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的處女作《且聽風吟》字數很少,翻譯成中文也就4萬字左右,其中用的句子多為短句、而非長句,小說裡幾乎沒有完整的故事、也幾乎沒有明确的主旨。
故而,茉莉貓将先為大家概括一下這本書的主要内容,再對這本書背後的故事進行解讀。以下是故事梗概:
哈特費爾德(一個虛構出來的作家)對“我”在文學創作方面的影響。
故事從1970年8月8日開始,結束于18天後,即同年8月26日。
(茉莉貓曰:實際上整個故事也不算一個故事[捂臉][捂臉][捂臉]。)
在傑氏酒吧裡,“我”的朋友“鼠”在抱怨有錢人,表示他讨厭有錢人。
(“鼠”和酒吧老闆中國人“傑”都是該書的重要人物,也是《1973年的彈子球》和《尋羊冒險記》裡的重要人物。)
“我”回憶同“鼠”的初次相遇:一起醉駕,還撞壞了公園的圍牆。
“我”喜歡看書,但是“鼠”不喜歡。
“鼠”表示如果寫小說,那麼書裡不描寫性、也不讓裡面的人物死亡。
“我”回憶自己小的時候不喜歡說話,父母很擔心,就帶“我”去看心理醫生。14歲的時候,“我”突然愛說話了,終于成為了正常少年。
(這個情節裡出現了“羊”<當醫生給“我”做心理治療時>。後來《尋羊冒險記》、《舞!舞!舞!》中的“帶五角星的羊”和“羊男”讓“羊”成了村上作品的一個重要符号。)
“我”早上起床後發現身邊躺着一個渾身赤裸的年輕女郎。
女郎醒後,“我”告訴她,因為她昨晚喝醉了、還受了傷,我根據她手袋裡明信片上的地址把她送回了家。怕她急性酒精中毒,就一直陪着她,沒離開。衣服是她自己脫的。
女郎半信半疑,對“我”的态度也不是很好,匆忙地收拾了一番,就趕去上班了。
悶熱的夜裡,“我”來到傑氏酒吧找“鼠”。
可是沒碰到“鼠”,卻碰到一個30歲左右,“喝一口占列,打一個長電話,夾一次手袋,鑽一次廁所”的女人。
“我”不讨厭她,但不想和她攀談,就趁着她第4次上廁所的功夫走了。
酷熱的夏夜,N.E.B廣播電台在播“通俗歌曲電話點播節目”。
這時,電視台的主播給“我”打來電話,說有個女孩給“我”點播了一首歌曲《加利福尼亞少女》。主播說,如果“我”想出女孩的名字,就送我一件特制T恤。盡管對女孩的印象已經比較模糊了,“我”還是報出了她的姓名。
幾天後,“我”收到了T恤。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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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且聽風吟》,林少華譯本,上海譯文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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