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為銘略小編最近接到客戶咨詢“申請高新企業認定時,專利是受理通知書可以麼”?相信很多企業人員會存在同樣的疑問,當專利還在受理階段可拿來申請高新企業認定麼?那麼專利已經授權但是還未繳費,這個階段可拿來申請高新麼?針對上述問題,智為銘略小編為大家一一解答如下:
首先,做好知識産權籌劃作為高新企業認定日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應當引起企業無論是日常經營還是資質認定時的注意。
對于高新企業認定的有效知識産權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軟件著作權。以發明專利為例,其申請流程大緻分為:申請、受理、初審、公示、實審、授權、繳費、下證。企業在使用發明專利來申請高新企業認定時,應處于“繳費”後的階段,并且專利在有效期内。
企業人員會有以上這些疑問還是因為平時準備不充分、對高企政策不了解等導緻的原因。智為銘略小編建議:企業在申請高新認定時,應充分了解高企認定各項組成部分的相關政策。目前,實用新型的下證周期又變長了,相關企業人員應當引起足夠的注意!如無法合理的安排高新企業認定的工作,建議尋找更加專業的人員來助力企業成功認定高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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