《六韬》
夫劍不試則利鈍闇,弓不試則勁撓誣,鷹不試則巧拙惑,馬不試則良驽疑。此四者之有相紛也,由不考試故得然也。今群臣之不試也,其禍非直止于誣、闇、疑、惑而已,又必緻于怠慢之節焉。設如家人有五子十孫,父母不察精■,則勤力者懈弛,而惰慢者遂非也,耗業破家之道也。父子兄弟,一門之計,猶有若此,則又況乎群臣總猥治公事者哉?傳曰:“善惡無彰,何以沮勸?”是故大人不考功,則子孫惰而家破窮;官長不考功,則吏怠傲而奸宄興;帝王不考功,則直賢抑而詐僞勝。故書曰:“三載考績,黜陟幽明。”蓋所以昭賢愚而勸能否也。《潛夫論》
九四 鼎折足覆。公涑其刑,渥兇。
《象》曰:覆公涑,信如何也。
四爻,用之要。九四,震爻;本剛。
鼎之穩固,要在三足堪任。政之堪任,要在三公剛正。
‘鼎折足覆’者,任能也。足以救危扶傾,大臣堪任也。
‘公怵其刑,屋兇’者,當位者不敢擔當;臨事悚于用刑,則大廈必傾也。
鼎有三足,國有三公。折,傾斜。足,能夠。覆,當為複,複正。公:重臣,三公。三公之位,國之棟梁也。
涑,當為竦或觫,竦,怵也,膽怯。《玉篇》觫,懼也。刑:正也;型也;規範也。
渥,帛易作‘屋’正。或言‘渥’,濡滞也;亦是才能不足,或不敢擔當之表現。
選任大臣的關鍵,在于選任有才幹且敢擔當之人。有才幹,不敢擔當,不可;敢擔當,沒有才幹,亦不可。三公之官,更強調剛正,敢擔當,敢用刑。
《九家易》曰:鼎者,三足一體,猶三公承天子也。三公謂調陰陽,鼎謂調五味。
《韓非子》曰:能法之士,必強毅而勁直,不勁直不能矯奸。
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謀大,力少而任重,鮮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刑,屋兇’,言不勝其任也。《系辭》
國之大臣,榮其寵祿、任其大節。有菑禍興,而無改焉,必受其咎。《左傳》
事變而能治,效窮而能達,措身立方而能遂,曰有知者也。《逸周書》
孔子曰:“求!周任有言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則将焉用彼相矣?”《論語》
柱弱者屋壞,輔弱者國傾。《素書》
凡吏勝其職則事治,事治則利生;不勝其職則事亂,事亂則害成也。《說苑》
六五 鼎黃耳金铉;利貞。
《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五爻,成之要。六五,離爻;明哲。仁德之人。
‘鼎黃耳金铉;利貞’者,選任之功,廣而進賢是其正矣。
執政者能廣而進賢,則何事不治,何政不達,是宜為執政者之儀矣。
《尚書》:惟後非賢不乂。《卦辭》曰:元吉亨。
鼎,器也。《管子》曰:聖智,器也。
黃,廣也。金,貴也,重也。铉,通假為賢。貞,儀也,正也。
铉音同賢,可通假。《說文》:賢,多才也。《玉篇》賢,有善行也。
‘铉’本是器具上的一個部件,‘運轉不已’是‘铉’的功能。
古書用‘铉’之處,亦多是強調其‘運轉不已’的特點。
古‘賢’字源于‘臤’字;‘臤’,‘臣’之‘事’也;亦‘多勞’之義。
铉者善運;賢者能勞。 ‘铉’直接釋為‘賢’,音義皆合。
《彖辭》大亨,以養聖賢。《系辭》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
‘金铉’,釋義為‘進賢、近賢、尚賢、重賢、貴賢’,皆可。
‘鼎黃耳金铉;利貞’者,聖智之君,廣而進賢;利為當政(巽)之表儀也。
《書·大禹谟》:野無遺賢。《書·鹹有一德》:任官惟賢材。
《周禮》曰:進賢興功,以作邦國。
國有賢良之士衆,則國家之治厚,賢良之士寡,則國家之治薄。故大人之務,将在于衆賢而己。《墨子》
天子三公,諸侯一相,大夫擅官,士保職,莫不法度而公,是所以班治之也。論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皆使人載其事而各得其所宜,上賢使之為三公,次賢使之為諸侯,下賢使之為士大夫,是所以顯設之也。《荀子》
今王公大人中實将欲治其國家,欲修保而勿失,胡不察尚賢為政之本也?且以尚賢為政之本者,亦豈獨子墨子之言哉!此聖王之道,先王之書距年之言也。傳曰:『求聖君哲人,以裨輔而身』,湯誓雲:『聿求元聖,與之戮力同心,以治天下。』則此言聖之不失以尚賢使能為政也。故古者聖王唯能審以尚賢使能為政,無異物雜焉,天下皆得其利。《墨子》
上九 鼎玉铉,大吉;無不利。
《象》曰:玉铉在上,剛柔節也。
上爻,務之要。上九,艮爻;得道。
‘鼎玉铉。大吉,無不利’者,正位,使寶愛賢人者處大位,得賢必多,野無遺賢也。
玉,寶愛之意。《玉篇》:玉,愛也,成也。铉:賢也。
上位用九,得天道也。天道至公,不閉其明也。
‘大吉,無不利’者,寶愛賢才之人,多多益善也。“玉铉”在上,則各類賢才皆有其發揮才能的機會,是剛柔節無不利也。
選任官吏,使愛賢者處大位,宜于賢能無蔽也。
正位,宜使聖賢馭衆賢,大賢馭小賢,大德馭小德,大能統小能,大功馭小功。使才大者為幹,才小者為枝。是剛柔節也。
‘毋不利’者,言毋使大小颠倒剛柔失節也。
[周易正義] 疏曰:玉者,堅剛而有潤者也。“大吉,無不利”者,應不在一,即靡所不舉,故得“大吉”而“無不利”。
昧昧我思之,如有一介臣,斷斷猗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孫黎民,亦職有利哉!人之有技,冒疾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達是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陧,曰由一人;邦之榮懷,亦尚一人之慶。《尚書》
子貢問大臣,子曰:“齊有鮑叔,鄭有子皮。”子貢曰:“否。齊有管仲,鄭有東裡子産。”孔子曰:“産、薦也。”子貢曰:“然則薦賢賢于賢。”曰:“知賢、知也,推賢、仁也,引賢、義也。有此三者,又何加焉!”《韓詩外傳》
初爻四爻,地道之要。
“鼎奠止,利出否”,三公不堪其任,否之大者也;
棟梁不材,則其屋必兇也。
二爻五爻,人道之要。
任人惟能,成事惟賢。
任人惟能而不惟親也,能而不賢與無能同矣,亦不可用也。
三爻上爻,天道之要。
以吐故納新為節,以寶愛賢能為要。
初爻與上爻同功。
以愛民之人為基,以愛賢之人為上矣。
愛賢賢于自賢矣。
二爻與四爻同功。
論“任能”之策。
三爻與五爻同功。
論“用賢”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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