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多長時間出結果?其仁法律一、什麼是勞動能力鑒定(評殘)?,今天小編就來聊一聊關于傷殘鑒定多長時間出結果?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研究一下吧!
其仁法律
一、什麼是勞動能力鑒定(評殘)?
是指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對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後,根據國家工傷保險法規規定,在評定傷殘等級時通過醫學檢查對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傷殘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作出的判定結論。勞動能力鑒定是給予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的基礎和前提條件。
二、什麼情況下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醫療終結期滿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應在醫療終結期滿三十日内提出申請,醫療終結期需延長的,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批準。
三、為什麼要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是待遇核定的重要依據,符合條件的被鑒定人(工傷職工、申請養老病退人員等)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可用于向相關部門申領相應待遇。
四、勞動能力鑒定由誰申請?
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應當在工傷職工醫療終結期滿30日内向統籌地區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五、勞動能力鑒定應向哪個部門提出?
省、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設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社會保險行政部門。
六、勞動能力鑒定依據什麼标準?
勞動能力鑒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标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14年9月3日發布,并于2015年1月1日實施的《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緻殘等級》(GB/T 16180- -2014) , 适用于職工在職業活動中因工負傷或因職業病緻殘程度的鑒定;
(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于2002年4月5日發布并實施的《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标準(試行)》,适用于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 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時,對其傷殘失能程度的鑒定。
七、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确認)範圍有哪些?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鑒定(确認)範圍是:
(一)工傷與患職業病職工勞動功能障礙程度的鑒定;
(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鑒定;
(三)因傷病申請提前退休的勞動能力鑒定;
(四)醫療終結期和停工留薪期的确認;
(五)舊傷複發的确認;
(六)醫療終結後仍需治療的确認:
(七)輔助器具安裝、維修、更換的确認:
(八)工傷康複的确認:
(九)其它受委托的勞動能力鑒定。
八、勞動能力鑒定流程
第一,申請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向市直或各縣(區)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傷認定機構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經工傷認定機構初步校準後發放《惠州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勞動能力鑒定通知書》,告知鑒定時間、地點、所需資料等。
第二,組織抽取專家。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鑒定人數和傷病分類,在醫療衛生專家庫抽取鑒定專家,随機組成若幹小組。
第三,參加現場鑒定。工傷職工按通知要求,帶齊所需資料,在規定的時間到指定的地點參加勞動能力鑒定,經專家組鑒定後發給鑒定回執。
第四,制作結論。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鑒 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鑒定結論,并統一派送到市 直或各縣(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由市直或各縣(區)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送達工傷職工和用工單位。
第五,送達鑒定結論。工傷職工和用工單位,自鑒定之日起二十天後到所在市直或各縣(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領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第六,複查(再次)鑒定。用人單位、工傷職上或者其近親屬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可以自收到 鑒定結論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請複查,對複查鑒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複查鑒定結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也可以自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九、勞動能力鑒定等級如何劃分?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等級根據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主行動五項條件确定。五項條件均需要護理者為一級,五項中四項需要護理者為二級,五項中三項需要護理者為三級,五項中一至二項需要護理者為四級。勞動能力鑒定及職工工傷與職業病緻殘等級标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應該提交哪些材料?
(1)進行勞動能力鑒定職工的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填寫《惠州市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
(3)進行鑒定職工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4)工傷協議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書;
(5)工傷相關醫療檢查報告;
(6)工傷職工的病曆本或相關證明資料。
十一、勞動能力鑒定現場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1)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原件) ;
(2)惠州市勞動能力鑒定通知書(原件) ;
(3)本人身份證(看原件留複印件) ;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5張、受傷畸形部位和上身4寸彩色照片一張;
(5)工傷認定決定書(看原件留複印件);
(6)以往鑒定結論 (看原件留複印件);
(7)工傷醫療有關資料:有關疾病診斷證明書、病曆、x光片、CT片、MRT片及有關檢驗、檢查報告單等(看原件留複印件)。
非工傷職工申申請提前退休勞動能力鑒定的,除提供以上規定的材料和養保險參保證明外,還應達到規定年齡和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十二、對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認可該怎麼辦?
工傷職工、其近親屬、用人單位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内申請複查;對複查鑒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複查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也可以自收到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省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自工傷職工“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等級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也可以申請勞動能力複查鑒定。
十三、如何申請繼續治療?
工傷職工在鑒定傷殘等級、醫療終結期後仍需要繼續治療的:
(1)申請鑒定(确認)。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所在惠州市、縣(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醫療終結期後仍需要繼續治療的申請:
(2)準備資料。經所在市、縣、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核實後發勞動能力鑒定通知書,告知鑒定時間、地點、所需資料;
(3)現場鑒定。工傷職工按通知時間、 地點帶齊所需資料參加勞動能力鑒定,經鑒定專家診斷後發鑒定回執。
(4)領取結論。并自鑒定之日起二十天後,到所在市、縣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領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根據鑒定結論辦理繼續治療手續。
十四、職工非因工傷殘、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委托鑒定申請流程是什麼?
職工非因工傷殘、因病需辦理提前退休(職)或離退養、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以及确定給付醫療補助費等問題的委托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的申請流程是:
(1)申請鑒定。由用人單位、傷病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所在惠州市、縣(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 出委托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經市、縣(區)社會保險 行政部門核實後發給勞動能力鑒定通知書,告知鑒定 時間、地點、所需資料; (非工傷職工申請提前退休勞動能力鑒定的,必須提供養老保險參保證明和達到規定年齡和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2)現場鑒定。傷病職工按通知時間、地點帶齊所需資料參加勞動能力鑒定,經鑒定專家診斷後發 鑒定回執。
(3)領取結論。并自鑒定之日起二十天後到市、 縣、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領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